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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宣

字 號 :字少平

別 稱 :臥虎、強項令

官 職 :雒陽縣令

漢 族 :漢生卒

生 卒 :不詳

出 生 地 :陳留郡圉縣(今杞縣)

所處時代 :東漢

主要成就 :北海郡國相、洛陽縣長等

董宣(生卒年不詳),字少平,陳留郡圉縣(今杞縣)人,東漢光武帝劉秀時期官員,因辦事不畏權貴被稱為「臥虎」、「強項令(硬脖子的洛陽令)」。

  • 起初被司徒侯霸徵召,後升遷至北海國相。後來江夏郡有巨賊夏喜等侵擾郡境。朝廷任命董宣為江夏太守。
  • 外戚陰氏是江夏郡都尉,董宣輕視侮慢他,因此被免職。後來朝廷特徵召董宣為雒陽縣令。擔任雒陽縣令五年,七十四歲,死在任上。

人物生平

辦案嚴酷

  • 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縣(今杞縣)人。起初被司徒侯霸徵召,推舉為考核優等的人,後升遷至北海國相。到任後任命大姓公孫丹為五官掾。公孫丹興建住宅,占卜的人認為一定要有人死去才吉利,公孫丹於是讓兒子殺了一個過路的行人,把屍體放在屋裡,來抵擋他的災禍。董宣知道後便把公孫丹父子逮捕殺死。公孫丹宗族和親信三十多人,拿着兵器就到董宣官府喊冤叫屈,董宣認為公孫丹以前投靠過王莽,擔心他們和海賊串通,就全部逮捕囚禁在劇縣的監獄,派門下書佐水丘岑把他們統統殺死。[1]
  • 青州刺史認為他殺人太多,向皇帝上書告發董宣並拷打水丘岑,董宣獲罪徵召到廷尉。董宣在監獄裡早晚諷誦詩文毫無憂色。到出獄受刑的時候,官屬做了飯菜送給他,董宣厲色說:「我董宣生平沒有吃過別人的東西,何況在死的時候呢?」上車而去。當時一起受刑的九人,第二個輪到董宣。光武帝劉秀急忙派侍從騎士趕去,赦免了董宣的死刑並且命令把他帶回監獄。派使者審問董宣多殺無辜的情況,董宣用全部事實回答使者,並說水丘岑是按他的旨意辦事罪不在他。願意殺掉自己而讓水丘岑活下來。使者把這些情況告訴了光武帝,光武帝下詔將董宣降為懷縣縣令,令青州刺史不再追查水丘岑的罪行。水丘岑後來累官做到司隸校尉。[2]

不畏權貴

  • 後來朝廷特徵召董宣為雒陽縣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奴僕白天行兇殺人,因為躲在公主家裡官吏不能去抓他。等到湖陽公主外出時,卻用這個殺人的奴僕做陪乘。董宣在夏門亭等候湖陽公主,截住公主的車,攔住公主的馬,用刀劃地,大聲列舉公主的過錯,呵斥那個奴僕下車,於是殺了他。湖陽公主立即還宮告訴了光武帝,光武帝大怒,召見董宣,要用庭杖打死他。董宣叩頭說:「我請求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想說什麼?」董宣說:「陛下聖德中興漢朝,卻放縱奴僕殺害良民,將怎樣治理天下呢?我不用棍打,請求自殺。」就用頭撞柱子血流滿面。
  • 皇帝命令小黃門扶着他,讓董宣向公主磕頭謝罪,董宣不服從,小黃門強迫他叩頭,他兩手據地始終不肯低頭。公主說:「文叔當百姓時,隱藏逃犯和犯了死罪的人,官吏也不敢上門捉拿。做了天子,你的權威卻不能加於一個縣令嗎?」光武帝笑着說:「天子不能同百姓一樣。」便敕封了他強項令的頭銜,命他出去;並賜給董宣三十萬錢,董宣全給了手下的官吏們。從此,董宣打擊豪強,沒有不震驚發抖的人,京師稱他為「臥虎」,唱歌表揚他說:「董宣衙前無人擊鼓鳴冤。」 [3]

病死任上

  • 董宣擔任雒陽縣令五年,七十四歲,死在任上。皇帝下詔派使者到他家裡看視,只見用布被蓋了屍體,妻子兒女對着哭泣。家中只有幾斛大麥,一輛破車。光武帝悲傷地說:「董宣做官廉潔,死了才知道啊!」因為董宣曾做過二千石的郡太守(實際為藩國國相,與太守同級),所以賜予他銀印祿綬,用大夫之禮安葬他。封他的兒子董並為郎中,後來董並官至齊國相。 [4]

人物成就

  • 江夏郡有巨賊夏喜等侵擾郡境。朝廷任命董宣為江夏太守。董宣到了江夏郡邊界,發布文書說:「朝廷認為本太守能夠捉拿奸賊,故接受了這個任務。在江夏郡界統帥兵馬,檄文到達之日希望你們考慮自己的下場。」夏喜等聽了心裡害怕,立即投降解散,外戚陰氏是江夏郡都尉,董宣輕視侮慢他,因此被免職。 [5]


人物評價

  • 京師稱呼他為「臥虎」,唱歌表揚他說:「董宣衙前無人擊鼓鳴冤。」

人物軼事

  • 光武帝召任董宣為雒陽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僕人白天殺了人,因為躲進公主府,官吏無 法逮捕。等到公主外出的時候,又叫這個僕人陪乘。董宣就在夏門亭等候,他見到公主的乘車走過來,就勒住馬紐叫車停下來,用刀畫地不准再走,大聲責備公主的過錯,喝令僕人下車,當場殺死。[6]
  • 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大怒,召見董宣,要用木杖打死他。董宣叩頭說: 「請讓我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你想說什麼?」董宣回答:「皇帝神聖明智,使漢家 天下得到復興,可是卻放縱奴僕殘害良民,這又怎能治理國家呢?我不須用杖打,請准我自殺!」隨即用頭撞柱子,流血滿面。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拉住董宣,叫他給公主叩頭認錯。董宣就是不肯;硬使他叩頭,董宣用兩隻手支在地上,始終不肯低頭。 公主對光武帝說:「 文叔當老百姓的時候,保護逃亡的人,官吏不敢進門抓人。當了皇帝,還制服不了一個 小地方官嗎?」光武帝笑着說:「做皇帝和當老百姓可不一樣啊!」於是賜予董宣為「強項令」,賞錢三十萬,董宣把它全部分給了下邊官員。從此,他打擊豪強,那些豪強沒有不心驚膽戰的。京城裡稱他為「臥虎」,歌頌說:「桴鼓不鳴董少平。」[6]

史書記載

  • 《後漢書-酷吏列傳》[7]

相關視頻

  • 聽說中國歷史70-強項令—董宣


參考資料

  1. 《後漢書-酷吏列傳》: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初為司徒侯霸所辟,舉高第,累遷北海相。到官,以大姓公孫丹為五官掾。丹新造居宅,而卜工以為當有死者,丹乃令其子殺道行人,置屍舍內,以塞其咎。宣知,即收丹父子殺之。丹宗族親黨三十餘人,操兵詣府,稱冤叫號。宣以丹前附王莽、慮交通海賊,乃悉收系劇獄,使門下書佐水丘岑盡殺之。
  2. 《後漢書-酷吏列傳》:青州以其多濫,奏宣考岑,宣坐征詣廷尉。在獄,晨夜諷誦,無憂色。及當出刑,官屬具饌送之,宣乃厲色曰:「董宣生平未曾食人之食,況死乎!」升車而去。時,同刑九人,次應及宣,光武馳使騶騎特原宣刑,且令還獄。遣使者詰宣多殺無辜,宣具以狀對,言水丘岑受臣旨意,罪不由之,願殺臣活岑。使者以聞,有詔左轉宣懷令,令青州勿案岑罪。岑官至司隸校尉。
  3. 《後漢書-酷吏列傳》: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主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困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慄。京師號為「臥虎」。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
  4. 《後漢書-酷吏列傳》: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於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帝傷之,曰:「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拜子並為郎中,後官至齊相。
  5. 《後漢書-酷吏列傳》:後江夏有劇賊夏喜等寇亂郡境,以宣為江夏太守。到界,移書曰:「朝廷以太守能禽奸賊,故辱斯任。今勒兵界首,檄到,幸思自安之宜。」喜等聞,懼,即歸降散。外戚陰氏為郡都尉,宣輕慢之,坐免。
  6. 6.0 6.1 強項令 .易文言網.2016-11-06
  7. 《後漢書-酷吏列傳》.國學導航.2016-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