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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百科

全名網路協議電視(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即互動式網路電視,是一種利用寬頻有線電視網,集網際網路、多媒體、通訊等多種技術於一體,向家庭使用者提供包括數位電視在內的多種互動式服務。使用者在家中可以有兩種方式使用IPTV服務,分別為電腦,及網路機上盒和普通電視機 ,而IPTV服務業者包括電信業、內容業者、ISP業者。[1]

根據IKE統計,全球IPTV用戶數從2007年的1100萬成長至2008年的1980萬,成長率達80%,以西歐、亞太及北美地區發展快速,共佔全球IPTV用戶數的94%。西歐方面,以法國用戶數佔48%最高,亞太地區則以南韓的28%居首,中國為27%。2009年,由於宅經濟的興起,加上各法令解禁,電信營運商積極加入,預估全球IPTV可望達到3000萬用戶以上,成長率達52%,其中仍以西歐地區用戶最多,達1000萬用戶,亞太地區緊跟後,而東北亞市場在本、韓國寬頻建設成熟完備下,將出現另一波成長期。

IPTV產業價值鏈

  • 1. 內容提供者( Content Provider):主要是負責節目內容之製作與供應,如節目製作公司、影片商、股票資訊中心等。
  • 2. 服務提供者( Service Provider):主要負責內容與服務整合之工作,將數位內容進行後製加工與影像壓縮,並增 加額外資訊與加值服務。同時,進行頻道與節目播放權的簽約、協商及 管理,建立整合標準界面的 IPTV平台,進行服務認證、廣告插入、計費、內容壓縮與儲存、網路傳輸及監控管理、內容的 DRM管理,以及各種應用服務管理。如:中華電信MOD。
  • 3. 傳輸網路提供者(Network Provider):根據 QoS需求提供實體寬頻連結網路。如:中華電信Hinet、台灣固網 ADSL、甚至是 3G行動網路業者。
  • 4. 消費者或使用者(Customer/User):消費者或使用者可使用各式具有寬頻網路連結功能的用戶終端設備,經 由傳 輸網路提供者提供的寬頻連結網路,實際使用或接收由服務提供者提供之各式服務。使用者所使用的寬頻網路連結功能的用戶終端設備類型亦會影響到 IPTV營運的相關管理法規,如:是否須使用特定之IPTV STB才能接收某特定 IPTV服務提供者所提供之服務,或一般具寬頻網路連 結功能的設備即可接收。
IPTV 產業價值鏈照片來自









IPTV 服務模式

  • 1. 一種新的 TPS(Triple Play Service)服務商業模式,包括語音(Voice)、數據(data;internet web sevice)與廣播(Broadcasting)等整合電信與廣播技術領域的服務。
  • 2. 一種雙向的互動服務模式(active two-way service model),提供用戶隨時隨地可收看想要的節目,並且依據自己的需求與系統端互動並獲得更多除了節目以外的資訊與加值服務。
  • 3. 一種高影音質感的服務模式(high video quality service model),透過優質的寬頻網路服務提供高畫質(High Definition)或標準畫質(Standard Definition)的節目頻道。
  • 4. 複合服務整合模式(Multiple service model),允許用戶在現有頻寬上存取節目或服務,更可以將不同的服務訊息與影音節目包裹於一個 IP 傳輸。
  • 5. 一種彈性整合服務(flexible integration service model),利用 IP 技術促使系統可輕易整合其他平台,並且擴充現有平台以提供更多的進階服務。[2]


目录

參考資料

  1. IPTV07.03.2021 MoneyDJ理財王
  2. IPTV新興商業模式與管理之研究12.2006 工業技術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