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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專業學校,簡稱中專,其招生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畢業由省人事廳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開具的就業報到證(以前稱派遣證),有整套人事幹部檔案手續,每年為社會提供大量中等專門人才和中等管理人才。

學生在校主要學習中等專業知識,同時也進行文化課的學習。通常是在九年制義務教育[1]結束後進行,與對應專業的高等學校本專科專業知識是承接、遞進關係。

中專分為普通中專和職業中專、成人中專(含職工中專),普通中專既不同於、也不包含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和技工學校等。

20世紀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中國百廢待興、人才急缺時,招收初中畢業生的四年學制普通中專培養了大批擁有專業知識的「棟樑之才」。當時,普通中專錄取率低至不足10%,畢業後有「鐵飯碗」和幹部身份,所以選拔嚴格,通過者也大多智力拔群、學業優異,「考不上中專的,才去上高中」,是當時的普遍認知,但部分學習優秀的勵志想要考大學,所以選擇了高中

1999年左右大學擴招前後,中央部屬中專及省屬中專大多升級為學院或併入大學。之後,一些省份將地方縣市屬職業中學改制為新的中專(職業中專),2003年起畢業生數量猛增。2008年起,剩餘未升級的絕大多數四年制普通中專也改為三年制,培養目標、教材、教學內容等變為就業、技能為導向(職業中專) ,另留存少部分改制的普通三年制中專。

中等專業教育法規

1986年4月12日,國家教委發出《關於制定和修訂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四年制)教學計劃的意見(試行)》。

1987年12月31日,國家教委發出《編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跨省招生計劃的試行辦法》。今後,國家教委不再每年印發編制跨省招生計劃的通知,各部門按照《試行辦法》要求,每年如期報送本部門及其系統所屬中等專業學校跨省招生計劃。

1988年3月14日,國家教委發出《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暫行規定》。

1991年3月13日,國家教委辦公廳印發《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辦學水平評估指標體系》(試行)。

1993年5月10日,國家教委發出《關於評選「國家級、省部級重點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通知》。

1994年3月9日,國家教委印發《關於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與就業制度改革的意見》。

1994年8月22日,國家教委發出《關於公布國家級重點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名單的通知》。

辦學性質及主管部門

從辦學性質、主管部門看普通中專與職業中學、技工學校的區別:

中等專業教育學制源自蘇聯,以行業辦學為主。中專以行業辦學為主,屬於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管,中等專業學校是培養中級管理人才的學校。

職業高中、職業中學、職業技術學校屬於地方教育部門主管,是普通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相結合的中等學校;對受教育者實施可從事某種職業或生產勞動所必須的職業知識、技能和職業道德的教育。

中技屬於地方勞動部門主管,中級技工學校是培養中級技術工人的學校[2]

視頻

中等專業學校 相關視頻

江蘇省邳州市中等專業學校2020軍訓匯演
濬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宣傳片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