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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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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大之窗》

吉姆·安士伟第一次去见未来的岳父胡弥。忐忑不安的小伙子接过胡弥递来的威士忌,没想到喝了一口就昏倒在地。醒来后,他发现胡弥已经倒地身亡,胸口插着一支箭,正是原来挂在墙上的一支,箭上只有安士伟的指纹……屋子的房门从里面紧锁,窗户也从里面闩好--于是在这不省人事的十五分钟,安士伟成了案件唯一的疑犯。作者只用十几页篇幅介绍案情,然后迅速转至法庭的审理和辩论过程。亨利·梅利维尔爵士大显身手,使得这一经典的密室故事精彩环生,令人目不暇接,大呼过瘾!约翰·迪克森·卡尔(1906-1977),史上最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之一。

作者

约翰•迪克森•卡尔,和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并称“推理黄金时代三大家”,独以密室题材构思见长,一生设计出五十余种不同类型的密室,被誉为“密室之王”。

一九三三年,卡尔出版基甸•菲尔博士系列首部作品《女巫角》。第二年他以笔名卡特•迪克森发表《瘟疫庄谋杀案》,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登场。这两个系列成为卡尔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三十年代是卡尔创作生涯最多产的时期,其中《三口棺材》《扭曲的铰链》(旧译《歪曲的枢纽》)和《犹大之窗》被后世评论家归入“卡尔的经典代表作”。特别是一九三五年出版的《三口棺材》以经典的“密室讲义”和“双重密室”成为推理史上不可能犯罪小说的巅峰之作,至今仍难以超越。

卡尔笔下的密室第一神探基甸•菲尔博士,是一个胖胖的字典编纂者,走路要拄两根拐杖,喜欢穿斗篷,抽着海泡石烟斗,个性相当和蔼可亲。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善于分析罪犯的心理,出场代表作除《三口棺材》《扭曲的铰链》外,还有《阿拉伯之夜谋杀》《绿胶囊之谜》《耳语之人》等。亨利•梅利维尔爵士比菲尔还要古怪——大大的秃脑袋、奇怪的表达方式,加上不修边幅的外表。他的职业是律师兼医生,登场作品有《独角兽谋杀案》《犹大之窗》《女郎她死了》等。卡尔的作品风格以不可能犯罪作为核心骨架,情节布局复杂,谋杀手法奇特,充满戏剧性和哥特式氛围。

一九五○年和一九七○年,卡尔先后两次获得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简称MWA)的埃德加•爱伦•坡特别奖。一九六三年,MWA 一致同意向卡尔颁发“终身大师奖”,这是推理界的最高荣誉。

一九七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卡尔因病去世。当今,仍有不少推理小说作家在创作密室题材作品时会表达对卡尔的敬意。因为,只有约翰•迪克森•卡尔才配得上是真正的“密室之王”。

约翰·狄克森·卡尔 John Dickson Carr(1906-1977),美国宾州联合镇人,父亲是位律师。从高中时代起卡尔就为当地报纸写些运动故事,也尝试创作侦探小说和历史冒险小说。1920年代末卡尔远赴法国巴黎求学,他的第一本小说《夜行者》(It Walks By Night)在1929年出版。他曾经表示:“他们把我送去学校,希望将我教育成像我父亲一样的律师,但我只想写侦探小说。我指的不是那种旷世巨作之类的无聊东西,我的意思是我就是要写侦探小说。”

1931年他与一位英国女子结婚定居英国。在英国期间,卡尔除了创作推理小说外也活跃于广播界。他为BBC编写的推理广播剧"Appointment with Fear"是二次大战期间BBC非常受欢迎的招牌节目。美国军方因而破例让他免赴战场,留在BBC服务盟国人民。1965年卡尔离开英国,移居南卡罗来纳州格里维尔,在那里定居直到1977年过世。

卡尔曾获得美国推理小说界的最高荣耀──终身大师奖,并成为英国极具权威却也极端封闭的“推理俱乐部”成员(只有两名美国作家得以进入,另一位是派翠西亚.海史密斯Patricia Highsmith)。卡尔擅长设计复杂的密谋,生动营造出超自然的诡异氛围,让人有置身其中之感。他书中的人物常在不可思议的情况下消失无踪,或是在密室身亡,而他总能揭开各种诡计,提出合理的解答。他毕生写了约80本小说,创造出各种"不可能的犯罪",为他赢得"密室之王"的美誉。著名的推理小说家兼评论家埃德蒙.克里斯宾(Edmund Crispin)就推崇他:"论手法之精微高妙和气氛的营造技巧,他确可跻身英语系国家继爱伦坡之后三、四位最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之列。"

卡尔笔下的密室第一神探基甸·菲尔博士是根据他所崇拜的英国侦探作家G.K.切斯特顿塑造的。菲尔是一个胖胖的字典编纂者,装扮很滑稽,穿着披风,抽着海泡石烟斗,留着强盗式的胡子。但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善于分析罪犯的心理,破的案子也相当复杂,是创造力 气氛 意外性和叙事技巧几近完美的结合。包含两桩不可能犯罪的《三口棺材》(1935)在历次密室票选中都名列第一。其他名作还包括《阿拉伯之夜谋杀案》(1936) 《歪曲的枢纽》(1938) 《绿胶囊之谜》(1939) 《连续自杀事件》(1941)。亨利·梅利维尔爵士有些像温斯顿丘吉尔。他甚至比菲尔还要古怪---大大的秃脑袋,奇怪的表达加上不修边幅的外表。梅利维尔的职业是律师兼医生,但最有兴趣的是那些不可能案件。登场作品《瘟疫庄谋杀案》发生在伦敦的一所盛传有鬼的老房子里,案子从一场降灵会开始,自然少不了密室这道大餐。这个系列的代表作有《独角兽谋杀案》(1935) 《犹大之窗》(1938)《女郎他死了》(1943)等等。他破解的密室案件一点也不逊色于菲尔,只因没有发表密室讲义稍显逊色。


主要内容

吉姆·安士伟第一次去见未来的岳父胡弥。忐忑不安的小伙子接过胡弥递来的威士忌,没想到喝了一口就昏倒在地。醒来后,他发现胡弥已经倒地身亡,胸口插着一支箭,正是原来挂在墙上的一支,箭上只有安士伟的指纹……屋子的房门从里面紧锁,窗户也从里面闩好--于是在这不省人事的十五分钟,安士伟成了案件唯一的疑犯。

作为吉姆的律师,名侦探HM爵士决心为他洗清罪名。于是,在法庭上,HM凭着自己过人的推理能力,一点点接近了真相。

书评

卡尔大师毋庸置疑的绝对杰作之一,法庭推理精彩绝伦,辩检双方争论扣人心弦,H.M凭一己之力,力挽狂澜,舌战检方“群儒”。如此荡气回肠、空前绝后之故事情节,读来实让人觉得津津有味,然后欲罢不能、拍案叫绝。

由法庭推理构成的情节虽已可谓说是妙趣横生,但该作的优点远不止于此,作中还包含着一个几无可破的完美机械密室,纵H.M辩护得再好,破不了这个密室,想让本来无辜的嫌疑人脱罪这个目的就无法达到。

在令人不忍释卷的法庭辩论和完美的不可能犯罪已将此书推到相当的高度后,接踵而来的解答更是将此作立于巅峰之位。“每个房间都有‘犹大之窗’。”H.M早在开始就对密室成因做出的解释真是一语中的,密室真相,是所有人都看到过,却从没注意过的细节,真相,其实并不复杂,愚笨如我,直到看到H.M的解答后,方才醍醐灌顶、如梦初醒。

哦,对,作中还有个谐音梗,不仅被卡尔玩得颇具巧意,还是逆转案情的关键之一呢。

再次,佩服卡尔。

以下涉及剧透与泄底,慎入:

附上案发现场平面图:


登场人物:

吉姆·安斯维尔:与玛丽一见钟情,却因涉嫌杀害玛丽之父受到审判的男子。 玛丽:与吉姆一见钟情之女,曾与雷金纳德有恋情,受到其的勒索。 埃弗里·休谟:玛丽之父,因不忍见玛丽受勒索,要设计整雷金纳德,却在吉姆拜访那日,误将吉姆当成雷金纳德,与吉姆同在一密室时中箭身亡。

证人:弗莱明:埃弗里邻居,射箭烧友。 斯宾塞:埃弗里弟弟,医生,在密室命案后说吉姆没有被服什么药,出庭前逃了不久又回去,个人感觉:全作唯一逗比。 阿米莉亚:埃弗里秘书,真正的凶手。 戴尔:埃弗里管家。 皮特:医生,做证死者欲陷害雷金纳德。 格拉贝尔:雷金纳德住处清洁工,做证死者偷过雷金纳德之枪,及事后自己将此事告诉雷金纳德。 桑克特:替死者修箭者。 特里加农:医生,斯宾塞之友。 威廉:某车站行李寄存处经理,做证装有证物之箱曾被寄存。 哈德斯:警员。 莫特拉姆:督察,就案发现场的门、窗等进行详述。

检方:沃尔特 亨特利 斯普拉格

法官:兰金

辩方:H.M

故事叙述者:“我” “我”之妻伊芙琳

证物:十字弓里的羽毛 球形把手里的羽毛 斯宾塞的高尔夫球套 印台

男主吉姆与女主玛丽因巧合相遇,二人一见钟情,不久,吉姆去向玛丽之父埃弗里求婚。

一月四日,吉姆到埃弗里家,埃弗里邀吉姆进家,态度并不友好,晚上6:10埃弗里请吉姆入自己书房洽谈,吉姆喝了埃弗里递来的带医之酒后昏迷,待6:30吉姆转醒,埃已中墙上挂的箭之一而死。吉姆口袋中还被装了把雷金纳德的手枪。

埃死的方式很怪,经查,箭射入的角度,是他弯腰时才能做到的。

法庭辩论开始,证人及其所证内容可见上文。

部分细节之争论在此贴出:

列出书中H.M所展示出的部分时刻表:


补充:H.M确定箭是用十字弓发射出去的。

本来到周末,斯宾塞与阿米莉亚要去看玛丽,所以一月四日,他们在忙着整理行装。

因为发音梗,埃将那日去拜访他的吉姆当成了用玛丽不雅照片来勒索玛丽的吉姆堂兄雷金纳德。埃本欲用药使雷发狂,把盗来的雷的手枪放到雷身上,再串通其医生弟弟斯宾塞及斯之友特里加农,将雷送进精神病院。怎料,那日去的是吉姆……

斯宾塞不承认酒中有药是因为他觉得埃就是吉姆杀的,即使不是,吉姆家族有精神病史,他也不希望玛丽嫁给他。(迂腐的老头。)

雷因为格拉贝尔的告密,当日并没去见埃,不幸的吉姆倒霉。雷后来还做伪证说当吉姆与埃在书房时无人接近那,结果H.M把书房外走道上的原先装玻璃的门已被换的事实往那一摆,他原形毕露。

诡计解答:呐,每个房间都会有的“犹大之窗”就是下面这样东西:


(球形门把手) 凶手借球形把手行凶的手法如下:


因为把手被拆开,埃弯腰去看,凶手将十字弓对准被拆开后的洞,正好射死埃。

所有被寄存在某站行李处的证物均被展示出,吉姆被判无罪。

真凶是阿米莉亚,她为休谟家做牛做马一辈子,埃却要改遗嘱将遗产全给将来的孙子,一分不给她,她无法接受,再者,她以为嫁祸的对象是雷,所以更肆无忌惮。

而雷,那晚在休谟家屋外,理应看到阿米推开走道的门,倒了下了药的酒,他却什么都不说,还做伪证,这个罪也够判他几年的了。

完。 [1]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