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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幸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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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幸男'''([[1941年]][[6月27日]]—),出生於[[台南縣]][[玉井鄉]],[[台灣]]的政治人物,曾經以炸彈郵包行刺[[謝東閔]]等國民政府政要,而被囚禁於綠島。

王幸男畢業於[[陸軍軍官學校]]專修班,[[1970年]]前往美國經商,並且與不少台灣同鄉有所接觸。但是由於目睹[[國民政府]]的戒嚴高壓統治,王幸男決定效法前[[以色列]][[以色列總理|總理]][[比金]]主持過的爆炸復國行動,以[[暗殺]]方式向國民政府發出警訊。[[1976年]]10月王幸男以國語辭典製作成炸彈郵包,將郵包寄給[[謝東閔]]、[[李煥]]與-{[[黃杰]]}-。其中,寄給謝東閔的郵包在被拆封時爆炸,謝東閔遭炸斷一臂;而李煥當時也收到郵包,炸傷手指,並立即通知各黨政要員,-{黃杰}-乃逃過一劫。之後,國民黨政府將王幸男的家屬捕入[[保安處]]開始偵訊,並準備以「販毒」或「匪諜案」查辦,以脅迫王幸男回台;故王幸男於[[1977年]]返台,入境後被捕;隨後於1977年1月28日被判處無期徒刑,被囚禁於綠島。1990年5月5日,王幸男獲得假釋。

1992年王幸男開始協助[[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成員與[[黑名單]]成員返台,並且於1993年[[陳唐山]]參選台南縣長時出任競選總部總幹事。陳唐山當選台南縣長後,王幸男出任台南縣政府機要秘書。1998年,王幸男代表[[民進黨]]於台南縣選區參選[[立法委員]]當選,並且於2001年轉戰台南市選區當選,2004年連任。目前王幸男也是[[財團法人]][[臺灣人文化基金會]]董事長,同時從事[[動物保護]]工作,協助籌辦台南縣關懷流浪動物協會。

2004年3月16日上午,連宋台南市競選總部青年軍在「東菜市場」拜票,遭王幸男所率隊的助選員毆打。事後,王幸男表示:「看那個手勢是輕微帶過去,真正打不是那種打法。就輕輕這麼一揮,那不能算是打,這樣解釋太過頭。」[[泛藍聯盟]]認為2004年3月19日總統枪击事件係[[泛綠]]自導自演,並曾点名王幸男为主要策划者,但此说缺乏证明。

2006年7月23日,民進黨第十二屆全國黨員代表大會中,王幸男提出「解散派系」提案,在出席的279位黨代表中,獲得153票贊成票,以過半票數通過。除了將禁止以派系名義設辦公室、招募會員、對外募款,也規定黨內公職人員不得加入派系。解散派系的配套措施,將送交下次全代會議決。在同年底的[[百萬人民倒扁運動]]時,王幸男也曾大力批評[[施明德]]等人的行為。

2007年12月3日,時任立法院民進黨團書記長的王幸男,和幹事長[[王拓]]等人連署提出「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政府違法責任追究特別條例」草案,其中第四條明定刑事責任不適用刑法追訴權時效消滅之規定,即便被告死亡,該條例所為之訴追、審判程序不因而停止,應命被告之配偶、直系或旁系三親等內血親「續行程序」,代為行使被告訴訟法上之權利與義務,包括忍受義務(拘提、羈押、逮捕等等)、到場義務(出庭),以及對質義務。此案引起輿論對於「由子孫親人承受訴訟是否恰當」之討論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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