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13.58.109.60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
、
搜尋
← 較舊編輯
較新編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移除 13 位元組
,
4 年前
無編輯摘要
第七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程序由法律规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ref>[http://www.gov.cn/test/2007-11/12/content_802099.htm 历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政府网
,2207-11-12
</ref>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龙城悠悠
247,203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