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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臺南公會堂

原臺南公會堂

中華民國臺灣)文化資產

圖片來自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基本資料

等級    直轄市定古蹟

別稱    臺南公館、吳園藝文館

公告日期  1998年6月26日

登錄類別  日治建築

地理位置  臺南市中西區民權路二段30號

建成年代  日本明治四十四年(1911年)

原臺南公會堂為市定古蹟,位於臺南市中西區,民國八十七年(1998年)6月26日公告為臺南市市定古蹟。臺南公會堂右側有日治時期的柳屋料理,後方為昔日吳園僅剩的部分飛來峰與水榭,再後面便是遠東百貨公園店(原臺南市立圖書館,1974年遷館售地)。[1]

目錄

資產簡述

  • 該建築所在地是之前清朝道光年間士紳吳尚新吳園,現於其後仍留有吳園的一部分,而更早之前相傳這裡是荷治時期向鄭成功建議攻臺的荷蘭通事何斌的府邸,1661年5月3日鄭成功並在此接見經何斌引導的荷蘭使者湯馬斯‧范‧伊伯倫(Thomas van Iperen)與李奧納多‧范‧李奧納杜斯(Leonard van Leonardus)等人。

歷史背景

  • 該建築物於臺灣日治時期的1910年9月由矢田貝季陸所設計,以財團法人型態官民合資4萬多圓興建,於1911年2月完工。
  • 於當時是稱為臺南公館,後來1923年改稱臺南公會堂,是當時市民重要的集會場所,也兼具教化百姓的功能。
  • 當時臺南市甚至臺南州高雄州重要公共政策之制定和演講、集會等均在此舉行,而臺灣文化協會成立後,蔡培火連橫等人亦在此處演講。
  • 二次大戰後,改稱為中山堂,為空軍新生社和軍友社使用,後來又於1955年6月改為省立臺南社教館並予以整修。
  • 而在社教館於1994年移到臺南市五期重劃區後,該建築一度因位於市中心而有拆除作為商業區興建大樓之議,最後此議作廢,該建築改為吳園藝文館
  • 近年有再整修過,而呈今貌。

建築特色

  • 臺南公會堂的空間是由前棟與後方的大集會堂所組成,其中大集會堂是木構造,位於一基座上,講求機能性而未使用西方歷史建築語彙裝飾。
  • 前棟則有較多的西方歷史建築語彙裝飾,在中央入口部分的二樓設有陽臺,更上面的三角型山牆內則有繁複的裝飾浮雕,而山牆之上則是該建築最高的屋頂,上頭突出部分為老虎窗(Dormer Window),其內則開有牛眼窗。而主體屋頂則使用了法國式屋頂(French Roof),並鋪有魚鱗狀板瓦和加上冠飾。
  • 前棟兩翼部分在一樓正面牆上開有三個稍微內凹的圓拱窗,而窗子的拱心石與壁體水平線連成一體;二樓正面牆上則使用了四根臺灣少見的愛奧尼克柱式方壁柱來承接楣樑與挑簷而成三個開間,而柱子之下則有曲線優美的托架,此一處理方法也是少見的。而在兩翼屋頂部分前的矮牆上裝有臺灣傳統建築使用的綠釉花磚,使得該建築增添了一些本土味。
  • 而在屋側有圓井,大集會堂下方的基座中有半圓井。

外部連結

參考文獻

  1. 吳園(原台南公會堂),台南旅遊網,202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