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解縉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解縉
解縉

原圖鏈接


大明翰林學士兼左春坊大學士
籍貫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吉安路吉水州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大紳,號春雨
諡號 文毅
出生 洪武二年(1369年)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吉水州
逝世 永樂十三年正月十三日(1415年3月4日)
京師應天府
親屬 解子元(祖父)、解開(父)
解綸(兄)
解禎亮、解禎應(子)
解禎期(姪)
出身
  • 洪武二十年丁卯科江西鄉試第一名舉人
  • 洪武二十一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解縉(1369年-1415年3月4日),字大紳,號春雨文毅[1]江西吉水州(今江西吉安吉水縣)人,解綸之弟。明朝第一位內閣首輔

生平

解縉祖父為解子元,是安福州判官。兵亂時守義而死。父解開,明太祖朱元璋曾召見談論元朝故事。欲加官授職,解開辭去不任[2]

洪武年間

解縉天生聰穎,六歲能詩,有神童之譽。洪武二十年(1387年)中式丁卯科江西鄉試第一名舉人。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聯捷戊辰科三甲第十名進士,授中書庶吉士。朱元璋非常器重他,命其常在身邊。一天,朱元璋在大庖西室,對解縉說:「朕與爾義則君臣,恩猶父子,當知無不言。」次日,解縉即呈上萬言書,主張應當簡明律法、並賞褒善政[3]。朱元璋讀後,稱讚其才。不久,解縉再次呈上《太平十策》進言[4]。當時解縉在兵部從事,其言語時常輕慢。兵部尚書沈溍奏報此事,明太祖反而說:「解縉只不過以冗散自恣罷了。」數月後,朱元璋下詔,改解縉為監察御史。當時韓國公李善長胡惟庸案謀反得死罪,解縉代替郎中王國用草疏鳴冤。此外又為夏長文寫草書彈劾都御史袁泰,袁泰因此深恨解縉。當時近臣父均須入覲,解縉父親解開入覲時,朱元璋說:「大器晚成,若以而子歸,益令進學,後十年來,大用未晚也。」解縉遂同父回鄉[5]

建文年間

八年後,明太祖駕崩,明惠帝即位。解縉進入南京應天府,隨即有官員彈劾,並稱其違背詔旨,且母喪未葬,父年九十,不應當捨棄家人離開。於是解縉被貶為河州衛吏。當時禮部侍郎董倫為明惠帝所信任,解縉於是書信予董倫,請求謀職。後經董倫舉薦,明惠帝下詔命解縉入翰林院,擔任翰林待詔[6]

永樂年間

靖難之役中,燕王朱棣攻入金陵應天府後,解縉歸降朱棣。朱棣隨後即位,是為明成祖,解縉升任翰林侍讀。隨後成祖建立文淵閣,解縉與黃淮楊士奇等人入直文淵閣,參與機務,明朝內閣制度由此開始[7]。隨後,解縉奉命總裁編撰《明太祖實錄》與《列女傳》。書成,朱棣賞賜銀幣[8]。其後又主編《永樂大典》。永樂二年,解縉晉升為翰林學士兼右春坊大學士,為內閣首輔。朱棣曾經召見解縉等人說:「你們七人朝夕相處,我經常在宮中稱讚你們的勤勉謹慎。往往最初容易謹慎,而最終仍然能保持下去的則很難,希望你們能夠共勉。」於是各賜五品官服等。恰逢立春時,朱棣賜其等金綺衣,與尚書地位相同。此後內閣進言,朱棣均虛心採納[9]

解縉很少登朝,且因才氣頗高,任事直前。其善於言辭,但對他人的好惡從不顧慮忌諱,廷臣多因其受寵而嫉恨。恰逢當時儲君未定,淇國公邱福稱漢王有功,當立朱高煦。明成祖則密詢解縉,解縉稱:「皇長子(朱高熾)仁孝,天下歸心。」朱棣並不回應。解縉又拜首稱:「好聖孫(朱瞻基)。」朱棣因此表示同意,儲君之事遂定。漢王朱高煦遂因解縉進言,而尤其忌恨[10]。當時恰逢明朝大軍討伐安南,解縉上疏勸阻,朱棣不聽。隨後討伐成功,並設置郡縣。當時太子雖立,朱高熾表現並不令朱棣滿意。此時朱高煦更受隆寵,禮秩超過了嫡親標準。解縉再次諫言說:「這會引起戰爭的,是不行的。」朱棣隨即大怒,稱解縉是在離間骨肉。永樂四年,皇帝賜內閣黃淮等五人二品紗羅衣,並不包括解縉。次年,解縉因廷試讀卷不公而受連坐,被貶為廣西承宣布政使司參議。正準備赴任時,禮部郎中李至剛上疏稱解縉有怨言,隨改其至交阯,命監督化州兵餉[11]

永樂八年(1410年),解縉入京奏事,恰逢成祖北征,於是他拜謁太子後就即返回。漢王朱高煦隨即伺機上書,稱其「私覲太子,徑歸,無人臣禮」,成祖聽後震怒。當時解縉與檢討王偁廣東遊覽山川,並上疏請鑿贛江以通南北。奏書剛至,朱棣即命錦衣衛逮捕解縉入獄。大理寺寺丞湯宗宗人府經歷高得抃、中允李貫、贊善王汝玉翰林院編修朱紘檢討蔣驥潘畿蕭引高並及御史李至剛等人均連坐入獄。其中高得抃、王汝玉、李貫、朱紘、蕭引高病死於獄中[12]

永樂十三年,正月十三日錦衣衛都督僉事紀綱呈上禁錮犯人的名單,朱棣看到解縉名字,問道:「縉猶在耶?」紀綱會意,隨即灌醉解縉,將其活埋到雪中凍死。解縉死時僅四十七歲。隨後,錦衣衛抄沒其家產,妻子宗族流放遼東戍邊[13]

事跡

解縉在翰林院時,朱棣曾經寫出廷臣名單,命解縉分別陳述各人的長短。解縉回答道:「蹇義天資較高,但內心無主見。夏原吉有德行雅量,卻不能遠離小人。劉俊有才幹,卻不知顧慮道義。鄭賜可說是個君子,只是才能頗為短淺。李至剛荒誕且善於趨炎附勢,雖有才能但是心地不端正。黃福秉持著平易正直之心,確能執節守正。陳瑛執法刻薄,尚能保持廉潔。宋禮戇直而苛刻,人們都怨恨其不懂得體恤。陳洽疏闊通達,警覺敏銳,也不失於正直。方賓則是只有簿本書記之才,懷有市儈之心。」[14]朱棣把此文交付給太子朱高熾,朱高熾藉此加問尹昌隆王汝玉兩人長短。解縉對答道:「尹昌隆是君子,但無弘大的雅量。王汝玉的文筆難得,可惜只有市井之心。」之後,明仁宗即位,其出示解縉的上疏給楊士奇,並說:「人稱解縉狂妄,但看其所陳列的,都有定論了,他並不狂妄。」於是下詔請歸解縉妻子宗族[15]

當初解縉與胡廣同侍明成祖大宴。明成祖對兩人說:「你們兩人都是同鄉、同學、同官。解縉有個兒子,胡廣你可以把你女兒嫁給他。」胡廣答道:「臣妻子還在懷孕,尚不知男女。」明成祖笑道:「肯定是女的。」孩子出世,果然是女兒。解縉死後,解縉之子解禎亮被流放到遼東。胡廣就想解除婚約。女兒大怒,割耳朵發誓道:「我這薄命的婚事,是皇上主婚的,是父親大人當面承諾的。毀約的話,我只有死,也沒有第二條路可以走了。」等到解家被赦免,其女仍舊歸嫁解禎亮[16]

正統元年,明英宗下詔歸還解縉家產。成化元年,明憲宗下詔恢復解縉官職,並贈朝議大夫。解縉死後,朱高煦謀反被誅滅;安南屢次謀反,明朝設置郡縣不久最終也被迫撤銷,這些均如解縉生前所言發生[17]

著作

解縉善書法,尤善狂草,墨跡有《自書詩卷》、《書唐人詩》,明吳寬匏翁家藏集》稱:「永樂時,人多能書,當以學士解公為首,下筆圓滑純熟。」著有《文毅集》。

參考文獻

  1. 《明名臣言行錄》,1冊17卷,667頁
  2. 明史》(卷147):「解縉,字大紳,吉水人。祖子元,為元安福州判官。兵亂,守義死。父開,太祖嘗召見論元事。欲官之,辭去。」
  3. 明史》(卷147):「縉幼穎敏,洪武二十一年舉進士。授中書庶吉士,甚見愛重,常侍帝前。一日,帝在大庖西室,諭縉:「朕與爾義則君臣,恩猶父子,當知無不言。」縉即日上封事萬言,略曰:臣聞令數改則民疑,刑太繁則民玩。國初至今,將二十載,無幾時不變之法,無一日無過之人。嘗聞陛下震怒,鋤根剪蔓,誅其奸逆矣。未聞褒一大善,賞延於世,復及其鄉,終始如一者也。……」
  4. 明史》(卷147):「書奏,帝稱其才。已,復獻《太平十策》,文多不錄。」
  5. 明史》(卷147):「縉嘗入兵部索皁隸,語嫚。尚書沈溍以聞。帝曰:「縉以冗散自恣耶。」命改為御史。韓國公李善長得罪死,縉代郎中王國用草疏白其冤。又為同官夏長文草疏,劾都御史袁泰。泰深銜之。時近臣父皆得入覲。縉父開至,帝謂曰:「大器晚成,若以而子歸,益令進學,後十年來,大用未晚也。」」
  6. 明史》(卷147):「歸八年,太祖崩,縉入臨京師。有司劾縉違詔旨,且母喪未葬,父年九十,不當舍以行。謫河州衛吏。時禮部侍郎董倫方為惠帝所信任,縉因寓書於倫曰:「縉率易狂愚,無所避忌,數上封事,所言分封勢重,萬一不幸,必有厲長、吳濞之虞。冉阝哈術來歸,欽承顧問,謂宜待之有禮,稍忤機權,其徒必貳。此類非一,頗皆億中。又嘗為王國用草諫書,言韓國事,為詹徽所疾,欲中以危法。伏蒙聖恩,申之慰諭,重以鏹賜,令以十年著述,冠帶來廷。《元史》舛誤,承命改修,及踵成《宋書》,刪定《禮經》,凡例皆已留中。奉親之暇,杜門纂述,漸有次第,洊將八載。賓天之訃忽聞,痛切欲絕。母喪在殯,未遑安厝。家有九十之親,倚門望思,皆不暇戀。冀一拜山陵,隕淚九土。何圖詿誤,蒙恩遠行。揚、粵之人,不耐寒暑,復多疾病。俯仰奔趨,伍於吏卒,誠不堪忍。晝夜涕泣,恆懼不測。負平生之心,抱萬古之痛。是以數鳴知感。冀還京師,得望天顏,或遂南還,父子相見,即更生之日也。」倫乃薦縉,召為翰林待詔。」
  7. 明史》(卷147):「成祖入京師,擢侍讀。命與黃淮、楊士奇、胡廣、金幼孜、楊榮、胡儼並直文淵閣,預機務。內閣預機務自此始。」
  8. 明史》(卷147):「尋進侍讀學士,奉命總裁《太祖實錄》及《列女傳》。書成,賜銀幣。」
  9. 明史》(卷147):「永樂二年,皇太子立,進縉翰林學士兼右春坊大學士。帝嘗召縉等曰:「爾七人朝夕左右,朕嘉爾勤慎,時言之宮中。恆情,慎初易,保終難,願共勉焉。」因各賜五品服,命七人命婦朝皇后於柔儀殿,後勞賜備至。又以立春日賜縉等金綺衣,與尚書埒。縉等入謝,帝曰:「代言之司,機密所系,且旦夕侍朕,裨益不在尚書下也。」一日,帝御奉天門,諭六科諸臣直言,因顧縉等曰:「王、魏之風,世不多有。若使進言者無所懼,聽言者無所忤,天下何患不治?朕與爾等共勉之。」其年秋,胡儼出為祭酒,縉等六人從容獻納。帝嘗虛己以聽。」
  10. 明史》(卷147):「縉少登朝,才高,任事直前,表裡洞達。引拔士類,有一善稱之不容口。然好臧否,無顧忌,廷臣多害其寵。又以定儲議,為漢王高煦所忌,遂致敗。先是,儲位未定,淇國公邱福言漢王有功,宜立。帝密問縉。縉稱:「皇長子仁孝,天下歸心。」帝不應。縉又頓首曰:「好聖孫。」謂宣宗也。帝頷之。太子遂定。高煦由是深恨縉。」
  11. 明史》(卷147):「會大發兵討安南,縉諫。不聽。卒平之,置郡縣。而太子既立,又時時失帝意。高煦寵益隆,禮秩逾嫡。縉又諫曰:「是啟爭也,不可。」帝怒,謂其離間骨肉,恩禮浸衰。四年,賜黃淮等五人二品紗羅衣,而不及縉。久之,福等議稍稍傳達外廷,高煦遂譖縉泄禁中語。明年,縉坐廷試讀卷不公,謫廣西布政司參議。既行,禮部郎中李至剛言縉怨望,改交阯,命督餉化州。」
  12. 明史》(卷147):「永樂八年,縉奏事入京,值帝北征,縉謁皇太子而還。漢王言縉伺上出,私覲太子,徑歸,無人臣禮。帝震怒。縉時方偕檢討王偁道廣東,覽山川,上疏請鑿贛江通南北。奏至,逮縉下詔獄,拷掠備至。詞連大理丞湯宗,宗人府經歷高得抃,中允李貫,贊善王汝玉,編修朱紘,檢討蔣驥、潘畿、蕭引高並及至剛,皆下獄。汝玉、貫、紘、引高、得抃皆瘐死。」
  13. 明史》(卷147):「十三年,錦衣衛帥紀綱上囚籍,帝見縉姓名曰:「縉猶在耶?」綱遂醉縉酒,埋積雪中,立死。年四十七。籍其家,妻子宗族徙遼東。」
  14. 明史》(卷147):「方縉居翰林時,內官張興恃寵笞人左順門外,縉叱之,興斂手退。帝嘗書廷臣名,命縉各疏其短長。縉言:「蹇義天資厚重,中無定見。夏原吉有德量,不遠小人。劉俊有才幹,不知顧義。鄭賜可謂君子,頗短於才。李至剛誕而附勢,雖才不端。黃福秉心易直,確有執守。陳瑛刻於用法,尚能持廉。宋禮戇直而苛,人怨不恤。陳洽疏通警敏,亦不失正。方賓簿書之才,駔儈之心。」」
  15. 明史》(卷147):「帝以付太子,太子因問尹昌隆、王汝玉。縉對曰:「昌隆君子而量不弘。汝玉文翰不易得,惜有市心耳。」後仁宗即位,出縉所疏示楊士奇曰:「人言縉狂,觀所論列,皆有定見,不狂也。」詔歸縉妻子宗族。」
  16. 明史》(卷147):「縉初與胡廣同侍成祖宴。帝曰:「爾二人生同里,長同學,仕同官。縉有子,廣可以女妻之。」廣頓首曰:「臣妻方娠,未卜男女。」帝笑曰:「定女矣。」已而果生女,遂約婚。縉敗,子禎亮徙遼東,廣欲離婚。女截耳誓曰:「薄命之婚,皇上主之,大人面承之,有死無二。」及赦還,卒歸禎亮。」
  17. 明史》(卷147):「正統元年八月,詔還所籍家產。成化元年,復縉官,贈朝議大夫。始縉言漢王及安南事得禍。後高煦以叛誅。安南數反,置吏未久,復棄去。悉如縉言。」

參看

官銜
前任:
黃淮
明朝內閣首輔
1402年—1407年
建文四年十一月進 - 永樂五年二月罷
繼任:
胡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