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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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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9日,李蘊出席電台節目[[叱咤樂壇]]訪問時宣佈作個人發展,同時推出第一首個人歌曲〈無心對峙〉,以及拍攝第一齣電影《第一誡》。
2008年,李蘊因應付[[香港中學會考|中學會考]]而暫停歌唱及演藝工作。在會考期間,她接拍電視劇《[[盛裝舞步愛作戰|四葉草3:盛裝舞步愛作戰]]》,又繼續進行其歌唱及演藝工作及推出單曲《十五十六...十七》。同年8月4日中學會考放榜,李蘊僅考獲4分,未能重讀中五和升讀[[預科]]。但她的經理人替她報讀大學課程,最後她被位於[[菲律賓]][[中央呂宋]]的[[布拉干省]]的[[比立勤國立大學]]取錄<ref>{{zh-yue}}[http://www.hksyu.com/thread-4163-1-1.html 四葉女李蘊會考4分勁得戚 -時事新聞區 香港樹仁大學]</ref>。於是李蘊在香港修讀「工商管理理學士學位」課程,但她能升讀大學一事惹來傳媒和市民的質疑<ref>{{zh-yue}}[http://www.beautyexchange.com.hk/revamp/forums/read.php?4,4464625,page=4 李蘊CE4科合格 菲律賓比立勤國立大學收左佢]{{dead link|date=2018年3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yes }}</ref> 。修讀約一年後,李蘊稱課程不適合自己而停讀。
===個人歌手出道===
2009年,李蘊以個人身分重返樂壇且成為2009年女新人,更拍攝電影《[[愛出貓]]》。2009年4月24日,她推出首張個人EP《[[I'm Ready (李蘊專輯)|I'm Ready]]》,專輯登上[[香港唱片商會]]銷量榜(第十七週)第十位以及連續多個星期登上SINA[[新浪網]]音樂大碟榜。而且首批唱片亦在兩星期內售罄,公司即時加印第二批。<ref>{{zh-yue}}[http://www.creamhouse.com/cream/html/imr.php 李蘊官方網站 I'm Ready頁面]</ref>同時李蘊也當選為[[香港電台]][[太陽計劃]]的太陽少女。其後她亦為自己的作品填詞,作多方面發展,包括〈友情客串〉及〈愛不等於一起〉。其中〈愛不等於一起〉一曲受到網民歡迎。該曲在2010年2月6日登上[[無綫電視]]「勁歌金榜」第五位。
 
2010年4月,李蘊與[[劉欣宜]](Miyoko)合唱[[韓國]]改編歌曲〈Mister〉,並出席活動宣傳歌曲。該歌曲曾登上[[新城知訊台]]「勁爆本地榜」第五位。但遭到不少支持韓國歌曲的網民批評,指她們破壞原曲神韻、英文發音差等,連[[Kara (組合)|Kara]](原唱組合)跳得出色的PP舞都被二人跳得像「屙屎舞」<ref>「屙屎」是[[粵語]]和[[客家話]]用詞,意謂「拉屎」。</ref><ref>{{zh-yue}}[http://www.eastweek.com.hk/index.php?link=content_list&group=13&vid=7088 東周網「屙屎舞」犯眾憎 李蘊、劉欣宜唔敢再跳]</ref> 。二人表示不論好與壞的批評都會接受,而其經理人公司也決定為她們重新編排舞蹈。至於香港傳藝中心更為他們主辦「李蘊 & 劉欣宜 MV 舞林大會」招募舞蹈員。
2017年11月8日,成為「La Jouvence蘭祖佛絲」品牌代言人。
== 视频 =={{#ev:youku|XMjg5Mzc1MjE2 |520|center|<big>''' 李蕴承认与刘谦恋爱ING 工作繁忙距离遥远不是问题 '''</big> }}{{#ev:youku|XNDQyOTQ2MTI0 |520|center|<big>''' 李蕴收起性感当歌手 自曝街头险被非礼'''</big> }}
==感情==
2011年7月27日,李蘊20歲生日當天,被香港及[[台灣]]《[[蘋果日報 (台灣)|蘋果日報]]》刊登與比自己大15年的[[魔術師]][[劉謙 (魔術師)|劉謙]]拍拖的報導,二人於[[TVB]]節目《[[魔法擂台]]》認識後火速「撻着」,其後李蘊親身前往台灣與男友陪伴自己渡生日,二人於[[台北101]]相聚時被當地記者撞破,戀情正式曝光<ref>[http://hk.apple.nextmedia.com/entertainment/art/20110727/15467359 約定劉謙台灣賀生日李蘊撻着魔術天王] 蘋果日報,2011年7月27日</ref>。戀情被公開後李蘊即為人熟知,不過二人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戀情,只是指對方是好朋友關係。其後二人因被指經常分隔兩地,加上言語隔膜濃情轉淡,加上劉謙另結新歡,最後兩人感情只維持11個月,2012年6月分手收場<ref>[http://orientaldaily.on.cc/cnt/entertainment/20121107/00282_001.html 劉謙撻着富o靚模 李蘊:我會帶眼識人] 東方日報,2012年11月7日</ref>。
*4月30日 [[律政司]]決定提出上訴。刑事檢控專員指出,會就[[香港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原訟庭的判決的一些法律觀點事宜提出上訴。
;2008年
*4月29日 外籍高等法院暫委[[法官]]賴磐德指李蘊當時有佩戴[[胸圍]],故認為涉案四幅相片不屬法例所指的兒童色情物品,但他個人的評估不會左右到上訴結果,因為[[律政司]]在上訴時已經作出讓步,表明不是要求高院推翻原審裁判官的裁決,上訴因此被駁回<small><ref>{{cite news | url = http://orientaldaily.on.cc/cgi-bin/nsrch.cgi?seq=738958 | title = 李蘊案律政司上訴不力 | publisher = 東方日報 | date = 2008-05-03 }}{{Dead link|date=2018年7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no }}</ref></small> 。(案件編號:HCMA 112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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