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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甘寧邊區是1937年至1950年之間,在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的一個行政區域,包括陝西北部、甘肅和寧夏的東部,是中國共產黨的抗日根據地和革命根據地(解放區),抗戰時期是國民政府行政院的直轄行政區,第二次國共內戰起被國民政府宣布為非法叛亂區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陝甘寧邊區政府於1950年1月改組為西北軍政委員會。

歷史

1934年11月,劉志丹領導的中國共產黨西北紅軍成立了陝甘邊蘇維埃政府。1935年1月,改稱陝北省蘇維埃政府。劉志丹、謝子長、高崗習仲勛等人創建的陝甘根據地,是中國工農紅軍開始長征後僅存的革命根據地。中央紅軍到達陝北後,成為共產黨的根據地中心,中共中央所在地[1],在1936年擴展為陝甘寧根據地。1937年1月,中共中央進駐延安。

1937年9月6日,根據國共兩黨的協議,中共中央將陝甘寧革命根據地改建為中華民國的陝甘寧邊區政府。它是一個邊區的自治性地方政府,是國民政府 行政院的一個直轄行政區域。1939年12月,國軍胡宗南部進攻陝甘寧邊區。1947年3月,由甘肅省政府主席兼第八戰區司令長官朱紹良所策劃,並經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同意並授權,之後命令胡宗南調集39個旅、23萬多人的部隊進攻陝甘寧邊區。1947年3月19日,毛澤東等率領中共中央機關和部隊,撤離延安。從3月-8月,共軍對國軍發動多次突襲性戰役,其後國軍退出陝甘寧地區。1948年3月28日,毛澤東和中共中央東渡黃河,遷往河北省 平山縣 西柏坡村,陝甘寧邊區建制依舊存在,但已被國民政府認定為非法。1949年6月,邊區政府由延安遷至西安。1950年1月,西北軍政委員會成立後,陝甘寧邊區政府結束工作。

政治

1937年9月6日,原陝甘革命根據地的蘇維埃政府(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正式改稱陝甘寧邊區政府,(1937年11月至1938年1月改稱陝甘寧特區政府)。成立了以林伯渠為主席[2],張國燾任副主席的邊區政府。邊區首府延安,是中共中央、中共中央軍委所在地。1937年10月12日國民政府行政院第333次會議上,通過了對林伯渠的任命:「軍事委員會函:請委派丁惟汾為陝甘寧邊區行政長官,林祖涵為副行政長官。丁惟汾未到任前,由林祖涵代理。」林祖涵即林伯渠。

1938年7月中華民國國民參政會一屆一次會議作出在各省、市召開參議會的決定,並於9月公布了《省參議會臨時組織條例》。與此相適應,邊區政府於同年11月決定將邊區議會改為邊區參議會。1939年1月17日至2月4日,由邊區第一屆參議會第一次會議選出議長、副議長,政府主席、副主席。陝甘寧邊區政府正式成立。

值得說明的是:中國共產黨在邊區政府的各個方面仍然起着重要作用,重要政策和措施基本都由中共頒布實施。1938年10月,中共六屆六中全會賦予陝甘寧邊區的任務是:「進行切實的抗戰動員,民主政治的建設,文化教育工作的普及,增進國防與民生的經濟建設,肅清土匪漢奸,發揚艱苦奮鬥的工作作風,在全國起模範的與推動的作用。」

根據中國共產黨對陝甘寧邊區政權和執政方針的定義,政權結構為:(一)參議會,是最高權力機關,參議員由人民直接選舉。(二)政府機關,設邊區、縣、鄉三級,主要領導人由同級參議會選舉產生。專員公署和區公署,分別為邊區政府和縣政府的派出機關。(三)司法機關,邊區設高等法院,專區設高等法院的分院,縣設縣法院。邊區和縣的法院院長,由邊區和縣參議會選舉產生。邊區參議會、邊區政府和邊區高等法院,是三者統一的一元化的民主集中制。

根據中國共產黨對陝甘寧邊區政權和執政方針的定義,陝甘寧邊區的政權是抗日人民的政權,它的階級基礎除了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外,還包括了其他一切願意抗日的階級、階層。實行民主集中制,即民主基礎上的集中,集中指導下的民主。

實質是由中國共產黨完全主導的國民政府地方戰時臨時性的行政區域。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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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