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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鴻
出生 478年*月*日
齊州清河
職業 北魏史學家

崔鴻(478~525年),字彥鸞,東清河郡鄃縣(今山東省夏津縣)人。北魏大臣、史學家,長廣太守崔靈延之孫,梁郡太守崔敬友之子。[1] 關於崔鴻的父親崔敬友及其子崔子元,在《北史》中均有載述,可是在《崔氏族譜》中卻沒有載記崔敬友及崔子元。崔鴻在《崔氏族譜》中為「六世」,而在「五世」中沒有載錄崔鴻之父崔敬友;在「七世」中也沒有載錄崔鴻的兒子崔子元。據《魏書》卷67及《北史》卷44載:(崔敬友)崔光之弟,性好佛道,晝夜誦經。初為本州治中(為州官的助理,主管文書事務)頗受賄,為御史所案,逃免。後除梁郡太守,以母喪不拜。又據《魏書》卷67及《北史》卷44載:(崔子元)崔鴻子。仕為秘書郎,……後謀反,事泄逃竄,會赦免,旋為其叔父鵾所殺。通過上述,可知《崔氏族譜》中沒有載錄崔鴻之父崔敬友,是因其犯「受賄」罪的緣故;未載崔鴻之子崔子元是因其犯「謀反罪」的緣故。在我國各氏族的譜牒撰修中,凡犯過罪或德行不佳者,均不得入譜,這是通例,各氏族無不恪遵。崔鴻的胞弟叫崔鵾,在《北史》中有要略記載,而《崔氏族譜》中則沒有載錄。崔鴻之弟崔鵾殺侄子崔子元的原因,大概是因其犯「謀反」的大逆罪,懼其辱沒門庭。至於崔子元有無子嗣,在《崔氏族譜》崔鴻名下及「八世」中均未有載錄,只好留待後考了。

出身清河崔氏烏水房,少好讀書,博綜經史。歷任兵部郎中、司徒左長史,奉命參修國史,撰寫孝文帝和宣武帝世宗《起居注》,遷前將軍。 孝昌初年(525年),拜給事黃門侍郎、散騎常侍齊州大中正。卒於任上,追贈鎮東將軍、度支尚書、青州刺史。[2] 台閣大臣崔光的侄子(世居今夏津縣]白馬湖鎮西部崔樓,崔莊,南店三村有一處)。仕魏為中散大夫,郎中加前將軍。以本官修輯國史,後累官至給事黃門侍郎,加授散騎常侍、齊州大中正。 崔鴻秉性耿介,遇事直陳,為同僚所欽服,主張為官求才,不拘一格。公元513年(北魏孝武帝延昌二年)大考百官,崔鴻乘機向朝廷建議對「績效能官,才必稱位者,朝升夕進,豈拘一階半級者哉?」 崔鴻聰明好學,少時就有著述。自公元500年(北魏宣武帝景明元年)開始,於公務之暇搜集整理舊史資料,於公元504年(北魏宣武帝正始元年)着手編纂《十六國春秋》,歷時三載撰《十六國春秋》95卷,唯恐書中內容有悖朝廷之處,故未敢刊印。迄於公元528年(孝莊帝永安元年)其子崔子元,將其父所撰《十六國春秋》,繕寫一本,奏獻朝廷,藏於史館。後因世事滄桑,原本失沒,今僅有清人湯球《十六國春秋輯補》傳世。

十六國時期,漢地江南、荊湘地區有東晉控制,而漢地北部和西南部則先後建立了二十多個國家。其中的成漢、前趙、後趙、前涼、北涼、西涼、後涼、南涼、前燕、後燕、南燕、北燕、夏、前秦、西秦、後秦十六個國家實力強勁,北魏史學家崔鴻取其中十六個國家來代表這段時期,稱這時期為「十六國」。範圍大致上涵蓋漢地中部、東部、西部,最遠可達漠北及西域。


本 名 崔鴻 出生時間 478年
字 號 字彥鸞 去世時間 525年
所處時代 北魏 主要作品 《十六國春秋》
民族族群 漢族 主要成就 史學家 前將軍 散騎常侍
出 生 地 齊州清河 封 贈 鎮東將軍 度支尚書 青州刺史


人物生平

崔鴻,崔光之弟崔敬友之子,世居東清河郡(今夏津縣白馬湖鎮)。太和末年,為彭城王(元勰)國左常侍。景明中,遷員外郎、兼尚書虞曹郎中,典起居注。遷給事中,兼祠部郎中,轉尚書都兵郎中。永平初年,為鎮南將軍(邢巒)行台長史。徙三公郎中,加輕車將軍,遷員外散騎常侍。延昌末,加中堅將軍,遷中散大夫、高陽王(元雍)友、司徒長史。正光初,加前將軍。撰高祖世宗《起居注》。孝昌初,拜給事黃門侍郎,加散騎常侍、齊州大中正。卒,贈鎮東將軍、度支尚書、青州刺史。著作有《十六國春秋》一百零二卷。 秉性耿介,遇事直陳,為同僚所欽服。主張為官求才,不拘一格。延昌二年(513年),大考百官,乘機向朝廷建議對「績效能官,才必稱位者,朝升夕進,豈拘一階半級者哉?」崔鴻聰明好學,少時就有著述。景明元年(500歲年)開始,於公務之暇搜集整理舊史資料。正始元年(504年),着手編纂《十六國春秋》,歷時三載撰寫《十六國春秋》95卷。收集到成漢國的史料,補充成一百卷。唯恐書中內容有悖朝廷之處,故未敢刊印。孝莊帝永安元年(528年),其子崔子元將其父所撰《十六國春秋》,繕寫一本,奏獻朝廷,藏於史館。後因世事滄桑,原本失沒,今有清朝湯球《十六國春秋輯補》傳世。

人物作品

其先人仕南燕和劉宋,伯父崔光是著名史學家,仕北魏,官至太子少傅、司徒、侍中、國子祭酒鑲著作,曾參與撰修北魏國書。崔鴻「弱冠便有著述志」,他的志向就是要修撰一部全面的、系統的記述十六國歷史的著作。他認為自從西晉「八王之亂」以後,雖然「所在稱兵,競自尊樹」,但「能建邦命氏成為戰國者,十有六家」。他們雖然都是少數民族所建的政權,但他們是這一時代的政治代表和象徵,是中國歷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總結這一時代歷史的經驗和教訓,同樣具有重要意義。其「善惡興滅之形,用兵乘會之勢,亦足以垂之將來,昭明勸戒」。此外,雖然十六國各有國書,記載本國史事,但「諸史殘缺,體例不全,編錄紛謬,繁略失所」。亟需加以「審正不同,定為一書」,編撰出一部記錄這一時代的全史。 從景明元年(500年)開始,崔鴻便開始搜集十六國的舊史及其他資料。由於當時北魏剛遷都洛陽不久,各種書籍「率多分散」,他不得不「求之公私,驅馳數歲」,做到詳細占有材料。為了抄錄、搜集史料,他幾乎竭盡了家產和俸祿,有時甚至沒有買紙的錢,可見他是在生活清苦的情況下從事著述的。 到正始三年(506年),《十六國春秋》初稿已基本完成,但為了撰寫最後的5卷「蜀錄」,他四處訪購常璩所撰記載蜀國歷史的《蜀書》,但久求不得,為此他又一直耐心等待了近20年,直到得到此書,才補寫了最後5卷。由此也可見作者著述之嚴謹。這樣,直到正光三年(522年),《十六國春秋》才最後完成。 崔鴻編纂的《十六國春秋》,體例比較完備,改各國書為錄,主為紀,臣為傳,又有序例1卷,年表1卷,合計102卷。因為這部史書的敘事以晉為正統,怕忤犯了北魏朝廷,所以當崔鴻在世時,它沒有公開傳布。崔鴻死後,其子子元才繕寫一部,於永安年間奏上朝廷。由於書中刊著了各國遺事,內容豐富,其中雖不免有疏略訛誤等缺點,但在當時它仍是一部有價值之作。唐代修《晉書》時,曾徵引了本書許多資料,唐宋類書也收錄了不少。可惜這部書從北宋以後就亡佚了,現行的輯本有兩種;一為明代屠僑孫等輯綴的《十六國春秋補遺輯佚》;一為清代湯球的《十六國春秋輯補》。 正光五年(524年),崔鴻伯父崔光病危。崔光掌修北魏國史多年,但他認為本朝歷史不是本朝人所能修成的,史官只需記錄時事,編著卷目,便算盡責了。所以直到他臨終前,魏史仍「闕略尤多」。崔光把修撰國史的希望寄託於崔鴻,對鴻表示「群才非君莫可」,並向孝明帝推薦了崔鴻。 正光五年(524年),崔鴻受詔撰修國史,可惜他不幸染病,第二年便病逝了。死時崔鴻年僅48歲。

作品評價

崔鴻是第一個為少數民族政權寫史的人。他把十六國時期當作一個重要的歷史階段,把少數民族政權的歷史提高到正史地位,並為此傾注了畢生心血,他的《十六國春秋》,不僅有寶貴的史料價值,而且在史學史上具有特殊的意義,開日後北魏史、遼金史、元史、清史之先河,是中國古代民族關係發展到一個新階段的象徵。 北魏崔鴻所著的《十六國春秋》,是研究十六國史的重要文獻。看到《十六國春秋》,是明萬曆年間出現的殘本。《十六國春秋》散佚的時間,清代學者多有猜測。王鳴盛認為,「蓋當五代及宋初而亡。」錢大昕認為,「宋人已無見此書者。」然王、錢二位均未做深入考證。其實,《十六國春秋》於宋時仍存。如北宋初編成的大型類書《太平御覽》,即是抄錄《十六國春秋》最多的一部類書。北宋中後期司馬光編就的史學名著《資治通鑑》,亦大量抄錄了《十六國春秋》的史料。在南宋還是可以找到《十六國春秋》存在的痕跡。如南宋初孔傳的《東家雜記》提到,他讀過《十六國春秋》。號稱宋代四部目錄書之一的《遂初堂書目》著錄有《十六國春秋》。甚至明中期學者楊升庵也看到過《十六國春秋》,這比此後萬曆年間出現的《十六國春秋》殘本要早。這說明到明中期,《十六國春秋》仍存在。 《十六國春秋》是北魏崔鴻所撰的一部記述自西晉滅亡至北魏統一北方前,北方十六個政權興亡歷史的斷代史。魏晉南北朝時代是個動亂的時代,而對於史學,卻是個發展的時代。這一時期,「正史」名稱開始出現,並且在圖書分類中,「史部目錄」正式形成,使得史學由作為經學的附庸上升為同經學並立的獨立科目,並且確立了僅次於經學的重要地位。可以說,前承秦漢大一統之餘緒,後啟隋唐盛世之端倪的魏晉南北朝,在史學的進展上,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繁榮。 崔鴻的家世背景,不但富於史學的傳統,而且其高門大姓的出身,更是為其成書提供了優越條件。北魏時期,崔氏為北方地區的高門大族。崔鴻所屬的這一支原居河北清河郡,其曾祖崔曠早年隨南燕主慕容德南渡黃河,遷居於青州。崔曠在宋文帝時曾官至樂陵太守,崔鴻祖父崔靈延在宋孝武帝時為龍驤將軍、長廣太守、受封關內侯。孝文帝太和二十年(496年),北魏征南大將軍慕容白曜平定三齊,崔靈延以敗軍之將被俘並遷至北魏代京附近。崔鴻的伯父崔光也一同被遷。崔光後來出仕北魏,參與機要,成為拓跋王朝倚重的元老重臣。崔鴻的父親崔敬友是崔光之弟,曾出任本州治中、梁郡太守。更為重要的是,崔光也是北魏重要的史學家。從30歲起任著作郎,參與修撰北魏國史,到73歲病故,崔光一生的大部分時間都在史職,這或許影響到了崔鴻的史學撰述。 崔鴻自身亦富有才學。《魏書》稱其「少好讀書,博綜經史」,以才學聞名於洛陽。他一生,歷仕孝文、宣武、孝明三朝,仕途相對平坦,職事之餘,被委以史任。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496年),崔鴻被拜為彭城王國左常侍,開始了其政治生涯。宣武帝景明三年,遷員外郎,兼尚書虞曹郎中,敕撰起居。又遷給事中兼祠部郎,轉尚書都兵郎中。永平初,徙三公郎中,加輕車將軍,又遷員外散騎常侍,領郎中。延昌四年(515年),遷中散大夫、高陽王友,又為司徒長史。 正光三年(520年),加前將軍,參修孝文帝、宣武帝起居。正光五年(524年),以本官修緝國史。孝昌初,拜黃門侍郎,尋加散騎常侍、齊州大中正。 正是在這樣的時代、家世背景下,崔鴻最終成就了《十六國春秋》這部史學名著。史稱崔鴻「弱冠便有著述之志」,他見晉、魏前史皆自成一家,無所措意,乃轉而綜合十六國史,「定為一書」,名曰《十六國春秋》。

史書記載

《北史列傳第三十二》 崔鴻,字彥鸞,少好讀書,博綜經史,稍遷尚書都兵郎中。詔太師、彭城王勰以下公卿朝士儒學才明者三十人,議定律令於尚書上省,鴻與光俱在其中,時論榮之。後為三公郎中,加員外散騎常侍。 延昌二年,將大考百寮,鴻以考令於體例不通,乃建議曰:「竊惟昔者為官求才,使人以器,黜陟幽明,揚清激濁。故績效能官,才必稱位者,朝升夕進,豈拘一階半級者哉。二漢以降,太和以前,苟必官須此人,人稱此職,或超騰升陟,數歲而至公卿,或長兼、試守稱允當遷進者,披卷則人人而是,舉目則朝貴皆然。故能時收多士之譽,國號豐賢之美。竊見景明以來考格,三年成一考,一考轉一階。貴賤內外,萬有餘人,自非犯罪,不問賢愚,莫不上中,才與不肖,比肩同轉。雖有善政如黃、龔,儒學如王、鄭,才史如班、馬,文章如張、蔡,得一分一寸,必為常流所攀,選曹亦抑為一概,不曾甄別。琴瑟不調,改而更張,雖明旨已行,猶宜消息。」武帝不從。三年,鴻以父憂解任,甘露降其廬前樹。十一月,宣武以本官征鴻。四年,復有甘露降其京兆宅之庭樹。後遷中散大夫、高陽王友,仍領郎中。正光元年,加前將軍,修孝文、宣武《起居注》。光撰魏史,徒有卷目,初未考正,闕略尤多,每云:「此史會非我世所成,但須記錄時事,以待後人。」臨薨,言鴻於孝明。五年,詔鴻以本官修緝國史。孝昌初,拜給事黃門侍郎,尋加散騎常侍、齊州大中正。鴻在史甫爾,未有所就。尋卒,贈鎮東將軍、度支尚書、青州刺史。鴻弱冠便有著述志。見晉、魏前史,皆成一家,無所措意。以劉元海、石勒、慕容俊、苻健、慕容垂、姚萇、慕容德、赫連屈丐、張軌、李雄、呂光、乞伏國仁、禿髮烏孤、李皓、沮渠蒙遜、馮跋等並因世故,跨僭一方,各有國書,未有統一,鴻乃撰為《十六國春秋》,勒成百卷,因其舊記,時有增損褒貶焉。鴻二世仕江左,故不錄僭晉、劉、蕭之書,又恐識者責之,未敢出行於外。宣武聞其撰錄,遣散騎常侍趙邕詔鴻曰:「聞卿撰定諸史,甚有條貫,便可隨成者送至,朕當於機事之暇覽之。」鴻以其書有與國初相涉,言多失體,且既訖,不奏聞。鴻後典起居,乃妄載其表曰:臣聞帝王之興也,雖誕應圖籙,然必有驅除,蓋所以翦彼厭政,成此樂推。故戰國紛紜,年過十紀,而漢祖夷殄群豪,開四百之業。歷文、景之懷柔蠻夏,世宗之奮揚威武,始得涼、朔同文,牂、越一軌。於是司馬談司馬遷感漢德之盛,痛諸史放絕,乃鈐括舊書,著成《太史》,所謂緝茲人事,光彼天時之義也。昔晉惠不競,華戎亂起,三帝受制於奸臣,二皇晏駕於非所,五都蕭條,鞠為煨燼。趙、燕既為長蛇,遼海緬成殊域,中原無主,八十餘年。遺晉僻遠,勢略孤微,人殘兵革,靡所歸控。皇魏龍潛幽、代,內修德政,外抗諸偽,並、冀之人,懷寶之士,襁負而至者日月相尋。太祖道武皇帝以神武之姿,接金行之運,應天順人,龍飛受命。太宗必世重光,業隆玄默。世祖雄才力睿略,闡曜威靈,農戰兼修,掃清氛穢。歲垂四紀,而寰宇一同,百姓始得陶然蘇息,欣於堯、舜之代。 自晉永寧以後,雖所在稱兵,競自尊樹,而能建邦命氏,成為戰國者,十有六家。善惡興滅之形,用兵乖會之道,亦足以垂之將來,昭明勸戒。但諸史殘缺,體例全虧,編錄紛謬,繁略失所,宜審正同異,定為一書。誠知敏謝允南,才非承祚,然《國志》、《史考》之美,竊亦輒所庶幾。始自景明之初,搜集諸國舊史,屬遷京甫爾,率多分散,求諸公私,驅馳數歲。及臣家貧祿微,唯任孤力,至於書寫所資,每不周接。暨正始元年,寫乃向備。謹於吏案之暇,草構此書,區分時事,各系本錄。稽以長曆,考諸舊志,刪正差謬,定為實錄,商較大略,著《春秋》百篇。至三年之末,草成九十五卷。唯常琚所撰李雄父子據蜀時書,尋訪不獲,所以未及善成。輟筆私求,七載於今。此書本江南撰錄,恐中國所無,非臣私力所能終得。其起兵僭號,事之始末,乃亦頗有,但不得此書,懼簡略不成。久思陳奏,乞敕緣邊求采,但愚賤無因,不敢輕輒。散騎常侍、太常少卿、荊州大中正趙邕忽宣明旨,敕臣送呈,不悟九皋微志,乃得上聞。奉敕欣惶,慶懼兼至。今謹以所訖者附臣邕呈奏。 臣又別作《序例》一卷、《年志》一卷,仰表皇朝統括大義,俯明愚臣著錄微體。徒竊慕古人立言美意,文致疏鄙,無一可觀,簡御之日,伏深慚悸。 崔鴻意如此。自正光以前,不敢顯行其書。自後以其伯崔光貴重當朝,知時人未能發明其事,乃頗傳讀。然鴻經綜既廣,多有違謬。天興二年,姚興改號鴻始,而鴻以為改在元年;明元永興二年,慕容超禽於廣固,鴻又以為在元年;太常二年,姚泓敗於長安,而鴻亦以為滅在元年。如此之失,多不考正。

親屬成員

崔業傳承至崔溫、崔林(《廣韻》說) 崔業 崔昱 崔紹 崔雅 崔忠 崔泰 崔恪 崔因 崔雙 崔邯 崔寓 崔林 崔景 崔璉 崔權 崔濟 崔湫 崔融 崔溫

崔鴻墓誌

《崔鴻墓誌》,北魏孝昌二年(公元526年)9月造,敘述了北魏著名史學家崔鴻的生平、著述等。該墓誌的書法反映了魏書在當時的特點,具有很高的藝術價值和文物價值。

原圖來源 崔鴻圖冊


中文名 崔鴻墓誌 主人公 崔鴻
所在地 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質 地 青石
年 代 南北朝 形 狀 正方形
出土地 山東臨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