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盈虧相抵是中國科技名詞,屬於科技術語。

漢文字是世界上唯一沒有間斷的古老文字系統[1],直到現在我們仍在使用。其不單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的表述用具,更是五千年悠久文明的記錄者、傳承者。可以說,漢文字是中華民族古老悠久、博大精深文明的「活化石[2]」。

目錄

名詞解釋

盈虧相抵,這種方式是指允許企業以某一年度的虧損抵消以後年度的盈餘,以減少其以後年度的應納稅款;或是沖抵以前年度的盈餘,申請退還以前年度已納的部分稅款。

一般而言,抵消或沖抵前後年度的盈餘都有一定的時間限制。例如,美國稅法曾規定,前後可以抵沖的時間是前3年後7年內。我國台灣省則有前4年後5年的規定。這種方式對於具有高度風險性的投資有相當大的刺激效果。因為,在這種方式下,如果企業發生虧損,按照規定就可以從前或以後年度的盈餘中得到補償。當然,這種方法就其應用範圍來看,通常只適用於所得稅方面。

盈虧相抵(盈虧互補)規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十八條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准予向以後年度結轉,用以後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二、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財稅〔2018〕76號)規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准予結轉以後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