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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義(?年-?年),字仲公豫章鄱陽(今江西省南昌市)人。東漢南頓令。[1]

生平

雷義原先任郡功曹,曾提拔推舉善人,本人不居功。雷義曾經救被判死罪的人,罪人用二斤金子感謝他,雷義沒有接受。金主趁雷義不在時,偷偷地將金子放在天花板上。後來修理房屋時才發現。由於金主已死,無法送還,雷義不得已於是將金子交給縣官。 [2]

雷義與陳重是好友,兩人都學習《魯詩》、《顏氏春秋》。太守張雲舉陳重為孝廉,陳重讓給雷義,前後寫了十幾封信,張雲沒有聽從。隔年雷義被舉孝廉,兩人都在衙門辦公。[3]

雷義被任命為尚書侍郎後,有位同事因犯罪應受刑罰,雷義暗自上奏承擔其罪,因此被司寇論罪。同事發現後,辭官上書為他贖罪。漢順帝下詔免去所有罪罰。[4]

雷義回到家鄉後,被推舉為茂才,雷義讓給陳重,刺史不肯答應,雷義裝瘋披頭散髮的逃走,不願接受任命。鄉里的人們因此事說:「膠漆自謂堅,不如雷與陳。」後來三府同時都徵召他們倆人。雷義被任命為代理灌謁者。使持節督察郡國、巡查當地的風俗,太守、縣令獲罪的共七十人。不久,遷為侍御史,任南頓令,在任內逝世。雷義的兒子雷授,官至蒼梧太守。[5]

參考資料

  1. 經義考·全覽十》:南頓令鄱陽雷義仲公
  2. 後漢書·雷義傳》:初為郡功曹,嘗擢舉善人,不伐其功。義嘗濟人死罪,罪者後以金二斤謝之,義不受。金主伺義不在,默投金於承塵上。後葺理屋宇,乃得之。金主已死,無所復還,義乃以付縣曹。
  3. 後漢書·陳重傳》:少與同郡雷義為友,俱學魯詩、顏氏春秋。太守張雲舉重孝廉,重以讓義,前後十餘通記,雲不聽。義明年舉孝廉,重與俱在郎署。
  4. 後漢書·雷義傳》:後舉孝廉,拜尚書侍郎,有同時郎坐事,當居刑作。義默自表取其罪,以此論司寇。同台郎覺之,委位自上,乞贖義罪。順帝詔皆除刑。
  5. 後漢書·雷義傳》:義歸,舉茂才,讓於陳重,刺史不聽,義遂陽狂被發走,不應命。鄉里為之語曰:「膠漆自謂堅,不如雷與陳。」三府同時俱辟二人。義遂為守灌謁者。使持節督郡國行風俗,太守令長坐者凡七十人。旋拜侍御史,除南頓令,卒官。子授,官至蒼梧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