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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儀(?一220年),字正禮,沛國(治今安徽灘溪)人,丁沖之子,丁廙之兄。建安中期,丁儀曹操的長女清河公主曾有婚約,但曹丕卻以丁儀有眼病為理由,向曹操提出把清河公主嫁給夏侯楙,結果丁儀不能娶公主為妻。後來被曹操聘任為西曹椽。丁儀兄弟與曹植交好,擁護曹植曹操的太子。曹丕成為太子之後丁儀轉任右刺奸掾。曹丕自立為帝之後,丁儀被滿門抄斬。曹植著有一詩《又贈丁儀王粲》。 全後漢文中的《寡婦賦》被認為是丁儀之妻所作。

丁儀
出生
豫州沛郡(今安徽濉溪)
逝世 公元220年
職業 官員、文學家

目錄

人物生平

未尚公主

丁儀的父親丁沖曹操交好,曾為曹操立下大功,曹操也一直很感激丁沖丁儀在當時是才學美盛之士,丁沖死後,曹操打算把自己的愛女嫁給丁儀,於是就和當時還擔任五官中郎將的長子曹丕商量這件事,沒想到曹丕卻並不看好這樁婚事,說:「女人對於男人的容貌還是比較重視的,丁儀雖然很有才華,可是他的眼睛太小,我實在是擔心您的愛女不會喜歡他,我覺得不如嫁給伏波將軍夏侯惇的兒子夏侯懋,這樣親上加親更合適。」曹操同意了這個意見。把清河公主嫁給了夏侯懋

後來曹操任命丁儀為西曹掾,一番談話之後,曹操更加欣賞丁儀出眾的才能,嘆息說:「丁儀的確是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就算是兩隻眼睛都瞎了,我也要把女兒嫁給他,何況只是眼睛有點小,唉,都是曹丕壞了我女兒的婚姻大事呀!」

黨於曹植

當時丁儀因沒能娶到清河公主,對曹丕是恨得咬牙切齒,所以和曹植更加親善,經常和楊修等人在曹操的面前誇獎曹植曹操有些猶疑,好幾次幾乎要立曹植為太子。然而,曹植文人氣、才子氣太濃,常常任性而行,不注意修飾約束自己,飲起酒來毫無節制,做出幾件讓曹操很是失望的事,最終與太子之位失之交臂。

陷害忠良

建安二十一年(二十一年),崔琰自殺,毛玠獲罪,丁儀起了很大作用,由於當時丁儀得勢,群臣都很怕他,不敢正眼相視。唯有尚書仆射何夔以及東曹屬東莞人徐奕不依附丁儀徐奕丁儀讒毀,被調離許都任魏郡太守,靠了桓階的幫助,才得以免受傷害。尚書傅選何夔說:」丁儀已經害了毛玠,您應對他稍稍低頭。」何夔回答說:「做事不義,恰恰害了自己,怎麼能夠害人!況且懷有奸險之心的人,在聖明的朝廷中,能夠長得了嗎!」

終不免殺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操去世,曹丕繼任為魏王,由於此前丁儀支持曹植,打算治丁儀的罪,轉丁儀為右刺奸掾,打算讓丁儀自裁,丁儀卻不敢。於是丁儀中領軍夏侯尚叩頭求哀為其求情,夏侯尚丁儀涕泣求情卻沒有效果。同年二月,曹丕曹植為安鄉侯,將丁儀丁廙兄弟二人及兩家男子全部處死。


歷史評價

曹操:"丁掾,好士也,即使其兩目盲,尚當與女,何況但眇?是吾兒誤我。[1]"

何夔:"為不義適足害其身,焉能害人?且懷奸佞之心,立於明朝,其得久乎!"

潘眉:"丁儀丁廙,官不過右刺奸掾及黃門侍郎,外無摧鋒接刃之功,內無升堂廟勝之效,黨於陳思王,冀搖冢嗣,啟釁骨肉,事既不成,刑戮隨之,斯實魏朝罪人,不得立傳明矣。"

王鳴勝:"丁儀丁廙巧佞之猶,安得立傳?"

個人作品

丁儀有文集二卷,已佚,《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存其文三篇。

思想理論

丁儀頗有思想家的丰采,他寫過一篇《刑禮論》,文章兼取儒、法兩家之說,一方面強調先禮而後刑,同時又指出,所謂禮決不僅僅是叔嫂不親之類的倫理規範,而是必須別男女,定夫婦,分土地,班食物,要先行把這些維持社會生活正常運轉的種種必要條件安排好,然後才去懲罰那些不合於正常秩序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