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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神修院

圖片來自asianews

聖神修院英語:Holy Spirit Seminary)是香港一座富歷史的修道院,屬於天主教香港教區,是培育有志獻身服務教區的青年成為神父的地方。

聖神修院位於香港黃竹坑惠福道6號,原址屬創辦於1931年的華南總修院英語:South China Regional Seminary/Regional Seminary of South China)。華南總修院於香港日治時期曾一度停辦,復辦後又因大陸政權更迭,華南地區沒有修士前來而停辦。羅馬教廷傳信部於1964年將華南總修院移交予香港教區管理。同年,原址位於薄扶林太古樓、一塊由巴黎外方傳教會所捐獻的土地的聖神修院(於1957年成立)遷入華南總修院原址發展。

聖神修院現時除了是香港訓練天主教神職人員的重要地方外,也為教友提供神哲學培訓、圖書館、朝聖及參觀導賞等服務,以及開放教區文物室予已預約人士。

聖神修院平日不對外開放,但有每月一次名為「聆風樂禱」的祈禱活動,供公眾人士參加。

目錄

歷史

需求及議決

在1900年以後,香港的天主教教育步入了正軌,而聖召人數也增多了。教會要為意欲成為司鐸的青年提供適當的教育。初中的教育可以透過小修院進行。小修院的修生增長得很快的要把大修院的修生擠出去了。主教座堂旁的房子本可收容小修生,而修院方面實在需要多一幢的樓宇去供大修生用七年來讀畢哲學神學。然而,對牧區而言,為了少數的大修生而準備適當的教員是困難的。而中國其他地區亦在面對同樣的問題。以往在澳門檳城的大修院都為周圍教區的修生提供教育,亦有好些修生被送往羅馬或歐洲受訓。然而,隨著大修生的人數上升,要有另外的方法了。最後,華南眾牧區認為需將各地的大修院合成一所,而新的大修院不是只為一個牧區服務,而是為整個地區服務。 1922年,首任宗座駐華代表剛恆毅總主教已有意在香港成立一所總修院,以便培訓華南地區有意修道的青年。1924年, 剛恆毅總主教在上海召開第一屆中國天主教會議,會議的其中一項議決為在中國全國成立共14所總修院。華南總修院即為1936年前成立的十一所總修院的其中一所。[1]相比起其他中國國內,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一兩年間停辦的總修院,華南總修院從1931年10月開課至1964年移交予天主教香港教區為此,共歷33年,是當中辦學年期最久的一所。

選址

剛恆毅總主教遞予教廷傳信部的書信表示當時的香港總督金文泰願意為修院地皮及其他有關事項,以及提供「有關的便利」。他在信中亦曾表現他視察過香港郊區的一些土地,他記述「……位於山腳,地點甚佳,且離市區不遠,海陸交通都很方便。」若要購買那塊面積共十萬平方公呎的土地,剛恆毅總主教推測約需美金3000元。

他亦向傳信部表示那時為相當適合建院的時機,更清楚指出無論香港發生甚麼政治或經濟危機,香港仍會受英國管轄,所以推論香港乃安全之地;在此地建院亦能方便接觸各華南代牧區,而且也不會牽涉任何政治性的問題。而當時的主教們亦認同在香港建立總修院最佳的培訓條件予有志於訓導及牧養教眾的人士。但需一提的是,當時在政治不穩的中國大陸仍有十所總修院相繼落成。

另有說法指華南總修院選址於香港是由於當時適合於華南建立總修院的城市只有廣州,但廣州代牧區是由法國巴黎外方傳教會所牧養,而當時的法國政府一直反對羅馬教廷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若華南總修院建於廣州,運作必會受制於法國政府,而在香港建院則恰好可以迴避這個政治問題。

購地

香港宗座代牧區恩理覺主教於1927年3月11日首次去信予當時的香港總督金文泰表明剛恆毅總主教欲於香港建一總修院之意。信中亦表示經過選擇後,恩主教希望在香港南區香港仔深灣墳場鄰近一帶購地以建修院,而預算的購地及建築成本將為二十萬港元。在後來的信件中,恩主教表示將以每英畝1000港元的價錢購入,而餘款亦會於3年的年期內償還。

由於該地段位近墳場,亦有墳地可能位於地段內,政府首先派遣東華醫院之人員前往墳地考察,但該地樹木叢生,有好些墓碑已不能認清被葬者為誰。由於當時東華三院之人員正忙於處理於馬頭圍之起墳工程,故在修院地段內之墳墓只有留至1928年之清明節後再作打算。

1927年12月22日,地段正式通過將以私人合約的形式售出。而東華醫院有關方面亦於1928年3月9日指出起墳工程將於該年的清明節前完成。同年7月30日,政府有關方面將地皮之售價定為6400港元,而界石之費用則為31.25港元,費用合共為6431.25港元,而每年需繳交的地稅為640港元。恩主教雖以土地為教育用途為由去信申請只需繳交「象徵性的地稅(a nominal Crown Rent)」,不果。最後,香港南區香港仔深灣墳場鄰近一帶的鄉郊建屋地段315號於1928年9月3日售予香港宗座代牧區

關於當時購地的情況,現時的聖神修院則在2009年12月13日的《公教報》中流出一個說法,指當時覓地困難,樞機及主教便發了起一個一百八十天的敬禮,叫信友們向聖女小德蘭祈禱,祈求這位傳教區的主保賜恩,使修院能順利建成,並許下諾言,如聖女助佑,修院將奉她為主保,每年於其瞻禮舉行大禮彌撒,以示謝意。最後修院於1930年10月3日,即聖女小德蘭瞻禮啟用。據當時《公教報》所述,當時立下的羊皮諭旨乃存於拉丁文石碑之後,直到今天。

唯根據田英傑神父所著之《香港天主教掌故》,恩主教是在1927年12月25日和幾位耶穌會神父視察黃竹坑的土地時,一致認為是合適的地點,並許下了三個諾言,分別是把未來修院的聖堂獻於中華聖母、在五年內每月朝拜聖體一小時以及每年隆重慶祝聖女小德蘭瞻禮。1930年10月3日是華南總修院的奠基儀式,而1931年11月1日,即諸聖瞻禮日,華南總修院才正式開幕,並奉獻於中華聖母。而石碑內的羊皮卷,根據《香港天主教掌故》引述的教區檔案,上面所寫的是建築師的資料。

建設

在總修院建築時,聖伯多祿工程處先行負責興建華南總修院的全部費用,然後各涉及的教區及修會將會在之後的二十年內分期攤還所有費用——於1926年先支付地價,在之後的日子再支付其餘費用。由於主催建立華南總修院的決策者為教廷傳信部,因此除了有份保送修生來受培育的教區外,傳信部亦會負擔一部份支出。而由於華南總修院的主權屬教廷傳信部,傳信部也要沒有財力的代牧區承擔經費。 但最終經費仍不足以將計劃中之修院完全建成,而只能完成原先計劃中的四合院設計的3分之1。

在人手方面,剛恆毅總主教起先希望華南總修院由道明會(當時負責在福建省的幾個教區)管理,但遭到拒絕;最後總修院被委託由愛爾蘭耶穌會管理,所以日後的六名院長均為愛爾蘭籍耶穌會士。耶穌會之後在主持華南總修院的三十四年間,沒有要求當中的修生轉入耶穌會,亦沒有派遣修生到華南總修院攻讀。

生活經費

各在華南總修院的修生的生活費用均由派出之教區及修會承擔,而教廷傳信部亦會給予各教區及教區撥款及津貼。自1949年後中國大陸的政權變更,不少的修士南湧至華南總修院,除了之前所提及來自傳信部及教區的財力支援外,總修院亦為部份修士尋找捐助者以支持院中修生的生活,其中生活費及學費會直接支付到總修院,而零用錢則交予修生。

基本上,修生在進入修院後是不用再花錢的,而院方亦不希望修生在日常生活之外再花金錢,以訓練修生節儉。零用錢會由校方供給,實報實銷。但亦有一些來自香港的修生自備零用錢,能買一些日用品。至於北方來的修生如果沒有零用錢則將所需的日用品列成清單,交了院長,再由校內工友購買,費用則在修院中報銷。修生若從家中帶來零用錢,則會交由院方保管,於放假時發還,供回修生自己使用。修院亦容許修生的家人支令零用錢。至於有捐助者的修生,有時在來自捐助者的信中亦會收到零用錢。

晉鐸及晉牧

華南總修院34年間共有230位畢業生成功晉鐸,第一批晉鐸的神父有馮息堯劉榮耀葉蔭雲(於1934年晉鐸)。眾畢業生當中出了一位樞機(前香港教區胡振中樞機)、一位總主教(前古晉教區總主教鍾萬庭總主教)、15位教區主教輔理主教。具有主教職務而未曾有主教職份(如監牧、教區長或教區署理)的畢業生則有七人。

有不少在第二次國共內戰爆發之前晉鐸的中國神父後來回到中國大陸服務,有一些在1949年之後才來修讀的修生也有不少在學成後返回國內。到了1950年代,不少學成後的修生不能返回中國大陸,故留在香港,一部份的神父名義上仍屬原有的教區,工作上則借予香港教區,而他們的生活費則由原本的修會負責。到了1970年,香港教區主教徐誠斌主教宣佈歡迎所有居於香港的華南總修院畢業生全部改屬香港教區聖職班,華南總修院畢業生外借予香港教區的情形才告結束。

華南總修院的畢業生除了外借予香港教區一途外,亦可選擇轉往其他教區,不過不同於一般的例子,華南總修院的畢業生若要轉往其他教區,除了要有本人、舊教區及新教區的同意外,亦要有教廷傳信部的同意。

停辦

雖然華南總修院於1945年後復辦,但由於自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華南地區再也沒有選派修士前來,所以羅馬教廷傳信部於1964年將華南總修院的院址交由香港教區管理,當時原位於薄扶林太古樓一塊由巴黎外方傳教會所捐獻的土地的聖神修院就此遷入華南總修院原址發展。雖然由耶穌會管理的華南總修院就此停辦,但耶穌會士們依然有在這新成立的教區修院中任教授職,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至2009年,仍有三位耶穌會會士於聖神修院任教。

參考文獻

  1. 林瑞琪, 華南總修院簡史及其對教會當前的影響[1](2010年6月3日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