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高友璣

於 2018年11月27日 (二) 13:53 由 惜缘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高友玑)
(差異) ←上個修訂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個修訂→ (差異)

目錄

高友璣

高友璣(1461—1546),字肅政,號南屏道人,樂清十二都高岙(今屬北白象鎮)人。母病,朝夕侍奉湯藥,衣不解帶,以孝聞於鄉里。明弘治三年(1490)進士,丁母憂。服除,授南京刑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治獄詳明。十六年,擢江西九江知府,治績為十三府之最。正德二年(1507),升廣西參政,營田州府事。土司岑猛「坐與族類構爭削秩,詔以漢官撫之,前官懼而逸」,友璣單身入州,「待以懇誠,勵以忠義」,猛遂「束身聽命」。於是「立學訓士,置堡伍,聯其眾,歸被虜男女以數百計,田人帖服」(嚴嵩:《明故資政大夫刑部尚書贈太子少保諡襄簡高公墓誌》)。因忤權幸,調任衛輝(今河南汲縣)知府。郡當道沖,供求浩繁,友璣大加裁減,並請停黃河勞役,寬負鹽禁,民困得蘇。逾年升江西左參政,轉山西按察使、陝西右布政使。正德十一年,擢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贊理軍務。其時宗室豪橫,為祿糈事毆辱知府,友璣不畏強梁,上疏彈劾,宗室為之斂跡。但因此得禍,降二級致仕。復起為湖廣郴桂兵備副使,丁外艱未赴,家居數年。嘉靖四年(1525),起為山東布政司參政,轉福建右布政使。次年,內召為光祿寺卿,升南京刑部右侍郎,轉右都御史,外調漕運總督兼鳳陽巡撫,招徠鹽徒,討誅渠惡,革驛傳費,宿弊一清。七年,進南京工部尚書,改刑部尚書,復召為北漕總督,居僅三個多月即告老回鄉。以俸入構宗祠,在家鄉白鷺嶼辦南屏書院,所居舊屋樸陋湫隘,無所增繕,布衣蔬食終其身。二十五年(1546)三月二十六日卒,享年86歲。追贈太子少保,諡襄簡。遺著有《南屏遺稿》。其墓在高岙村,當地人稱為高尚書墓,至今仍保存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