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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敏 (時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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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經歷
==參選經歷==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自參選以來,陳惠敏針對[[ 大社工業區]] 降編乙種工業區、[[ 捷運黃線]] 建設計畫、《[[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消防員工作權益、居住正義、最低工資立法等議題提出政策主張。</p>
<ul style="line-height:30px; margin-left:20px; list-style-position:outside;">
<li><b style="margin-right:5px;"></b>針對最低工資立法議題,陳惠敏延續時代力量過去提案要旨,自2018年即主張「唯有足夠的休息,才是最優質的勞動力,才能提升產業競爭力」,並認為最低工資立法應「依政府統計公告的最低生活費與就業扶養比」,且應滾動調整、月薪時薪不脫鉤。</li>
<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9年7月17日</b>,陳惠敏和[[徐永明]]針對帶職參選的問題召開記者會,會中陳惠敏主張應參考美國各州對公職人員帶職參選之相關法令、修訂(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除了競選連任之外,登記其他公職人員候選人,都應視為離職。</li>
<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9年7月22日</b>,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與立委[[洪慈庸]]共同召開「乾淨空氣是基本人權,空品標準是否符合人民期待?」公聽會。陳惠敏於會中主張政府應依[[國家衛生研究院]]已結案的「PM2.5 對民眾健康影響研究」計畫,提出空品標準;並呼籲建立跨部會機制,處理地球暖化的問題。</li>
<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9年8月13日</b>,對於原時力黨主席[[邱顯智]]宣佈辭職後,有報導指出陳惠敏於2019年初時代力量第二屆決策委員選舉時被指控因身兼黨中央秘書長與決策委員候選人雙重身分未遵守利益迴避原則、涉及號次抽籤爭議等,遭時代力量選委會延遲發予當選通知,同時建議黨中央應明定參選人的相關利益迴避原則。該報導引述之不具名意見則指出,陳惠敏對選委會提出的質疑回覆,強調自己「既無破壞選舉公平與程式的意圖,更無濫用職權影響選舉結果的動念」,針對選委會「專業腳色分際認知不足」、「程式不當」等說法,陳惠敏對此表示「恕難承受」,並對於選委會僅對她個人進行調查表示難以同意。</li>
<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9年8月19日</b>,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召開「補上空汙防制缺口:施工機具的綠色經濟」公聽會,並由陳惠敏主持。陳惠敏於會中主張「鼓勵獎勵來替代罰鍰」。</li>
<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9年9月3日</b>,陳惠敏、[[徐永明]]、[[黃國昌]]與[[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會面,針對《[[難民法]]》等相關議題進行討論。陳惠敏也多次針對《[[港澳關係條例]]》及《難民法》立法相關議題於媒體上提出主張,並提出三種協助香港反送中運動的立法/修法具體建議。</li>
<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9年9月11日</b></li>
<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b>,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公佈立法院最新會期優先法案,其中包括《港澳關係條例》的修法,以及《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等法案。</li>
</ul>
<li><b style="margin-right:5px;"></b>針對最低工資立法議題,陳惠敏延續時代力量過去提案要旨,自2018年即主張「唯有足夠的休息,才是最優質的勞動力,才能提升產業競爭力」,並認為最低工資立法應「依政府統計公告的最低生活費與就業扶養比」,且應滾動調整、月薪時薪不脫鉤。</li><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2019年7月17日,陳惠敏和[[徐永明]]針對帶職參選的問題召開記者會,會中陳惠敏主張應參考美國各州對公職人員帶職參選之相關法令、修訂(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除了競選連任之外,登記其他公職人員候選人,都應視為離職。</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2019年7月22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與立委[[洪慈庸]]共同召開「乾淨空氣是基本人權,空品標準是否符合人民期待?」公聽會。陳惠敏於會中主張政府應依[[國家衛生研究院]]已結案的「PM2.5 對民眾健康影響研究」計畫,提出空品標準;並呼籲建立跨部會機制,處理地球暖化的問題。</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2019年8月13日,對於原時力黨主席[[邱顯智]]宣佈辭職後,有報導指出陳惠敏於2019年初時代力量第二屆決策委員選舉時被指控因身兼黨中央秘書長與決策委員候選人雙重身分未遵守利益迴避原則、涉及號次抽籤爭議等,遭時代力量選委會延遲發予當選通知,同時建議黨中央應明定參選人的相關利益迴避原則。該報導引述之不具名意見則指出,陳惠敏對選委會提出的質疑回覆,強調自己「既無破壞選舉公平與程式的意圖,更無濫用職權影響選舉結果的動念」,針對選委會「專業腳色分際認知不足」、「程式不當」等說法,陳惠敏對此表示「恕難承受」,並對於選委會僅對她個人進行調查表示難以同意。</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2019年8月19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召開「補上空汙防制缺口:施工機具的綠色經濟」公聽會,並由陳惠敏主持。陳惠敏於會中主張「鼓勵獎勵來替代罰鍰」。</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2019年9月3日,陳惠敏、[[徐永明]]、[[黃國昌]]與[[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會面,針對《[[難民法]]》等相關議題進行討論。陳惠敏也多次針對《[[港澳關係條例]]》及《難民法》立法相關議題於媒體上提出主張,並提出三種協助香港反送中運動的立法/修法具體建議。2019年9月11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公佈立法院最新會期優先法案,其中包括《港澳關係條例》的修法,以及《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等法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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