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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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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飛龍

圖片來自文化部

基本資料

性別
出生 (1926-) 1926年-(92歲)

呂有文(生1926年-1999年10月29日歿),祖籍四川,北平朝陽法學院法律系畢業,1949年隨國民政府前往臺灣,後臺東地方法院院長、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院長、臺中分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司法行政部參事、司法院廳長、副秘書長、法務部政務次長、部長及司法院副院長。

呂有文是1987年解除臺灣省戒嚴令之後,簽署核准槍決死刑犯最多的法務部部長,人數為114人。

生平

呂有文,(1926--1999)字建德,四川江律人。北平朝陽法學院法律系畢業,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及戰地政務研究班結業。[1]

  • 1948年 通過"司法官鑒定資格考試",被分配到法院學習。歷任金門、台東地方法院院長,高等法院推事兼庭長,"司法行政部"參事等。
  • 1980年任"司法院"第二廳廳長。
  • 1982年任"司法院"副秘書長。
  • 1987年任"法務部"政務次長。
  • 1989年10月升任"法務部長"。
  • 1990年6月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法務部長"。
  • 1992年5月"立法院"第八十九會期,內政、司法委員會為審查"動員戡 亂時期"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呂有文列席同年六月四日舉行之第一次聯席會議。
  • 1993年3月調任"司法院副院長"。[1]

著作

  • 1993年3月著有《刑事各論》等。[1]

公職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中華民國行政院
前任:
蕭天讚
法務部部長
代理,後真除為第四任
1989年10月7日-1993年2月27日
繼任:
馬英九
ROC Judicial Yuan Seal.svg司法院
前任:
汪道淵
司法院副院長
第九任
1993年5月1日-1999年2月1日
繼任:
城仲模
前任:
施啟揚
司法院院長
代理
1999年1月26日-1999年2月1日
繼任:
翁岳生

參考資料

  1. 1.0 1.1 1.2 呂有文. 《引用自百度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