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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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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来历
1954年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这样,“委员长”这个名称在宪法上确定了下来。
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对此都没有作修改,“委员长”名称延用至今。<ref>[3http://www.china.com.cn/lianghui/news/2018-02/11/content_50486419.shtml “委员长”名称是怎么来的?],中国网,孙灵萱,2018-02-11</ref>
==职权介绍==
4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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