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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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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通常可分为三个部分:归纳[[推理]]、溯因推理和演绎推理。
在哲学里,逻辑被应用在大多数的主要领域之中:[[形而上学]]/ [[ 宇宙 ]] 论、本体论、知识论及[[伦理学]]。
在数学里,逻辑是指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形式逻辑是研究某个形式语言的有效推论。主要是演绎推理。在[[辩证法]]中也会学习到逻辑。数理逻辑是研究抽象逻辑关系和数学基本的问题。
[[形式逻辑]]是研究纯形式内容的推论的一门学科,这种内容是很明确的。若一个推论可以被表达成一个完全抽象的规则(即不只是和任一特定事物或性质有关的规则)的一个特定应用,则这个推论拥有纯形式内容。
形式逻辑的规则由亚里士多德最先写成。在许多逻辑的定义中,逻辑推论与带有纯形式内容的推论会是同一种概念。但这不表示非形式 [[ 逻辑 ]] 的概念是空洞的,因为没有任何一种形式语言可以捕捉到自然语言语义间所有的微细差别。
[[符号逻辑]]捕获了逻辑推论的形式特征,并将其抽象化为符号的研究。符号逻辑通常分为两个分支: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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