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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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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景观
1973年,京都市将全市设为高度限制地区,规定市中心商务地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5米(2008年又调整为31米)。
 
[[File:清水寺.jpg|350px|缩略图|右|<big>清水寺</big>[https://c-ssl.duitang.com/uploads/item/201303/24/20130324174251_3h3Zf.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duitang.com/blog/?id=69143802 来自 堆糖 的图片]]]
然而对古都景观的破坏并未因此而停止,京都市中心大量的传统民居京町家被高层大楼所取代,市中心的传统风貌已经被完全改变。而京都宾馆和京都站这两座巨大建筑的建设更掀起了一波新的景观论争高潮。2004年,随着[[日本]]制定《景观法》,京都市内的景观规制进入新的阶段。现在京都市全市均按照地区特征被指定为不同类型的景观规制地区。市中心大部分地区都被指定为美观地区;大多数观光景点的附近则被指定为风致地区或历史风土特别保存地区;而在[[东寺]]、[[清水寺]]境内等有知名眺望点的地区,则制定了关于眺望景观的限制计划,对附近建筑物的高度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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