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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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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是中國科技名詞。

世界上所有的國家中,只有我們中國的文化[1]是始終沒有間斷過的傳承下來,也只有 「漢字」是世界上唯一的古代一直演變過來沒有間斷過的文字形式[2]

目錄

名詞解釋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是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的投標文件中已標明價格,經算術性錯誤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確認的工程量清單,包括其說明和表格。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原則

(1)自主報價原則:投標人報價由投標人自主確定,但必須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13的強制性規定。

(2)不低於成本原則:《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七部委第12號令)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於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於標底的,使其投標報價可能低於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做出書面說明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於成本報價競標,應當否決該投標人的投標」。根據上述法律、規章的規定,特別要求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低於工程成本。

(3)不高於最高投標限價原則:最高投標限價是指根據國家或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計價依據和辦法,依據擬定的招標文件和招標工程量清單,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發布的招標工程的最高投標限價。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住建部2013年第16號令)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國有資金投資的建築工程招標的,應當設有最高投標限價;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建築工程招標的,可以設有最高投標限價或者招標標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2019修正)(國務院令第709號)第二十七條第三款「招標人設有最高投標限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最高投標限價或者最高投標限價的計算方法。招標人不得規定最低投標限價。」

第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五)投標報價低於成本或者高於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4)風險分擔原則:投標報價要以招標文件中設定的發承包雙方責任劃分,作為考慮投標報價費用項目和費用計算的基礎,發承包雙方的責任劃分不同,會導致合同風險不同的分攤,從而導致投標人選擇不同的報價;根據工程發承包模式考慮投標報價的費用內容和計算深度,

(5)發揮自身優勢原則:以施工方案、技術措施等作為投標報價計算的基本條件;以反映企業技術和管理水平的企業定額作為計算人工、材料和機具台班消耗量的基本依據充分利用現場考察、調研成果、市場價格信息和行情資料,編制基礎標價。

(6)科學嚴謹原則:報價計算方法要科學嚴謹,簡明適用。

工程量清單

工程量清單是指建設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其他項目、規費項目和稅金項目的名稱和相應數量等的明細清單。工程量清單應由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規費項目清單、稅金項目清單組成。

工程量清單的作用:

1、有利於推動企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工程量清單招標要求施工企業加強成本核算,苦練內功,提升市場競爭力,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施工成本。構建適合本企業投標報價系統,促使施工企業自主制定企業定額,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同時也便於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析和編制適應市場變化的造價信息,更加有力的推動政府工程造價信息制度的快速發展。

2、降低社會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避免了招標方、審核部門、投標單位的重複做預算,節省了大量人力、財力,同時縮短時間,提高了功效,特別是社會功效。克服由於誤差帶來的負面影響,準確合理公正,便於實際操作。採用工程量清單報價,工程量清單為招標單位提供,投標者可集中力量進行單價分析與施工方案的編寫,投標標底的編制費用也節省一半。避免了各投標單位因預算人員水平差次,素質各異而造成同一份施工圖紙,所報價的工程量相差甚遠,不便於評標與定標,從而也不利於業主選擇合適的承建商。而此計價法則提供投標者一個平等競爭的基礎,符合商品交換要以價值量為基礎,進行等價交換的原則。工程量(實物量)清單報價實質即為同一時期內生產同樣使用價值的不同企業,各自勞動消耗量之間的競爭。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