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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重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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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重(?年-?年),字景公豫章宜春(今江西省南昌)人。東漢侍御史[1]

生平

陳重年輕時與同郡人雷義是好友,兩人都學習《魯詩》、《顏氏春秋》。太守張雲舉陳重為孝廉,陳重讓給雷義,前後寫了十幾封信,張雲沒有聽從。隔年雷義被舉孝廉,兩人都在辦公的衙門。[2]

有位同事欠人錢利息多達數十萬,債主天天逼債,陳重秘密將錢代他還清。這位同事後來知道了,很是感謝他。陳重說:「不是我代還的,大概是與我同姓名的人還的吧。」始終不承認是他還的錢。又有一個同舍郎回鄉歸寧,誤拿了鄰舍郎的褲子。失主懷疑是陳重拿的,陳重不和他辯解,買了一條褲子還給他。後來歸鄉的人回來了,把褲子還給失主,這才真相大白。[3]

陳重與雷義後來被任命為尚書郎,雷義代替他人承擔罪過被黜退,陳重看見雷義被黜,於是託病辭官。後來舉茂才,擔任細陽令。因有特殊的政績被推舉,將要升任會稽太守,恰逢姐姐的去世,於是辭官。後被司徒所徵召,授侍御史,於任內逝世。[4]

參考資料

  1. 經義考·全覽十》:侍御史宜春陳重景公
  2. 後漢書·陳重傳》:少與同郡雷義為友,俱學魯詩、顏氏春秋。太守張雲舉重孝廉,重以讓義,前後十餘通記,雲不聽。義明年舉孝廉,重與俱在郎署。
  3. 後漢書·陳重傳》:有同署郎負息錢數十萬,責主日至,詭求無已,重乃密以錢代還。郎後覺知而厚辭謝之。重曰:「非我之為,將有同姓名者。」終不言惠。又同舍郎有告歸寧者,誤持鄰舍郎恊以去。主疑重所取,重不自申說,而巿恊以償之。後寧喪者歸,以恊還主,其事乃顯。
  4. 後漢書·陳重傳》:重後與義俱拜尚書郎,義代同時人受罪,以此黜退,重見義去,亦以病免。後舉茂才,除細陽令。政有異化,舉尤異,當遷為會稽太守,遭姊憂去官。後為司徒所辟,拜侍御史,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