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搜尋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

增加 8 位元組, 4 年前
条约原文
本条约由签字盖印之时起即当施行,并由大清国大皇帝陛下、大日本国大皇帝陛下御笔批准,由本约盖印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应从速将批准约本在北京互换。
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缮备汉文、日本文各二本,即于此约内签名盖印,以昭信守。
大清国钦差全权大臣军机大臣总理外务部事务庆亲王押、钦差全权大臣军机大臣外务部尚书会办大臣瞿鸿禨押、钦差全权大臣北洋大臣太子少保直隶总督 [[ 袁世凯 ]] 押大日本国特派全权大使外务大臣从三位勋一等男爵 [[ 小村寿太郎 ]] 押、特命全权公使从四位勋二等内田康哉押
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明治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3,285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