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2020年東京奧運公投案

2020年東京奧運公投案原圖鏈接來自 搜狐 的圖片

2020年東京奧運公投案(即中華民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3案)是由中華民國總統府國策顧問、前田徑運動員紀政發起的公民投票案,旨在通過公投,推動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與中華民國政府向國際奧會申請,使其代表團能從原用的「中華台北」名稱更改為「台灣」,並以此參加2020年東京奧運、以及所有的國際體育賽事。2018年9月公投成案後,列為編號第13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於11月24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一同舉行[1]。當日共有1140萬人投票,同意得票476萬、占45.2%,不同意得票577萬、占54.8%,公投結果否決提案。

目錄

背景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中華民國奧林匹克運動會代表團以「中國」作為奧運會入場隊名無爭議。而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從1952年赫爾辛基奧運會起,中華民國即為名稱與定位而爭紛不休,經歷二十幾年長期且激烈的爭執與紛擾。中華民國奧林匹克運動會代表團曾先後以「福爾摩沙—中國」、「福爾摩沙」、「台灣」或是「中華民國」的名義,並以中華民國國旗為旗幟參與比賽。1976年蒙特利爾奧運會上,加拿大政府要求中華奧會代表團以「台灣」而非「中華民國」名稱參賽,遭中華民國政府拒絕,中華奧會最終退出該屆奧運。

為了避免蒙特利爾奧運會的事件重演,中華奧會主席沈家銘與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於1981年3月23日在洛桑國際奧委會總部,簽訂了《國際奧會與中華台北奧會協議書》,即《洛桑協議》。根據兩會的協議,中華民國參加奧運會的名稱確定為「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而後,「中華台北」除了被用於國際體育賽事,中華民國也使用此稱呼參加如亞太經合組織、世界衛生大會等國際組織或會議。但「中華台北」的名稱被部分人士認為有矮化中華民國主權之嫌,並致力於推動以「中華民國」或「台灣」的名義參與國際事務。

2016年裡約奧運會結束後,台灣獨派團體爭取以「台灣」名義參加國際體育賽事的呼聲也日趨增加。里約奧運會後緊接的下一屆夏季奧運會在日本東京舉辦,儘管日本受制於一個中國政策與中華民國斷交,台日雙方依舊在經濟貿易文化等各層面有緊密交流。旅美中國異見作家曹長青認為,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和東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都是親台人士,而日本人對台灣印象也較好,在2020年東京奧運即將舉辦之時爭取以「台灣」名義參賽[2],成功率相當高。台灣部分團體爭取正名也得到了日本一些民間團體及網民的支持,部分日本民間團體曾於2016年10月舉行集會,呼籲日本民眾支持台灣正名,而日本也有部分網民於2016年發起連署,支持台灣以「台灣」名義參賽,截至2017年1月已獲得超過6萬人響應。2017年8月,第29屆夏季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在台北舉辦,由於台灣作為主辦地使用不同的名義舉辦賽事,台灣正名議題開始在民間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

2017年12月《公民投票法》進行修法,從提案人人數、聯署人人數、公投通過票數、公投年齡等多方面降低了公投的門檻,從制度上為東京奧運正名等議題訴諸公民投票提供了便利。

視頻

2020年東京奧運公投案 相關視頻

2021年,舉行東京奧運會!延期一年,日本將損失超過6000億日元!
奧運公投 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