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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程之邵傳

宋史·程之邵傳出自《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正史類。於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脫脫和阿魯圖先後主持修撰。《宋史》卷帙浩繁,共兩千多人的列傳,比《舊唐書》列傳多出一倍,《周三臣傳》將韓通、李筠、李重進同列,橫跨五代至宋初,彌補過去新舊五代史之不足。[1]

目錄

原文

程之邵,字懿叔,眉州眉山人。曾祖仁霸,治獄有陰德。之邵以父蔭為新繁主簿。

熙寧更募役法,常平使者欲概州縣民力,以羨乏相補。之邵曰:「此法乃成周均力遺意,當各以一邑之力供一邑之役,豈宜以此邑助他邑哉?」使者愧服,辟之邵為屬,聽其所為。

熊本察訪蜀道歸,語諸朝曰:「役法初行,成都路為最詳,之邵力也。」詔召見,成都守趙抃奏留之。入為三司磨勘官,得隱匿數十萬緡。從副使蹇周輔計度江、嶺鹽,還,除廣東轉運判官。

元祐初,提舉利、梓路常平,周輔得罪,亦罷知祥符縣。俄知泗州,為夔路轉運判官。夔守強狠不奉法,劾正其罪。大寧井鹽為利博,前議者輒儲其半供公上,余鬻於民,使先輸錢,鹽不足給,民以病告。之邵盡發所儲與之,商賈既通,關征增數倍。

除主管秦、蜀茶馬公事,革黎州買馬之弊,歲以仲秋為市,市四月止,以羨茶入熙、秦易戰騎,得良馬益多。 知鳳翔府,民負債無以償,自焚其居,而紿曰遺火;有主藏吏殺四婢,人無知者。之邵發擿,岐人傳誦。徙鄭州。

元符中,復主管茶馬,市馬至萬匹,得茶課四百萬緡。童貫用師熙、岷,不俟報,運茶往博糴,發錢二十萬億佐用度。連加直龍圖閣、集賢殿修撰,三進秩,為熙河都轉運使。秦鳳出師,命之經制,即言已備十萬騎可食三百日矣。徽宗喜,擢顯謨閣待制。敵犯熙河,之邵攝帥事,屯兵行邊境,解去。 俄得疾卒。方錄功轉太中大夫,不及拜,贈龍圖閣直學士,官護喪歸。子唐,至寶文閣學士。

(《宋史•程之邵傳》

譯文

程之邵,字懿叔,是眉州眉山人。曾祖父程仁霸,審判案件積有陰德。程之邵以父親的蔭庇被封為新繁主簿。

熙寧年間變更募役法,常平使者(官名)想把州縣的民力劃一,以便使窮富互補。程之邵說:「這種募役法是成周協調民力的老做法,應當按一邑的民力來雇募這個邑的差役,哪能用一個邑來資助別的邑呢?」使者慚愧地聽從了,徵召程之邵為屬官,聽從他的做法。

熊本察訪蜀道歸朝,在朝廷上說:「募役法開始實施,成都路做得最周詳,這是程之邵的功勞啊。」詔命召見,成都守趙抃上奏挽留他。召入任三司磨勘官,查出贓款數十萬緡。跟從副使蹇周輔巡視江、嶺鹽業,還朝,授任廣東轉運判官。

元祐初年,提舉利(廣元)、梓路常平。(提舉,簡稱倉司,中國古代官職之一,提舉是指管理的意思。提舉……常平:管常平倉救濟、農田水利等……)周輔犯罪,他也罷官為祥符縣知縣。很快為泗州知州,任夔路轉運判官。夔守兇狠不遵守法律,他彈劾指出夔守的罪行。大寧井鹽獲利豐厚,前任常把鹽儲存下一半供給官府,餘下的賣給百姓,叫他們先交納現錢,給的鹽卻不夠重量,百姓上告這個弊病。程之邵把所儲存的鹽全部拿出給百姓,商貿流通了,關稅增加了數倍。授任主管秦、蜀茶馬公事,革除黎州買馬方面的弊端,每年從仲秋開始貿易,滿四個月為止,用剩餘的茶到熙、秦去交換戰馬,得到很多良馬。

為鳳翔府知府,有人負債無法償還,就把房屋自焚了,欺騙別人說是失火;有個人隱藏官吏殺害四個婢女,沒有人發覺。程之邵揭發了事實,岐人傳誦。調任鄭州。 元符年間再任主管茶馬,買馬達萬匹,收得茶稅四百萬緡。童貫在熙、岷作戰,程之邵不等報批,就運茶到那裡大量買糧食,支出二十萬億錢資助軍費。接連加官直龍圖閣、集賢殿修撰,三次晉升,任熙河都轉運使。秦鳳出師,詔命他去籌劃,馬上就集合了備有三百天軍糧的十萬騎兵。徽宗很高興,提升為顯謨閣待制。敵人侵犯熙河,程之邵代理元帥指揮軍事,在邊境上駐軍巡邏,敵軍退去。不久因病去世。正要記功轉任太中大夫,沒趕上拜任,追贈龍圖閣直學士,官府派人護喪歸鄉。兒子程唐,官至寶文閣學士。[2]

作者簡介

蔑里乞・脫脫

脫脫(1314年-1355年),亦作托克托,亦作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至正三年(1343年),脫脫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3]

阿爾拉·阿魯圖

(生卒年待考),蒙古族,蒙古阿兒剌部人。元朝末期重臣,繼脫脫之後,主持了纂修遼、金、宋三史,頒《至正條格》等工作,特別是三史中的《宋史》部分,是由阿爾拉·阿魯圖主持的。阿爾拉·阿魯圖主持《宋史》的修撰,在時間上是相當倉促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許多問題和缺陷,儘管如此,《宋史》仍為極其重要的史書,為二十四史之一,仍然發揮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這一方面,阿爾拉·阿魯圖功不可沒[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