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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議政(영의정)是朝鮮王朝最高行政機構——議政府(1401年—1894年)的長官,品階為正一品大匡輔國崇祿大夫,別稱領相、上相、首揆、領台、領閤,與左議政、右議政合稱「三公」「大臣」(朝鮮的「大臣」專指政丞級別的官員)、「相臣」。領議政在朝鮮王朝前期主導國政運營,對整個國政發揮着巨大的影響力,享有名副其實的最高權力者的名聲與地位。但到了朝鮮王朝後期,因為備邊司的抬頭、黨爭和勢道政治的展開以及議政府機能的弱化,最高權力者的維持靠的是備邊司都提調這一兼職而非領議政本職。

目錄

職能

在《經國大典》中,議政府的職能被記載為「總百官,平庶政理陰陽,經邦國」 ,由此可知,領議政是朝鮮時代的最高官職,作為議政府的長官治國理政。因此,領議政要從門第高貴、人品、學識和能力卓越、深受國王信任的人中選擇,一般都是歷任過左議政和右議政以下的官職的元老大臣。 領議政與左議政、右議政共同為議政府的長官,由堂上官從一品左、右贊成各1員、正二品左、右參贊各1員輔佐,負責實務的堂下官正四品舍2員、正五品檢詳1員受其指揮。同時也指揮六曹,主導國政運營。但領議政在議政府中所占的比重並非一開始就很大,在1436年(朝鮮世宗十八年)四月黃喜出任領議政府事前,只有左議政和右議政參與署事,而且左議政和右議政各兼判吏曹和兵曹事,作為吏曹判書和兵曹判書的上級而指揮吏曹和兵曹,因此議政府是以左議政和右議政為中心來運作的,領議政也就負責外交文書的考閱和死囚的再審而已。但1436年以後,由於世宗因健康問題無法總攬國政,六曹直啟制便改為議政府署事制,即從六曹將政務直接上報國王並接受指示的體制轉換為稟告議政府、由議政府審議並上報國王然後接受指示並下達六曹的體制。此後,領議政在議政府中就占據主導地位,並一直保持。 領議政的職能隨着王權的強弱、國王治國方針、議政府職能、備邊司運作、權臣當政等因素而消長。在朝鮮王朝前期,其職能相對強力,在政治運營上發揮很大的影響力,但到了朝鮮後期就無法發揮法制所規定的機能。到了這時,領議政所兼任的備邊司都提調所發揮的職能就比領議政本職更重要。 此外,領議政還例兼以下官職:領經筵事、領春秋館事領觀象監事內醫院都提調承文院都提調備邊司都提調堤堰司都提調、世子師。有時兼判吏曹事、院相、領弘文館事、領藝文館事、都體察使、國葬都監都提調等職。 朝鮮時代初期,領議政主要依據王命選拔,15世紀後期一般以後要經過「枚卜」或「卜相」的程序,即呈上「卜相單子」,圈定其中人選(落點)。[1]

沿革

朝鮮王朝初年的首相是判門下府事。1400年(朝鮮定宗二年)四月,都評議使司改為議政府,其屬性仍為一、二品官員的合坐會議機關。朝鮮太宗即位後,於1401年(朝鮮太宗元年)七月將議政府改造為獨立的行政機構,判門下府事改稱領議政府事,固定為議政府的首腦,下設左政丞和右政丞。1414年(太宗十四年)六月改稱左議政和右議政。1466年(朝鮮世祖十二年)正月,領議政府事的正式名稱變為「領議政」。這個官制通過《經國大典》而得到法制化,一直持續到1894年甲午更張。甲午更張時期,領議政改稱總理大臣,不久議政府改為內閣。後雖恢複議政府,但首腦稱議政大臣,領議政之稱不復存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