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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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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司'''[[File:28288095.jpg|缩略图|右|[https://image.so.com/view?q=%E5%B8%83%E6%94%BF%E5%8F%B8&src=tab_baike&correct=%E5%B8%83%E6%94%BF%E5%8F%B8&ancestor=list&cmsid=27faeeb1ad025396760a8be6941d292d&cmras=0&cn=0&gn=0&kn=0&crn=0&bxn=0&fsn=60&cuben=0&pornn=0&manun=0&adstar=0&clw=265#id=6fd2fe72c5a567dd26589b93d496fe50&currsn=0&ps=59&pc=59 原图链接]]]布政司,名称来自[[中国]][[明]]、[[清]]时期官名布政使,是港英政府时期[[香港总督]]首席秘书(Chief Secretary)的中文译名,在之前称作辅政司,是香港公务员之首,带领[[香港]]政府执行香港总督的指令。香港回归后此职位更名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 2017年9月,回归前任职港英政府布政司的[[霍德]]在[[英国]]离世,终年82岁。 == 基本信息 =={| class="wikitable"|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名称 || ! <p style="background: #C48888;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 布政司 || 别名 || [[辅政司]]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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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nter><img src="https://www.easyatm.com.tw/img/2/8de/nBnauM3X4ETMzgzNxczN4IzN0QTMwITOzEDMwADMwAjMwIzL3czLyQzLt92YucmbvRWdo5Cd0FmLwE2LvoDc0RHa.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easyatm.com.tw/wiki/%E5%B8%83%E6%94%BF%E5%8F%B8 外语 || Chief Secretary ||来源 || 中国明、清时期官名布政使 圖片來自easyatm]</small>
|}
== 简介 ==
自1902年以来,当港督离开香港时,布政司即出任署理港督,代理港督职务。布政司还兼任立法局财务委员会主席。布政司的责任主要是制定和执行各项政策,使施政得宜。他在决策方面具有重大影响力,政府各部门及各科首长向总督请求的文件,皆由布政司转达。
 
[[港督]]的首席政策顾问,也是香港政府的行政首长和最高发言人。换言之,布政司是港府的行政总长,统管所有公务员。在行政和立法两局中他都是当然官守议员。布政司、财政司、律政司同为有权直接觐见港督的三位行政官员。<ref>[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609344526.html?fr=iks&word=%B2%BC%D5%FE%CB%BE&ie=gbk 布政司是什么官]</ref>
''' 布政司 主要以布政司署首长的身份发表训示。布政司署所属各部门和各科负责人多要直接向布政司述职。财政司其职责是制订香港的财政经济政策,全权管理香港的外汇储备,直接向港督负责 '''('''Chief Secretary''') 是港督的首席顾问之一。他在副财 舊稱'''輔 政司(库务司)、经济司、金融事务司和工商司协助下 '''(Colonial Secretary) 全面负责财经工作。监察政府内财政科、金融事务科、工商科和经济科的工作。财政司 行政 [[英聯邦]]國家 立法两局的当然官守议员、立法局财务委员会成员、财务委员会属下工务小组委员会主席。财政司负责每年向立法局提交 [[大英帝國]][[殖民地]]內不少[[ 政府 ]] 收支预算案,以立法局 重要 守议员的身份 每年发表演辞,概述政府的预算案提议 位次於[[總督]] 并动议通过拨款条 草案,使每年预算案中各项支出提议在法律上生效。此外,根据 关条例规定,财 [[香港布 政司 还须亲自负责执行多项行 ]]和[[新加坡布 职务,如厘定某些收费和酬金的标准,审核若干个信托基金和法定机构的帐目 司]] 等。
1985年10月 ==介紹==最早的輔政司是总督的主要辅佐 职能类似专制君主制国家的[[ 香港 宰相]]。在实施[[责任 政府]] 增设副布 后,多数輔 政司 ,统筹跨越两个科以上 转为政府部长或厅长之一(较常见的是大致掌管相当于[[内政大臣]] 事条 任) 并专 但同时仍旧负 处理有关 总督与 制发展等事宜 府之间的协调,在一些地方继续掌管政府大印(即相当于[[掌玺大臣]]的职能)
1986年至1993年期间 20世纪中叶以后 霍德 随着“殖民地”概念逐渐淡 任港 联邦宪 府第五任 结构,许多地方的“輔政司”(Colonial Secretary,“殖民地司”或「殖民地大臣」)改名为“ 布政司 ”(Chief Secretary 其间曾主理赤鱲角 “领班大臣”)。例如[[澳大利亚]][[ 机场兴建事宜。2017年9月,霍德在英国离世,终年82岁 南威尔士]]的輔政司于1959年改称“布政司”
此后,随着众多前殖民地独立或废除君主制,“ 布政 使是司”职位也纷纷被其他现代官职取代。另一個殖民地[[ 朱元璋香港]] 设计的,用来代替元朝行省制度 机构最高负责人,这也就是 布政 使最早的由来,但是这个时候的布 司在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主权移交]]后改为“[[ 使已经没有了元朝行省的负责人参知政事那样的独立处理政事的权利了 務司司長]]”(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
布政司的譯名,源於中國古代'''[[承宣 布政使 最开始的时候的权利就与清朝的巡抚的权利是差不多的 司]]'''之簡稱 在那个时候也就是地方的最高长官了 明初設置 但是随着权利 為掌理一[[省]]民政 逐渐分化 機構 他的地位也就是一路走低了 主官為[[布政使]]<ref>《[[中華民國教育部|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http://dict.revised.moe.edu.tw/] </ref>
== 参考资料 现存布政司==*[[印度]]、[[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的各[[邦]]、[[联邦属地]]和[[省]]都设有布政司,都是这些地方首长之下的最高级官职。*[[马来西亚]]布政司是文官制下的最高级别官僚,担任马来西亚内阁的秘书及首相署的次长。*[[曼岛]]布政司是当地文官制的首席官僚。
== 參考文獻 == {{reflist}}[[Category:570 730 政治學 亞洲史地 總論]]
47,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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