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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忠義傳·完顏陳和尚

金史·忠義傳·完顏陳和尚出自於《金史》。該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於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記載女真族所建金朝興亡始末的一部史書。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於元世祖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以後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決定「各與正統」,《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歷代對《金史》的評價很高,認為它不僅超過了《宋史》、《遼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籌 [1]

目錄

原文

完顏陳和尚,豐州人,系出蕭王諸孫。貞祐中,陳和尚年二十餘,為北兵①所掠,大帥甚愛之,置帳下。時陳和尚母留豐州,從兄斜烈事之甚謹。陳和尚在北歲余,托以省母,乞還。大帥以卒監之至豐,乃與斜烈劫殺監卒。奪馬奉其母南奔大兵覺合騎追之由他路得免既而失馬母老不能行載以鹿角車兄弟共挽南渡河宣宗②奇之陳和尚天資高明,雅好文史,人以秀才目之。正大二年,斜烈落帥職,例為總領,屯方城。陳和尚隨以往,凡兄軍中事皆預知之。斜烈時在病,軍中李太和者,與方城鎮防軍葛宜翁相毆,訴於陳和尚,宜翁事不直,即量笞之。

宜翁素兇悍,恥以理屈受杖,竟鬱郁以死,留語其妻,必報陳和尚。妻訟陳和尚以私忿侵官,故殺其夫,訴於台省。以故陳和尚系獄。議者疑陳和尚倚兵閫之重,必橫恣違法,當以大辟。奏上,久不能決。未幾,斜烈卒。上聞,始馳赦陳和尚,曰:「有司奏汝以私忿殺人。今以汝兄故,曲法赦汝,天下必有議我者。汝奮發立功名,始以我為不妄赦矣。」陳和尚且泣且拜,不能出一言為謝。乃以白衣領紫微軍都統,逾年轉忠孝軍提控。五年,北兵入大昌原,平章合達問誰可為前鋒者,陳和尚出應命。先已沐浴易衣,若將就木然者,擐甲上馬不反顧。是日,以四百騎破八千眾,名動天下。六年,有衛州之勝。

八年,有倒回谷之勝。九年正月,三峰山之敗,走鈞州。城破,大兵入,即縱軍巷戰。陳和尚趨避隱處,殺掠稍定乃出,自言曰:「我金國大將,欲見白事。」兵士以數騎夾之,詣行帳前。時欲其降,斫足脛折不為屈,豁口吻至耳,噀血而呼,至死不絕,時年四十一。是年六月,詔贈鎮南軍節度使,勒石紀其忠烈。 (摘編自《金史•忠義傳》) 【注】①北兵:蒙古兵。②宣宗:金朝第八位皇帝,1213年至1224年在位。1234年金朝滅亡。

譯文

完顏陳和尚,是豐州人。出身於蕭王的孫子輩。貞祐年間,陳和尚二十多歲,被蒙古兵擄掠,蒙古軍大帥很喜愛他,將他安置在軍帳中。當時陳和尚的母親留在豐州,堂兄安平都尉完顏斜烈侍奉她很恭敬。陳和尚在北方一年多,假託要探視母親,乞求回家。

大帥派士兵監視他來到豐州,他就與完顏斜烈劫持殺死了監視的士兵。奪過馬侍候着母親向南奔逃,大軍發覺後,集合騎兵追趕他們,(他們因為)走其他的道路得以逃脫。不久又喪失了馬,母親年老不能行走,(他們)就用鹿角車載着她,兄弟兩人共同拉着,向南渡過黃河。宣宗感到很驚奇。陳和尚天資聰慧,一向愛好文史,人們把他看着是優秀的人才。正大二年,完顏斜烈被罷去元帥之職,按規定改任總領,屯駐在方城。陳和尚跟隨他前往,凡是堂兄軍中的事務他都參與並了解內情。完顏斜烈當時正患病,軍隊中李太和與方城鎮防軍軍士葛宣翁相毆鬥,向陳和尚申訴,葛宜翁的事理有虧,陳和尚就參酌軍令笞打了他。葛宜翁一向兇橫強悍,以輸理受杖刑為恥辱,竟然憂鬱苦悶而死去,(他)留話告訴妻子,一定要報復陳和尚。宜翁的妻子控告陳和尚因為私人憤恨侵犯官吏職權,有意謀殺地的丈夫,向御史台申訴。因為這個緣故,陳和尚被關在獄中。

議論的人懷疑陳和尚依仗統率軍隊的重大權勢,必定橫行恣肆,違犯法律,判處死刑。奏章呈遞上去,很長時間不能決斷。不久,完顏斜烈去世。皇帝聽到消息,才立即赦免了陳和尚,說:「主管部門上奏你因為私人憤恨殺人。現在因為你兄長去世(的緣故),我違背法令放免你,天下一定會有議論我的人。你發奮努力,建立功名,天下人才會認為我不是隨意救免你的。」陳和尚邊哭邊行拜禮,說不出一句感謝的話。(他)於是以平民百姓身份接受紫微軍都統的職務,過了一年調任忠孝軍提控官。正大五年,蒙古軍進攻大昌原(今甘肅寧縣東南),總帥平章政事完顏合達問誰可為前鋒,陳和尚應聲而出。他先前就已經洗澡更換了衣服,好像就要去死一樣,披掛鎧甲騎上戰馬,不再回頭看。這一天,他率領四百名騎兵打敗了蒙古兵八千之眾,名聲震動天下。正大六年,取得衛州之戰的勝利,正大八年,取得倒回谷之戰的勝利。正大九年正月,三峰山之戰戰敗,(他)跑到鈞州。鈞州城被攻破,蒙古大軍入城,(陳和尚)就任由士兵在街巷中作戰。

陳和尚躲藏在偏僻隱蔽的地方,等到軍隊殺我擄掠稍微結束才出來,自己聲稱:「我是金國大將,要見大帥稟告事情。」兵士們用幾個騎兵將他夾在中間,來到行營軍帳前面。當時蒙古軍想叫他歸降,他被砍去腳折斷脛骨也不屈服,嘴被割開,創口一直連到耳朵邊,他仍然噴血呼喊,喊聲到死也不停止,當時他年齡是四十一歲。這年六月,(哀宗)下詔贈鎮南軍節度使,刻石立碑紀念他忠烈的事跡。 [2]

作者簡介

脫脫(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軍事家。

元統二年(1334年),脫脫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為中書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復出為中書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書右丞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被讚譽為「賢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鎮壓抗元紅巾軍。

脫脫在執政期間還主持修撰遼、金、宋三史。由於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顏專權時辭歸的儒臣這時紛紛應召入國史館,脫脫受命為三史都總裁官,以中書平章政事、康里人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岩,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經過挑選淘汰確定了一批修史官,他們之中除漢人外,還有畏兀兒、哈剌魯、唐兀、欽察等族的史學家。

如此眾多的少數民族學者參加修史,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僅見的。脫脫雖然沒有秉筆修史,但卻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都總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學田錢糧為修史費用,解決了經費困難問題;遼、金、宋三朝誰為「正統」問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影響修史開展,脫脫主張三史分別撰寫,各為正統,一律平等對待,「議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脫脫被革職流放雲南,中書平章政事哈麻矯詔,令其自盡,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三史於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開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遼史》,脫脫命掾史儀禮鼓吹導從,自史館進至宣文閣,甚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總共只用了兩年半時間,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礎外,主要是因為脫脫這位都總裁官用人得當,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時,脫脫已辭去相位,故以中書右丞相阿魯圖、中書左丞相別兒怯不花為「領三史事」。[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