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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节

图片来自hk01

香港节(Festival of Hong Kong)是由港英政府发起,由政府及商业机构共同赞助,与各区市民合办,于1969年、1971年和1973年在香港举办的大型庆祝活动,为香港开埠以来的首次同类活动。它被形容为“香港政府纯粹为市民而举办娱乐活动”。[1][2]

目录

起因

香港政府举办香港节的主要目的,是由于1960年代中国大陆发生文化大革命,中国共产党人员在香港煽动反政府示威及罢工,引发造成过百人死伤的六七暴动。香港政府在平定暴乱后需要疏导民怨和安抚民心,希望可以营造出歌舞升平的气氛,所以决定举办香港节。

早于1966年爆发天星小轮加价事件后,港府于1967年发表了《九龙骚动调查委员会报告书》,建议提出“要利用青少年活动疏导青少年过剩的精力,作为预防社会骚动方法之一”。1968年,香港政府成立一个指导委员会,研究为香港安排一星期的娱乐的可行性。1969年初,委员会获拨款200万港元筹办香港节。筹办人为香港节事务主任黎保德、中央节目委员会主席沙利士香港市政局主席),口号为“色、声、动、参加、介入及影响”,希望能全民参与。

内容

1969年12月6日至15日,筹备了超过7个月、耗资达400万港元的第一届香港节正式举行,于香港各地提供了各式各样的活动,参观人次超过500,000,当中更包括不少外地游客。一系列的活动以中国文化传统为主题,性质主要是文娱康乐活动,还包括了邮票、古董、书画和花卉等展览,亦有军操表演、嘉年华会、舞会、时装表演、歌唱比赛、环岛竞步和“香港节小姐”选美比赛等节目。亮灯仪式于1969年12月9日在尖沙咀举行,弥敦道上演花车巡游。1973年还制造极小量香港节纪念银章,设计美观大方,双龙衬托维港和尖沙咀钟楼景色,背面有香港节徽号。现时只有部分尚存,十分罕有。

结果

其后香港节曾先后于1971年与1973年举办过两届,但规模比第一届为小,市民的踊跃程度亦大为减低。加上香港政府也认为香港节已经达到其成效,故此之后便再没有举办。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