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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茶法》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三筆》卷十四。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

目錄

原文

蜀道諸司,惟茶馬一台,最為富盛,茶之課利多寡,與夫民間利疚,他邦無由可知。予記《東坡集》有《送周朝議守漢州》詩云:「為西南病,甿俗記二李。何人折其鋒,矯矯六君子。」註:「二李,杞與稷也。六君子,謂思道與侄正孺、張永徽、吳醇翁、呂元鈎、宋文輔也。」初,熙寧七年,遣三司幹當公事李杞經畫買茶,以蒲宗閔同領其事。蜀之茶園不殖五穀,惟宜種茶,賦稅一例折輸,錢三百折絹一匹,三百二十折綢一匹,十錢折綿一兩,二錢折草一圍,凡稅額總三十萬。杞創設官場,歲增息為四十萬。其輸受之際,往往壓其斤重,侵其加直。杞以疾去,都官郎中劉佐體量,多其條畫。於是宗閔乃議民茶息收十之三,盡賣於官場,蜀茶盡榷,民始病矣。知彭州呂陶言:「天下茶法既通,蜀中獨行禁榷。況川峽四路所出茶貨,比方東南諸處,十不及一。諸路既許通商,兩川卻為禁地,虧損治體,莫甚於斯。且盡榷民茶,隨買隨賣,或今日買十千,明日即作十三千賣之,比至歲終,不可勝算,豈止三分而已。佐、杞、宗閔作為敝法,以困西南生聚。」佐坐罷去,以國子博士李稷代之,陶亦得罪。侍御史周尹復極論榷茶為害,罷為湖北提點刑獄。利路漕臣張宗諤、張升卿,復建議廢茶場司,依舊通商。稷劾其疏謬,皆坐貶秩。茶場司行割子督綿州彰明縣,知縣宋大章繳奏,以為非所當用。稷又詆其賣直釣奇,坐沖替。一歲之間,通課利及息耗至七十六萬緡有奇,詔錄李妃前勞而官其子。后稷死於永樂城,其代陸師閔言其治茶五年,獲淨息四百二十八萬緡,詔賜田十頃。凡上所書,皆見於國史。坡公所稱思道乃周尹,永徽乃二張之一,元鈞乃呂陶,文輔乃大章也,正孺、醇翁之事不著。

作品簡介

《容齋隨筆》是南宋洪邁(1123~1202)著的史料筆記,被歷史學家公認為研究宋代歷史必讀之書。《容齋隨筆》與沈括的《夢溪筆談[1]、王應麟的《困學紀聞》[2],是宋代三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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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