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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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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洋大學]]法科畢業<br /><span style="color: blue;">(1900年)</span>
* [[ 美國]][[耶魯大學]][[法學碩士]]<br /><span style="color: blue;">(1903年)</span>* [[ 美國]][[耶魯大學]][[:en:Doctor of Civil Law|民法學博士]]<br /><span style="color: blue;">(1905年)</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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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獲[[英格蘭及威爾斯高等法院]][[大律師]]資格<br /><span style="color: blue;">(1905年)</span>
他出生于一个[[基督教]][[牧師]]家庭,自幼学习[[英文]],是香港[[聖保羅書院]]校友。[[香港大學]]首位華人教授,病理學家[[王寵益]](1888-1930)是其幼弟。1895年([[光緒]]21年),14岁时入[[北洋大学堂]]二等學堂(今[[天津大学]]前身)法科预科。1900年(光緒26年)以第一名的成績畢業,获钦字第一号考凭,为中国第一个获得国内大学(或专科、大学预科)文凭者。此后他任[[上海市|上海]]的[[南洋公学]]教官。
1901年,他留学日本学习法律、政治。在日本,他发起成立[[國民會]],并任《国民報》英文记者,后来他还與[[馮斯欒]]、[[鄭貫一]]、[[馮自由]]等發起組織[[廣東獨立協會]]。1902年他留学[[ 美國]] ,1905年於[[耶鲁大学]]获[[:en:Doctor of Civil Law|民法學博士]],留学美國期間,曾為[[美國律師協會|美國律師公會]]學報編輯(Co-editor of the "[[:en:ABA Journal|Journal of the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此后他到欧洲研习法学,於[[英國]][[倫敦]][[中殿律師學院]]獲[[英格蘭及威爾斯高等法院]][[大律師]]資格,成为[[德国]][[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
1904年(光緒30年),他同訪問[[美国]][[纽约]]的[[孫文]](孫中山)会面,他协助孫文撰写了《中国问题的真解决》(''The True Solution of Chinese Question'')英文稿并发表。翌年,[[中国同盟会]]成立,王宠惠加入。1907年,他翻譯的(1896年版)德國民法在倫敦出版,<ref>Wang, Chung Hui (1907). The German Civil Code, Translated and Annotated, with an Historical Introduction and Appendices. London: Stevens and Sons, Ltd.</ref>為英文譯本之首,該譯本不僅比曾留學德國的美籍學者Dr. Walter Lowery的譯本更早,其評論亦較佳。<ref>浦薛鳳:《忆王宠惠博士及其英译〈德国民法〉》,台湾《传记文学》第 38 卷第 3 期, 1981 年 3 月。</ref>[[浦薛鳳]]教授評王的译文「简洁而更为正式,合于法律条款之体裁,而在选字措词,更为确切明白,不容曲解误会。」「句斟字酌,意义明确,气韵平衡,流利自然。易词言之,每句每段,不特毫无洋人执笔之牵强痕迹,而且具有能文老手之高雅风格。」<ref>浦薛风:《忆王宠惠博士及其英译〈德国民法〉》,台湾《传记文学》第 38 卷第 3 期, 1981 年 3 月。</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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