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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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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香港旺角骚乱原图链接图片来源于网络

2·8香港旺角骚乱是指发生于2016年2月8日晚,位于香港九龙区旺角山东街和砵兰街交界地带,一些小贩涉嫌非法经营,与到场执法的特区政府食环署职员发生冲突。大批所谓“本土派”人士到现场滋事,并冲击在现场调停的警员。2016年2月9日凌晨,香港旺角山东街与砵兰街交界发生警民冲突,警方一度展示红旗、施放胡椒喷雾,并向示威者挥动警棍控制场面,有示威者向警员投掷杂物。

2018年5月2日下午,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除了首被告莫嘉涛的暴动罪及第6被告陈和祥的袭警罪名不成立外,其余8项暴动及刑事毁坏罪名成立。 6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进行宣判,法官最终判梁天琦入狱6年、卢建民判囚7年,黄家驹则判囚3年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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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中文名 :2·8香港旺角骚乱
  • 摄影人 :Vincent Yu
  • 发生地点香港旺角
  • 发生时间 :2016年2月8日
  • 参与人群 :“本土派”人士
  • 事件影响 :90名警员及数名记者受伤

事件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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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伟聪指出,事件中有车辆运载物品予暴徒,不排除是有组织、有计划的暴力事件,警方将有进一步拘捕行动。

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指出,这是彻头彻尾的暴乱事件,崇尚自由及理性的社会不容许这些事发生。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黎栋国表示,事件中有多名警员被袭击导致受伤,他向警员致以崇高敬意。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严厉谴责暴力行为,并对克尽己任的前线员工表示支持。特区政府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表示,对事件感到痛心和遗憾,各界一向强调香港是平和的城市,社会应对暴力行为予以谴责 [2]

事件介绍

事件经过

2016年2月8日,香港数百激进分子开始与香港警方爆发严重冲突,有人主动暴力袭击警员进而演变为骚乱。截至9日上午,警方陆续驱散示威人群、控制局势。至晚上10时,警方拘捕61人。特区政府严厉谴责暴力行为,表示将全力缉拿暴徒。

2016年2月9日凌晨,香港旺角山东街与砵兰街交界发生警民冲突,警方一度展示红旗、施放胡椒喷雾,并向示威者挥动警棍控制场面,有示威者向警员投掷杂物。

2017年4月3日,香港区域法院开庭审理一宗2016年旺角暴乱相关案件被告杨家伦被控犯有暴动及纵火罪,区域法院裁定其2项罪名成立。

2018年5月2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2016年旺角骚乱案件中,9名被告犯有暴动等11项罪名成立。

警员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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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与现场示威者对峙了约一个半小时,示威者仍不离开,反而用自制盾牌冲撞警方,并不断向警员投掷砖块和杂物。警方随即展开行动,用盾牌和胡椒喷剂驱离示威者。在警方执法过程中,有警员受伤,警方两次鸣枪示警。

署理旺角警区指挥官丘绍萁表示,凌晨2时,因现场警员被严重袭击头部、生命安全遭严重威胁,警方为保护同事生命安全,在亚皆老街及上海街交界处开两枪示警。警方已经克制并使用最低武力。

在骚乱中,有暴徒在旺角多处纵火,用杂物阻塞弥敦道等旺角主要道路。暴徒撬起人行道上的砖块袭击警员。

至9日上午9时,旺角被骚乱者占据的道路已陆续被警方控制,至今已拘捕61人,包括52男9女,介乎15至70岁,涉嫌非法集结和袭警等,若有足够证据,会考虑检控参与暴乱罪行。[3]

事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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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情况

事件中有至少44名警员和记者受伤送院,部分伤势严重。警方已拘捕24人,暴乱已导致近90名警员及数名记者受伤,其中多人被割伤及撞伤,部分警员需留院观察治疗。 [4]

各界反应

(1)香港各界表态

香港社会各界9日纷纷发表声明,严厉谴责旺角暴乱事件,支持警方严正执法,尽快缉拿肇事暴徒归案,绳之以法。各界还对事件中受伤的警员和新闻工作者表示慰问。

特区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发表声明表示,严厉谴责在旺角发生的暴力行为,全力支持警方执法及尽快缉拿肇事暴徒归案。建制派立法会议员发表联合声明,对有关野蛮行为予以强烈谴责,支持警方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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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建港协进联盟指出,此次事件令人忧虑非法“占中”所衍生的暴力违法意识,正继续扩散蔓延,民建联将发起网上签名行动,呼吁全港市民发声,向暴徒行为说“不”。

香港工会联合会指出,一些打着所谓“本土”的别有用心人士,蓄意借故组织暴徒挑起事端,制造社会不安,暴徒的做法令人发指。

新民党指出,滋事分子的行为与暴徒无异,香港是法治社会,新民党支持警方严正执法,尽快将滋事分子绳之于法。

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表示,支持警方严正执法以维持社会秩序。教联会呼吁各方珍惜来之不易的繁荣安定。

香港“保普选反暴力”大联盟严厉谴责暴徒行为不仅破坏香港祥和的新年气氛,更严重影响香港的国际形象,令香港经济雪上加霜。大联盟强烈要求警方及司法机构严正执法,不能姑息暴徒的罪行。 特区政府入境处四个工会发表声明,支持警队严正执法,维护香港法治,并慰问受伤警员。

香港旅行社东主协会等5个旅游业团体发表声明指出,这次事件严重打击香港法治社会的形象。旅游界支持特区政府和警方严正执法,维持社会秩序。

(2)中央人民政府表态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主任张晓明回应此事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主任 张晓明于2016年2月14日出席新界乡议局活动并向全港市民拜年,他特别向在旺角暴乱中受伤的警察和新闻工作者表示慰问,祝愿他们早日康复。

张晓明表示,坚信特区政府包括执法机构一定会依法处置暴乱事件,追究犯事者的刑事责任;也坚信香港市民大众希望香港和谐稳定、安居乐业,“在香港不能乱这一点上,是有最大共识的,他们不会容忍极少数激进分离分子,毁掉香港最宝贵的法治环境。”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回应此事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于2016年2月9日回应记者,香港旺角地区发生了由个别本土激进分离组织为主策动的暴乱事件,致使89名执法警员和数名记者受伤。 洪磊表示香港社会普遍对暴行进行强烈谴责,对警方表示全力支持。香港是法治社会,中国中央政府相信并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和警方依法维护社会治安,保护香港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香港社会大局的稳定。

事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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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9日凌晨,香港旺角山东街与砵兰街交界发生警民冲突,警方一度展示红旗、施放胡椒喷雾,控制场面,有示威者向警员投掷杂物。截至2016年2月9日上午,警方陆续驱散示威人群,方才控制局势。

2016年2月19日上午,两名旺角暴乱涉案者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各被控一项暴动罪。香港旺角暴乱发生以来,至今共有69名涉案人士被警方拘捕,44人被警方检控参与旺角暴动,另有1人被控非法集结.

两名被告分别是22岁的沙田专业教育学院学生何应杰及29岁的清洁工钟志华,控罪指他们在2月8日至9日的凌晨,于旺角参与暴乱活动。被告暂时无须答辩,控方申请把案件押后至4月28日提讯,等候警方进一步调查及听取律政司的法律意见。 [5]

2017年3月16日,香港电台消息3名男女涉嫌参与2016年香港旺角骚乱,共被控1项暴动罪,案件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罪罪名成立,3人或面临5到10年监禁刑期。

2017年4月3日,香港区域法院开庭审理一宗去年农历新年旺角暴乱相关案件,32岁被告杨家伦被控犯有暴动及纵火罪,区域法院裁定其2项罪名成立。法官称将案押后至下4月10日判刑,因为需要时间参考过往的案例,将会判处被告实时监禁。

2017年8月7日,香港区域法院又判处2名人员监禁3年、一名入教导所;

2018年4月11日,香港区域法院审理此案,判处一名被告因犯“暴动罪”监禁2年10个月 。

2018年5月2日下午,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除了首被告莫嘉涛的暴动罪及第6被告陈和祥的袭警罪名不成立外,其余8项暴动及刑事毁坏罪名成立。该案原有11名被告,但是,其中一名被告李倩怡2017年1月弃保潜逃至台湾地区,其他10名被告依次是莫嘉涛、锺志华、何锦森、霍廷昊、陈和祥、邓敬宗、李卓轩、林永旺、叶梓丰及吴挺恺(17至70岁)。其中,吴挺恺承认一项暴动罪;莫嘉涛则承认一项袭警罪,但否认其余控[6]

2018年5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继续审理涉及梁天琦等5名被告的旺角骚乱案件,陪审团退庭商议后作出裁决,“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一项涉及亚皆老街的暴动罪成立;另一项暴动罪未能达成大比数裁决;另一项煽惑暴动罪不成立。

另外,针对梁天琦、第二被告李诺文、第三被告卢建民及第四被告林傲轩,分别被控涉及在砵兰街参与暴动行为的一项暴动罪,陪审团一致裁定卢建民罪名成立,而另外3人,陪审团未能达成大比数裁决。而第五被告林伦庆,被裁定三项暴动罪全部不成立。 [7]

2018年6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进行宣判,法官最终判梁天琦入狱6年、卢建民判囚7年,黄家驹则判囚3年半。

2019年5月9日,香港高等法院对2016年旺角暴乱两名参与者的刑期作出判决,两人分别被判处三年监禁。

被告容伟业早前被法院裁定两项暴动罪和一项袭警罪成立。另一名被告袁智驹则在开审前承认两项暴动罪和一项纵火罪。

法官指出,两名被告在暴乱现场逗留超过八小时,相信是掌握事件发展的情况而非一时冲动。以两人的罪行性质及严重程度,应判处监禁刑罚。 [8]

视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