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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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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措施
'''政治'''
在政治上, [[ 周厉王 ]] 改变 [[ ]] [[ ]] 二公“世为 [[ 卿士 ]] ”的惯例,起用在经济、军事上有专长的 [[ 荣夷公 ]] [[ 虢公 ]] 长父。这一做法自然遭到贵族们的强烈反对。被认为是 [[ 召穆公 ]] 哀伤周室大坏的诗《 [[ ]] 》,就抗议 [[ 周厉王 ]] 用“贪暴”之人而不用“旧章旧臣”,说 [[ 周厉王 ]] 的品德不明,因此不知道谁做辅佐,不知谁做 [[ 公卿 ]] 。然后话锋一转,用训诫的口吻讲起历史,说 [[ 商朝 ]] 的灭亡不能怨上帝,是 [[ 商王 ]] 不用旧臣的缘故, [[ 周厉王 ]] 现在的做法可是有 [[ 商朝 ]] 的“典型”。这类意见还见于《 [[ 诗·大雅·板 ]] 》,说王族及世族的子弟才是国家的栋梁。诗中一再强调“ [[ 大邦 ]] ”、“ [[ 大宗 ]] ”, 意在不要打破旧的政治秩序。《 [[ 诗序 ]] 》说:“《 [[ ]] 》, [[ 凡伯 ]] [[ 厉王 ]] 也”, [[ 郑笺 ]] 曰:“ [[ 凡伯 ]] ,周同姓, [[ 周公 ]] 之胤也,入为 [[ 卿士 ]] ”。 [[ 魏源 ]] 还认为这个 [[ 凡伯 ]] 就是 [[ 共伯和 ]] 。无论其是否为共伯和,但其人为“周同姓”的大族是确定无疑的,而且曾一度入为王朝的卿士高官,显见其本人在“ [[ 大邦 ]] ”、“ [[ 大宗 ]] ”之列。
'''经济'''
在经济上, [[ 周厉王 ]] 力图振兴残破的王室经济,他抓住“专利”和农业这两个主要环节。
[[ 芮良夫 ]] 曾对 [[ 周厉王 ]] 有所谏言,历来认为是 [[ 芮良夫 ]] “反对封建君主与贵族垄断山林川泽的生产”。实则 [[ 西周 ]] 时代的 [[ 山林川泽 ]] 早巳为各级贵族所有, [[ 周厉王 ]] 的“专利”决不是“垄断”的意思,更谈不上“与民争利”,倒是他从贵族占有的 [[ 山林川泽 ]] 中规定若干项向王室交纳的“专项”物质财富。 [[ 芮良夫 ]] 明确指出“今王学专利”,“学”就是讲 [[ 周厉王 ]] 要在贵族的 [[ 山林川泽 ]] 中规定专项的贡赋税收之类的内容。 [[ 胡寄窗 ]] 先生说 [[ 芮良夫 ]] “代表自由小工商业者利益”,这是正确的评价。《 [[ 逸周书·芮良夫篇 ]] 》有相似的记载, [[ 芮良夫 ]] 称同僚为“执政小子”,说明执政者为中年以下的人,在 [[ 周厉王 ]] 时代的“执政小于”很可能就是 [[ 荣夷公 ]] 。从语气上看显然是以勋旧宿臣的口吻训诫后进的,指责的内容为“专利作威”、“以贪谀事王”。这主要是针对 [[ 荣夷公 ]] 帮助 [[ 周厉王 ]] 在经济上采取打击贵族经济以加强王室经济的改革措施。而其中的“爵以贿成”则说明爵位的授予开始有功利主义的倾向一一用金钱出卖爵位以解决王室经济的困难。
'''农业'''
重视农业是 [[ 周厉王 ]] 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 [[ 周厉王 ]] 主抓农业,以“稼穑”为国宝,使农业得以发展。
'''军事'''
在军事上 [[ 周厉王 ]] 力图改变周边少数族屡次入侵的状况,解决积弱之弊。
[[ 周厉王 ]] 三年, [[ 淮夷 ]] 进逼到 [[ 洛邑 ]] ,已为 [[ 周王朝 ]] 的大患, [[ 周厉王 ]] [[ 虢公 ]] 长父攻打 [[ 淮夷 ]] ,但由于国力不强,故 [[ 虢公 ]] 长父不能取胜。
当时 [[ 江汉 ]] 间强大的 [[ 楚国 ]] ,在 [[ 周夷王 ]] 时即已称王。但到 [[ 周厉王 ]] 改革后, [[ 周王朝 ]] 强大震摄四方。绝非即位初期连一个 [[ 淮夷 ]] 都不能制伏的状况。 [[ 楚国 ]] 国君 [[ 熊渠 ]] 畏惧 [[ 周王朝 ]] 强大,恐其伐楚,于是自动取消王号。
'''攻噩之战'''
[[ 西周 ]] [[ 周懿王 ]] 以后,国力日渐衰弱,四周方国部落交相发动对 [[ 周朝 ]] 的进攻和侵扰。 [[ 周厉王 ]] 时,原来臣属于 [[ 周朝 ]] [[ 噩国 ]] (在今 [[ 河南 ]][[ 南阳 ]] 东北一带),乘机反叛 [[ 周朝 ]] 并企图侵占 [[ 周朝 ]] 的疆土。于是噩侯联络 [[ 淮夷 ]] [[ 东夷 ]] 部落,出兵进攻 [[ 周朝 ]] 的东部疆域和南部国土,声势浩大,气势凶猛,一直打到 [[ 成周 ]] (今 [[ 河南 ]][[ 洛阳 ]] )附近,严重影响 [[ 京畿 ]] 安危。
[[ 周厉王 ]] 为保卫 [[ 京都 ]] [[ 周朝 ]] 的社稷,从 [[ 宗周 ]] 调来西六师的部队,还从北部调来殷八师的大军,从西、北两个方向向河洛地区聚集,企图形成夹击之势,一举歼灭噩国的军队。 [[ 周厉王 ]] 依靠贵族大臣的亲兵来抵御 [[ 噩国 ]] 的进攻, [[ 周朝 ]] 将领禹率领大臣 [[ 武公 ]] 的私家兵车百乘,厮御二百人,徒兵千人参战,经过激烈的战斗, [[ 周厉王 ]] 最终击败 [[ 噩侯 ]] ,保卫成周的安全。
''' [[ 淮夷 ]] 之战'''
[[ 周厉王 ]] 攻噩之战后,居住在今 [[ 安徽 ]] 北部淮河流域的 [[ 淮夷 ]] ,再次发兵向 [[ 周朝 ]] 进攻。 [[ 周厉王 ]] [[ 虢仲 ]] 率兵反击,未能取胜。 [[ 淮夷 ]] 气势更为嚣张,又一次发动更加凶猛的进攻,一路浩浩荡荡,深入到 [[ 周朝 ]] 的中心地带,打到 [[ 伊水 ]] [[ 洛河 ]] 之间,并掠杀无辜平民,抢夺财物。 [[ 周厉王 ]] 亲临成周指挥反击战,命令周将率领精兵反击。
所率的周兵自洛水上游连续发动多次反攻,使 [[ 淮夷 ]] 无法招架,只得败退,纷纷逃窜。周军乘胜追击,最后彻底击败淮夷,斩俘一百四十余人,夺回被 [[ 淮夷 ]] 掳去的周民四百人。
由于 [[ 周厉王 ]] 攻噩和平定 [[ 淮夷 ]] 的胜利,大振军威, [[ 周朝 ]] 的军力有所增强, [[ 周朝 ]] 国威也有所振作。
'''法律'''
在法律上, [[ 周厉王 ]] 采取加强法制的措施。这在先秦以来的儒家观念中就是行“暴政”。 [[ 周厉王 ]] 在宗法观念极强的时候,为了保证经济、政治上的改革,竟不惜使用高压手段:“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应注意的是:“以告则杀之”的标准是什么?是无故滥杀吗?显然不是。早在 [[ 周穆王 ]] 时已制订“五刑之属”,据说有三千种之多, [[ 周厉王 ]] 行法,不必草创:刑罚三千,量一“诽谤”之罪必有所本。 [[ 周厉王 ]] 用法制来维护“革典”的进行,不会仅用 [[ 卫巫 ]] 一个人,很可能是以 [[ 卫巫 ]] 为首的一个执行法律的特别机构。因为明显不过的是: [[ 卫巫 ]] 一人能监视多少“谤者”?可以推断: [[ 卫巫 ]] 手下的人散在 [[ 京城 ]] 中监视在公众场合发表议论的“国人”,而 [[ 卫巫 ]] 本人及其亲信则可能留在宫廷周围监视官吏中敢对新政提出不同意见的人。由此可见, [[ 周厉王 ]] 为了确保“革典”的进行,采用简单、幼稚粗暴的手段,被反对派(不妨说是保守派)用来指责其行“暴政”,上下唾骂几千年。然而, [[ 周厉王 ]] 的“暴”不过是人们抽象出来的“以告则杀之”而已。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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