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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高楨傳出自於《金史》。該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於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記載女真族所建金朝興亡始末的一部史書。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於元世祖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以後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決定「各與正統」,《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歷代對《金史》的評價很高,認為它不僅超過了《宋史》、《遼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籌 [1]

目錄

原文

高楨,遼陽渤海人。五世祖牟翰仕遼,官至太師。楨少好學,嘗業進士。斡魯討高永昌,已下瀋州,永昌懼,偽送款以緩師。是時,禎母在瀋州,遂來降,告以永昌降款非誠,斡魯乃進攻。既破永昌,遂以楨同知東京留守事,授猛安。天會六年,遷尚書左僕射,判廣寧尹,加太子太傅。在鎮八年,政令清肅,吏畏而人安之。十五年,加冬於冬,,提點河北西路錢帛事。 天眷初,同簽會寧牧。及熙宗幸燕,兼同知留守,封戴國公,改同知燕京留守。魏王道濟出守中京,以楨為同判,俄改行台平章政事,為西京留守,封任國公。是時,奚、霤軍民皆南徒,謀克別術者因之嘯聚為盜。海陵患之,即以楨為中京留守,命乘驛之官,責以平賊之期。賊平,封河內郡王。海陵至中京,楨警夜嚴肅。有近侍馮僧家奴李街喜等皆得幸海陵,嘗夜飲干禁,赬杖之瀕死,由是權貴皆震懾。遷太子太保,行御史大夫,封莒王。策拜司空,進封代王,太子太保、行御史大夫如故。 楨久在台,彈劾無所避,每進對,必以區別流品,進善退惡為言,當路者忌之。薦張忠輔、馬諷為中丞,二人皆險玻深刻,欲令以事中楨。正隆例封冀國楨因固辭曰:「臣為眾小所嫉,恐不能免,尚可受封爵耶?」海陵知其忠直,慰而遣之。及疾革,書空獨語曰:「某事未決,某事未奏,死有餘恨。」薨,年六十九。海陵悼惜之,遣使致奠,賻贈加等。 楨性方嚴家居無聲伎之奉雖甚暑未嘗解衣緩帶對妻孥危坐終日不一談笑其簡默如此 (節選自《金史•高楨傳》)

譯文

高楨,遼陽渤海人。他的第五代祖父高牟翰在遼國做官,官至太師。高楨年少時就喜歡學習,曾經從事進士舉業。金朝斡魯攻打高永昌,攻下瀋州後,高永昌畏懼,假裝送投降文書作為緩兵之計。此時,高楨的母親在瀋州,他於是前來投降,把高永昌送投降文書不是出於誠心一事告訴斡魯,斡魯於是進攻他。打敗高永昌後,任高楨為同知東京留守事,授予猛安。天會六年,高楨升尚書左僕射,判廣寧尹,加封太子太傅。他在位八年,治政法律清明嚴肅,官吏敬服而百姓安定。天會十五年,高楨被加封太子太師,提點河北西路錢帛事。

天眷初年,高楨為同簽會寧牧。等到金熙宗到達燕京,高楨兼同知留守,封為戴國公,改任同知燕京留守。魏王完顏道濟出兵守衛中京,任高楨做同判,不久改任行台平章政事,任西京留守,封為任國公。這時,奚、霫地軍隊百姓都向南遷移,謀克別術趁機聚集眾人為盜。皇帝海陵王對此很擔憂,就任高楨做中京留守,命令他乘驛馬赴任,並限定他平定盜賊的期限。盜賊平定後,高楨被封為河內郡王。海陵王到達中京,高楨在夜間戒備森嚴。皇帝的貼身侍衛馮僧的家奴李街喜等都得到海陵王的寵愛,他們曾經夜裡飲酒冒犯禁令,高楨把他們打得要死,對此權貴們很震驚恐懼。高楨升為太子太保,行御史大夫,封為莒王。高楨被策授為司空,進封代王,仍為太子太保、行御史大夫。

高楨長期在御史台,檢舉官吏的罪狀無所迴避,每次到朝廷回報,一定區別官級,推薦好的官員,撤職壞的官員。掌權的人很憎恨他,就推薦張忠輔、馬諷做中丞。這二人非常陰險邪惡,掌權者想叫他倆找事中傷高楨。正隆年間高楨以例封為冀國公。高楨藉故推辭說「我被很多小人嫉妒,恐怕不能免除罪行,怎麼還可以接受封爵呢?」海陵王知道他忠誠正直,安慰並且命令他接受。等到高楨因病免官,他還用手指在空中比劃着獨自說:「某事還未決定,某事還未上奏,死了也有遺憾。」高楨六十九歲時死去。海陵王很惋惜,派使臣前去祭奠,加倍贈送喪葬財物。 高楨性情威嚴,家裡沒有供養歌伎。即使很炎熱,也未曾解帶脫衣。他和妻子兒子面對面坐一天,也不談笑一句,他就是這樣緘默無語。[2]

作者簡介

脫脫(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軍事家。

元統二年(1334年),脫脫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為中書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復出為中書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書右丞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被讚譽為「賢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鎮壓抗元紅巾軍。

脫脫在執政期間還主持修撰遼、金、宋三史。由於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顏專權時辭歸的儒臣這時紛紛應召入國史館,脫脫受命為三史都總裁官,以中書平章政事、康里人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岩,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經過挑選淘汰確定了一批修史官,他們之中除漢人外,還有畏兀兒、哈剌魯、唐兀、欽察等族的史學家。

如此眾多的少數民族學者參加修史,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僅見的。脫脫雖然沒有秉筆修史,但卻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都總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學田錢糧為修史費用,解決了經費困難問題;遼、金、宋三朝誰為「正統」問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影響修史開展,脫脫主張三史分別撰寫,各為正統,一律平等對待,「議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脫脫被革職流放雲南,中書平章政事哈麻矯詔,令其自盡,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三史於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開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遼史》,脫脫命掾史儀禮鼓吹導從,自史館進至宣文閣,甚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總共只用了兩年半時間,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礎外,主要是因為脫脫這位都總裁官用人得當,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時,脫脫已辭去相位,故以中書右丞相阿魯圖、中書左丞相別兒怯不花為「領三史事」。[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