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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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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羅城採取“治亂世,用重典”的方法,百姓安居樂業,再次被舉“卓異”
於成龍在羅城採取“治亂世,用重典”的方法,他動員百姓建築房屋,召回外散的人口居住﹔公正解決瑤僮(壯)族人之間的冤仇,建立鄉勇,使「盜皆屏跡」﹔他創設學官,教化百姓禮儀,有能讀書應試者,免其徭役。「民得安居,儘力於耕稼之事。」
在羅城為官三年之間,就使羅城擺脫混亂,得到治理,出現了百姓安居樂業的新氣象。於成龍的突出治行受到兩廣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視,羅城被評為全省治理的榜樣。
康熙六年(1667年),於成龍被 [[ 兩廣總督[[ ]] 金光祖]] 舉薦為廣西省唯一“卓異”,<ref name="龚书铎-21.1" /><ref name="童超-9.1" />,併升任 [[ 四川 ]] 合州(今重慶合川區)知州。
===以「招撫百姓為急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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