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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英語: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縮寫:NSFC),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運用的國務院部委管理的事業單位,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管理。

自然科學基金委負責根據國家發展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和規劃,有效運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支持基礎研究,堅持自由探索,發揮導向作用,發現和培養科學技術人才,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國務院於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面向全國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目的是推動國家科技體制改革,變革科研經費撥款方式[1]。而自然科學基金委成立的目的是為中國的科學研究和交流提供科研經費資助。2010年以來,每年管理並用於資助科學研究項目的資金總額已超過100億元。

沿革

1980年代初,為推動中國科技體制改革,變革科研經費撥款方式,中國科學院89位院士(學部委員)致函中共中央、國務院,建議設立面向全國的自然科學基金,得到中共中央、國務院的首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自然科學基金委實行任期制,委員會領導成員每屆任期4年。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成立時,暫時掛靠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部,首任主任為唐敖慶。1986年7月29日,基金委設立數學物理部、化學部、生物學部、地球科學部、材料科學與工程科學部、信息科學部;自然科學發展戰略與政策局、綜合局、國際合作局、辦公室。

1987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人事部發布通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不再掛靠科技部,改為直屬國務院[2]。1988年6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為副部級機構,享受國務院直屬局待遇,不列入國務院機構序列,由國家科委歸口管理」。2000年12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重新劃歸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2000年7月,基金委辦公地點由北京市海淀區花園北路35號東門遷入新址海淀區雙清路83號。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將科學技術部、國家外國專家局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科學技術部對外保留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改由科學技術部管理。」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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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概況

參考文獻

  1.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簡介 ,中國政府網 , 2014-2-22
  2.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歷史沿革,自然科學基金委 , 201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