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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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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会晚期,泗县境内就有人类生活。县城西南约20千米佘家台,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属龙山文化。古为淮夷地,又称九夷。
三代尧封禹为夏伯,在此建邑,名夏丘(邑治遗址在今县城东南1里许),属 [[ 徐州 ]]
商沿夏制。周时属青州,春秋时,初属宋,宋灭属楚。
明洪武六年(1373年)九月,泗州改属中立府。七年八月属凤阳府,属凤阳府泗州。
清初沿明制,后实行省、道、府(直隶州)、县4级制。顺治二年(1645年),虹县属江南省凤阳府泗州。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省分置安徽省。雍正三年(1725年),泗州升为直隶州,虹县仍属 [[ 凤阳府 ]]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泗州迁州治于凤阳府虹县,并虹县入泗州,虹县降称虹乡,至此泗县始为泗州州治。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4月废州制,改称泗县,直属安徽省。民国三年(1914年)6月,安徽省设3道,泗县属淮泗道(驻凤阳县)。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10月废道,泗县为安徽省第七区首席县,治泗城。后改行政督察专员制,泗县属第六区,专员公署暨泗县政府治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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