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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張判官赴河西

《送張判官赴河西》是唐朝詩人王維所做的詩詞之一。

《送張判官赴河西》
唐代大詩人王維的作品


王維(701年-761年,一說699年-761年),漢族,唐朝河東蒲州(今山西省運城市)人,祖籍山西祁縣,唐朝著名詩人、畫家,字摩詰,號摩詰居士,世稱"王右丞",因篤信佛教,有"詩佛"之稱。今存詩400餘首,重要詩作有《相思》、《山居秋暝》等。受禪宗影響很大,精通佛學,精通詩、書、畫、音樂等,與孟浩然合稱"王孟"。

蘇軾評價其:"味摩詰之詩,詩中有畫;觀摩詰之畫,畫中有詩。"

目錄

基本信息

作品名稱;送張判官赴河西[1]

創作年代;唐朝

作者;王維

詩詞正文

《送張判官赴河西》

單車曾出塞,

報國敢邀勛。

見逐張征虜,

今思霍冠軍。

沙平連白雪,

蓬捲入黃雲。

慷慨倚長劍,

高歌一送君。

詞句注釋

(1)河西:即河西節度,所在涼州(今甘肅武威)。

(2)見:同"現"。逐:追逐。

(3)霍冠軍:西漢名將霍去病。霍因擊匈奴之功,嘗封將軍候。

(4)倚劍:拄劍。

作者簡介

王維[2](701年-761年,一說699年—761年),唐朝河東蒲州(今山西運城)人,祖籍山西祁縣,唐朝著名詩人、畫家,字摩詰,號摩詰居士。開元十九年(731年),王維狀元及第。歷官右拾遺、監察御史、河西節度使判官。唐玄宗天寶年間,王維拜吏部郎中、給事中。安祿山攻陷長安時,王維被迫受偽職。長安收復後,被責授太子中允。唐肅宗乾元年間任尚書右丞,故世稱「王右丞」。

王維早年有過積極的政治抱負,希望能作出一番大事業,後值政局變化無常而逐漸消沉下來,吃齋念佛。四十多歲的時候,他特地在長安東南的藍田縣輞川營造了別墅和在終南山上,過着半官半隱的生活。《輞川閒居贈裴秀才迪》這首詩是他隱居生活中的一個篇章,主要內容是「言志」,寫詩人遠離塵俗,繼續隱居的願望。詩中寫景並不刻意鋪陳,自然清新,如同信手拈來,而淡遠之境自見,大有淵明遺風。

王維具有多種才藝,不同藝術相互滲透對其詩歌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他以畫入詩,使其山水詩形成了富有詩情畫意的基本特徵。

王詩語言含蓄,清新明快,句式、節奏富於變化,音韻響亮、和諧,具有音樂美。總之,王維的山水詩無論從詩的題材內容,還是詩歌的藝術丰采上都對後世詩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3]

視頻

王維創作風格

王維:佛教的人生 人生的佛教

參考資料

  1. 《送張判官赴河西》 詩詞古文網;
  2. 王維簡介 詩詞古文網;
  3. 王維詩人的簡介 快資訊;發布時間;2020-02-21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