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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態環境局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

機構簡介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是2018年上海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

2018年12月,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成立。

機構領導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程鵬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郭芳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朱石清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吳啟洲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湯臣棟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羅海林

相關資訊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發布2020年度生態環境狀況公報

2021年六五環境日前夕,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發布《2020上海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即日起將陸續發送至各相關單位。

在2019年度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基礎上,《2020上海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進一步增加了環境法制、疫情防控和生態保護紅線監督管理等工作開展情況,描述了2020年上海市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總結了主要工作進展、保障措施落實情況、公眾參與和監督推進情況。

2020年,上海市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和在浦東開發開放3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自覺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統籌做好疫情防控[1]、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面落實「六穩」「六保」,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化區域污染聯防聯控,持續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生態環境質量呈持續改善態勢。

環境空氣六項指標實測濃度首次全面達標。2020年,上海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優良天數為319天,AQI優良率為87.2%。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為3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2]、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年均濃度分別為6、41、37微克/立方米,均為有監測記錄以來最低值;臭氧濃度為15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濃度為1.1毫克/立方米。六項指標實測濃度首次全面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其中SO2、CO持續達到一級標準,NO2首次達到二級標準)。2020年,全市道路揚塵移動監測平均濃度為109微克/立方米;各區道路揚塵移動監測平均濃度範圍在100~123微克/立方米之間。

酸雨污染總體呈下降趨勢。2020年,全市降水pH平均值為5.38,酸雨頻率為40.2%,較2019年下降4.3個百分點。近5年的監測數據表明,上海市酸雨污染總體呈下降趨勢。

地表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在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狀況保持穩定。2020年,上海市地表水環境質量較2019年進一步改善。全市主要河流的259個考核斷面中,Ⅱ~Ⅲ類水質斷面占74.1%,Ⅳ類斷面占24.7%,Ⅴ類斷面占1.2%,無劣Ⅴ類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平均濃度均呈明顯下降趨勢,2020年分別為4.1毫克/升、0.51毫克/升、0.159毫克/升,較2019年分別下降6.8%、16.4%、16.8%。上海市4個在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標(達到或優於Ⅲ類標準)。

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2020年,上海市13個國家級地下水監測點中,水質為Ⅲ類、Ⅳ類、Ⅴ類的數量分別為6個、7個和2個,分別占46.1%、38.5%和15.4%。上海地區地下水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海洋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2020年,上海市39個海洋環境質量監測點位中,符合海水水質標準第一類和第二類的監測點位占15.2%,符合第三類和第四類的監測點位占15.2%,劣於第四類的監測點位占69.6%,長江河口水域水質總體穩定。

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總體較好。2017年至2020年上海市76個國家土壤環境監測網基礎點位的例行監測結果表明,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總體較好。

聲環境質量基本保持穩定。2020年,上海市249個區域環境噪聲監測點位和195個道路交通噪聲監測點位監測結果表明,區域環境噪聲、道路交通噪聲基本保持穩定。

輻射環境質量總體情況良好。2020年,上海市輻射環境背景值和輻射設施周邊的輻射強度均處於正常水平。

生態環境狀況良好。2019年上海市生態環境狀況指數(EI)為62.5,生態環境狀況評價等級為「良」,植被覆蓋度較高,生物多樣性較豐富。

截至本公報發布時,2020年生態環境狀況數據尚在審核中,故採用2019年數據。

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順利完成各項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

2020年,上海市完善並依託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協調推進平台,圓滿完成第七輪行動計劃各項既定任務,全面實現各項工作目標。上海市繼續以大氣、水、土壤污染治理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為重點,在落實《上海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8-2022年)》《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上海市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基礎上,編制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動解決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的實施方案》《上海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為各項污染防治任務的推進奠定了基礎。

2020年,上海市聚焦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穩步推進近年來出台的各項改革任務,持續深化生態文明領域改革創新。設立市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修訂印發《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印發《關於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和實施細則,圍繞8大體系共部署了58項主要任務和細化措施。印發《上海市各區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實施方案》,啟動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對31名領導幹部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

2020年,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結合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深入一線廣泛開展企業走訪,印發《關於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進一步創新生態環保舉措更大力度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27項穩就業促發展的工作舉措;實現排污許可全覆蓋目標,持續加強排污許可證後監管;超額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繼續加強固體廢物管理、輻射安全管理、海洋環境保護、自然生態監督管理、重點區域環境綜合整治、應對氣候變化、污染源普查以及長三角區域協作等各項重點工作。

持續強化法制建設,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2020年,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強化重點領域立法及調研工作,積極協調推進《上海市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修法進度;堅持精準執法、科學執法和依法執法,助力企業復產復工,指導守法企業守法經營,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自覺履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宣傳。

2020年,上海市生態環境局與奉賢區人民政府簽署《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集成示範區戰略合作協議》,局區聯動、合作共建上海市現代環境治理體系集成示範區;與興業銀行上海分行簽訂《綠色金融戰略合作協議》,加快綠色金融創新,激發市場活力,優化營商環境;與市工商聯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攜手共同服務中小企業,推進民營企業綠色發展;推進落實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務,正式印發全國首部《第三方環保服務規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