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原圖鏈接來自 看點快報 的圖片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原省人事廳、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合併,設立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並依法履行職責。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湘發[2009]15號)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湖南省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湘發[2009]16號)成立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1]

目錄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湘發[2009]15號)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湖南省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湘發[2009]16號),將原省人事廳、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合併,設立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並依法履行職責。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省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全省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和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擬定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統籌擬定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並實施監督,編制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省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辦法。

五、負責全省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定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關部門審核納入省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範圍的同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補貼標準和離退休費,擬定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省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2],綜合管理全省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歸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擬定並落實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湘(回湘)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和落實全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及安置計劃,負責軍隊專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定和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維穩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定有關人員調配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並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擬定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歸口管理全省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

十三、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相關視頻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社會保障卡宣傳片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