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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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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北宋]]期间的[[王安石]]变法,虽然在颁布后都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还是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发展,神宗时期国家收入进一步提高,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并依靠军事制度上的几个行之有效的改革取得了如熙河开边等军事成就。
作为王安石变法的第二号人物,吕惠卿在变法革新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熙宁初年,吕惠卿任”制置三司条例司”的“检祥文字”,“事无大小,安石必与惠卿谋之;凡所建请章奏,皆惠卿笔也。”熙宁初年间[[ 均输法]] [[ 青苗法]] [[ 市易法]] [[ 免役法]] 等法令的颁布,他都有重要的参与。王安石曾说:“法之初行,议论纷纷,独惠卿与布(曾布)终始不易,余人则一出焉一入焉尔!”
主管司农寺期间,“主行常平、农田水利、免役、保甲诸法”,工作出色,成绩卓著,神宗皇帝赞曰:“吕惠卿言农行 ,事甚善,然尚未了五分,若司农,即天下事大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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