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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邏輯

來自 京東網 的圖片

思維邏輯 是2017年北京時代華文書局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日]嶋田毅

目錄

=基本信息

書名 邏輯 思維(MBA輕鬆讀)

作者 [日]嶋田毅 [1]

出版社 北京時代華文書局


出版時間 2017年6月1日

ISBN 9787569912005

基本簡介

邏輯思維(Logical Thinking),是思維的一種高級形式。是指符合某種人為制定的思維規則和思維形式的思維方式,我們所說的邏輯思維主要指遵循傳統形式邏輯規則的思維方式。常稱它為「抽象思維(Abstract thinking)」或「閉上眼睛的思維」。邏輯思維是一種確定的,而不是模稜兩可的;前後一貫的,而不是自相矛盾的;有條理、有根據的思維;在邏輯思維中,要用到概念、判斷、推理等思維形式和比較、分析、綜合、抽象、概括等方法,而掌握和運用這些思維形式和方法的程度,也就是邏輯思維的能力。

人們在認識過程中藉助於概念、判斷、推理等思維形式能動地反映客觀現實的理性認識過程,又稱理論思維。它是作為對認識着的思維及其結構以及起作用的規律的分析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只有經過邏輯思維,人們才能達到對具體對象本質規定的把握,進而認識客觀世界。它是人的認識的高級階段,即理性認識階段。

邏輯思維要遵循邏輯規律,這主要是形式邏輯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辯證邏輯的對立統一、質量互變、否定之否定等規律,違背這些規律,思維就會發生偷換概念,偷換論題、自相矛盾、形而上學等邏輯錯誤,認識就是混亂和錯誤的。

邏輯思維是分析性的,按部就班。做邏輯思維時,每一步必須準確無誤,否則無法得出正確的結論。我們所說的邏輯思維主要指遵循傳統形式邏輯規則的思維方式。常稱它為「抽象思維」或「閉上眼睛的思維」。

在邏輯思維中,是使用否定來堵死某些途徑。比喻說,邏輯思維是在深挖一個洞,它就是為了把一個洞挖得更深的工具。

邏輯思維是人腦的一種理性活動,思維主體把感性認識階段獲得的對於事物認識的信息材料抽象成概念,運用概念進行判斷,並按一定邏輯關係進行推理,從而產生新的認識。邏輯思維具有規範、嚴密、確定和可重複的特點。

社會實踐

社會實踐是邏輯思維形成和發展的基礎,社會實踐的需要決定人們從哪個方面來把握事物的本質,確定邏輯思維的任務和方向。實踐的發展對於感性經驗的增加也使邏輯思維逐步深化和發展。邏輯思維是人腦對客觀事物間接概括的反映,它憑藉科學的抽象揭示事物的本質,具有自覺性、過程性、間接性和必然性的特點。邏輯思維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斷、推理。邏輯思維方法主要有歸納和演繹、分析和綜合以及從具體上升到抽象等。

基本特徵

概念的特徵:內涵外延

判斷的特徵:一是判斷必須對事物有所斷定;二是判斷總有真假

推理的特徵:演繹推理的邏輯特徵是:如果前提真,那麼結論一定真,是必然性推理;非演繹推理的邏輯特徵是:雖然前提是真的,但不能保證結論是真的,是或然性推理。

基本特點

邏輯思維的特點是以抽象的概念、判斷和推理作為思維的基本形式,以分析、綜合、比較、抽象、概括和具體化作為思維的基本過程,從而揭露事物的本質特徵和規律性聯繫。抽象思維既不同於以動作為支柱的動作思維,也不同於以表象為憑藉的形象思維,它已擺脫了對感性材料的依賴。

抽象思維一般有經驗型與理論型兩種類型。

前者是在實踐活動中的基礎上,以實際經驗為依據形成概念,進行判斷和推理,如工人、農民運用生產經驗解決生產中的問題,多屬於這種類型。

後者是以理論為依據,運用科學的概念、原理、定律、公式等進行判斷和推理。科學家和理論工作者的思維多屬於這種類型。經驗型的思維由於常常局限於狹隘的經驗,因而其抽象水平較低。

相關作用

一般作用

1、有助於我們正確認識客觀事物。

2、可以使我們通過揭露邏輯錯誤來發現和糾正謬誤。

3、能幫助我們更好地去學習知識。

4、有助於我們準確地表達思想。

在創新中的作用

1、邏輯思維在創新中的積極作用

發現問題; 直接創新; 篩選設想; 評價成果; 推廣應用; 總結提高。

2、邏輯思維在創新中的局限性

常規性; 嚴密性; 穩定性。

思維過程

分析綜合

分析是在思維中把對象分解為各個部分或因素,分別加以考察的邏輯方法。綜合是在思維中把對象的各個部分或因素結合成為一個統一體加以考察的邏輯方法。

分類比較

根據事物的共同性與差異性就可以把事物分類,具有相同屬性的事物歸入一類。具有不同屬性的事物歸入不同的類。比較就是比較兩個或兩類事物的共同點和差異點。通過比較就能更好地認識事物的本質。

分類是比較的後繼過程,重要的是分類標準的選擇,選擇的好還可導致重要規律的發現。

歸納演繹

歸納是從個別性的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結論,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繫是或然性的。演繹是從一般性的前提推出個別性的結論,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繫是必然性的。



抽象與概括

抽象就是運用思維的力量,從對象中抽取它本質的屬性,拋開其他非本質的東西。概括是在思維中從單獨對象的屬性推廣到這一類事物的全體的思維方法。抽象與概括和分析與綜合一樣,也是相互聯繫不可分割的。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