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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保一總隊

圖片來自mirrormedia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簡稱保一總隊,為隸屬於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單位,總隊部位於臺北市北投區石牌營區,主要任務有衛戍首都和中央政府憲政機關、準備應變及協助地方治安之功能。

保一總隊主要支援環保警察通信警察森林警察執行專業巡邏取締任務,支援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配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執行巡邏警網任務與治安案、群眾事件應變。任務編組「維安特勤隊」,支援各重大槍擊事件、嫌犯攻堅圍捕行動。

保一總隊也是《替代役實施條例》規範之替代役用人單位,建制之第二大隊、第五大隊及第六大隊便以替代役警察役役男為主;其中,第六大隊位於桃園市新屋區,負責辦理警察役役男之專業訓練,並兼派警察機動任務

本隊三峽營區亦負責考選部一般警察特考四等錄取人員「正式授階任官前教育訓練業務」

目錄

沿革

  • 保一總隊前身係「臺灣省保安警察總隊」,隸屬臺灣省警務處[1]
  • 1950年,擴大整編臺灣省政府保安警察警力,改銜「臺灣省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 1990年1月1日,中央調整保安警察組織架構,奉行政院核准依「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組織通則」規定,改隸內政部警政署;分駐彰化縣的第一大隊升格為「保安警察第四總隊」,高雄市的第二大隊升格為「保安警察第五總隊」。
  • 1993年5月1日,保一總隊成立「維安特勤隊」,專責打擊重大犯罪組織及協助緝捕要犯。
  • 1999年,保一總隊常任警察部分員警陸續移撥各縣市警察局,充實地方警力。
  • 2000年9月起,替代役警察役役男進入保一總隊服役。

組織

總隊部

  • 總隊長1人(警監)
    • 副總隊長2人(警正或警監)
    • 主任秘書1人(警正或警監)
    • 督察長1人(警正)

幕僚單位

  • 警務科
  • 督訓科(科長由督察長兼任)
  • 後勤科
  • 保防科
  • 勤務指揮中心
  • 人事室
  • 主計室
  • 秘書室
  • 資訊室

參考文獻

  1. 保一總隊簡介. [2016-1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2). 本總隊前身係「臺灣省保安警察總隊」,民國39年改銜為「臺灣省保安警察第一總隊」。79年元月1日改隸內政部警政署,並將分駐彰化、岡山之員額分別成立保四、保五總隊。82年5月1日為配合治安需要,打擊重大犯罪組織及協助緝捕要犯,成立維安特勤隊。88年為配合充實地方警力,常任警察部分員警分階段移撥至各縣市警察局。89年9月警察役役男開始進駐遞補,使常任警察及警察役成為本總隊擔任機動保安警力及協助執行勤務之兩大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