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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三通''' 是台海两岸直接“通邮”、“通商”、“通航”的简称,主要是[[ 中国大陆]] 提出与[[ 台湾]] 方面就两岸之间的交流提议,[[ 中华民国]] 政府则长期采取三不政策:“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作为对应。 | |
− | 因为两岸政府主张之管辖区域重叠,且除了民进党政府外,双方领导人各自宣称“一个中国”,此航线一般定义为:不是国内航线(道)、也不是国际航线(道),而是两岸航线。 | + | 因为两岸政府主张之管辖区域重叠,且除了民进党政府外,双方领导人各自宣称“一个中国”,此航线一般定义为:不是国内航线(道)、也不是[[ 国际航线]] (道),而是两岸[[ 航线]] 。 |
==历史背景== | ==历史背景== | ||
− |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基于政治与军事理由,两岸断绝了交通往来。行政院在1977年颁订《取缔匪伪物品管理办法》,对两岸交流采负面态度。1979年元旦中国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告台湾同胞书》中提出两岸应该立即“通商、通邮、通航”,是为三通。1987年,中华民国政府宣布解严后不久立即开放台湾人民到中国大陆观光及探亲,也不再视中共为叛乱团体,但依旧拒绝三通。由于当时海峡两岸仍未有正式交通方式直接往来,当时台湾旅客需先飞往英属香港,然后再以其他交通方式或转机前往中国大陆。 | + |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基于[[ 政治]] 与[[ 军事]] 理由,两岸断绝了交通往来。[[ 行政院]] 在1977年颁订《取缔匪伪物品管理办法》,对两岸交流采负面态度。1979年元旦中国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告台湾同胞书》中提出两岸应该立即“通商、通邮、通航”,是为三通。1987年,中华民国政府宣布解严后不久立即开放台湾人民到中国大陆观光及探亲,也不再视中共为叛乱团体,但依旧拒绝三通。由于当时[[ 海峡]] 两岸仍未有正式[[ 交通]] 方式直接往来,当时台湾旅客需先飞往英属香港,然后再以其他交通方式或转机前往中国大陆。 |
− | 1990年代,中国大陆发生多起劫机案件,有部分客机更被迫降落于台湾机场。后来两岸就劫机问题达成人机分离处理并视同犯罪案件处理的共识,这些案件才逐渐减少。 | + | 1990年代,中国大陆发生多起劫机案件,有部分客机更被迫降落于[[ 台湾机场]] 。后来两岸就劫机问题达成人机分离处理并视同犯罪案件处理的共识,这些案件才逐渐减少。 |
==三通历史== | ==三通历史== | ||
− | + | === 航空=== | |
− | *2003年,在陈水扁总统任期内,,两岸实现节日包机,但飞机需要经中途停留香港或澳门 | + | *2003年,在陈水扁总统任期内,,两岸实现节日包机,但[[ 飞机]] 需要经中途停留[[ 香港]] 或[[ 澳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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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08年7月4日 ,在[[马英九]]总统任期内 ,两岸 实现周末包机 , 飞机需要绕 经香港 飞航情报区 , 但 实 质上仅为象征性经过(即触及香港飞 航 情报区边界后 即 转向 ), 而无需完全飞入 , 更无需停靠香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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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08年12月15日,两岸实现直接通航和常态包机。例如[[上海]]至[[台北]]航班最快只要82分钟就可完成整个飞行。中国大陆最大城市上海的空管中心和台湾的台北空管中心在北方航路上名为SULEM的航管交接点进行交接,飞机不用再飞经香港飞航情报区,但由于南线航路仍然没有开放,[[广州]]、[[深圳]]等地至台湾南部的航班仍以经过香港飞航情报区的较短航路飞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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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7月29日,海峡两岸空中直航再增加一条北航线,并开通第一条南航线。第二条北航线是[[北京]]飞往台北桃园,南航线是广州飞往台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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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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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88年,中国大陆批准台湾船公司在中国大陆设立独资及合营公司、[[航运]]代表处,台湾[[商船]]可绕道间接运输两岸间的贸易[[货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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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年,两岸贸易货运船舶经第三地([[日本]][[石垣岛]]、[[韩国]][[木浦港]]、香港等)换单不换[[船]],一船到底运输两岸间的贸易货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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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1年,中华民国政府控制的[[金门]]和[[马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控制的福建沿海实现客运直航(即[[小三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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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年12月15日,两岸实现海上[[货运]]直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控制的上海到中华民国政府控制的基隆为例,航程可以节省超过8个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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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邮路=== | ||
*两岸互不通邮(1949-1979) | *两岸互不通邮(1949-1979) | ||
− | *大陆向台湾单向通邮(1979-1988) | + | |
+ | *大陆向台湾单向[[ 通邮]] (1979-19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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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非正式通邮(1988-1989) | *双向非正式通邮(1988-19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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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正式间接通邮(1989-2008) | *双向正式间接通邮(1989-2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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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通邮(2008-今) | *直接通邮(2008-今) | ||
− | 2008年12月15日,在马英九总统任期内,两岸实现直接通邮,各封包局可直接交换邮件,而无需经过第三地;中华邮政董事长吴民佑寄出第一封快捷邮件给中国邮政总经理刘安东。 | + | |
+ | 2008年12月15日,在马英九总统任期内,两岸实现直接通邮,各封包局可直接交换邮件,而无需经过第三地;中华邮政[[ 董事长]] 吴民佑寄出第一封快捷邮件给[[ 中国邮政]][[ 总经理]] 刘安东。 |
於 2020年8月3日 (一) 15:51 的修訂
三通是台海兩岸直接「通郵」、「通商」、「通航」的簡稱,主要是中國大陸提出與台灣方面就兩岸之間的交流提議,中華民國政府則長期採取三不政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作為對應。
因為兩岸政府主張之管轄區域重疊,且除了民進黨政府外,雙方領導人各自宣稱「一個中國」,此航線一般定義為:不是國內航線(道)、也不是國際航線(道),而是兩岸航線。
歷史背景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基於政治與軍事理由,兩岸斷絕了交通往來。行政院在1977年頒訂《取締匪偽物品管理辦法》,對兩岸交流采負面態度。1979年元旦中國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告台灣同胞書》中提出兩岸應該立即「通商、通郵、通航」,是為三通。1987年,中華民國政府宣布解嚴後不久立即開放台灣人民到中國大陸觀光及探親,也不再視中共為叛亂團體,但依舊拒絕三通。由於當時海峽兩岸仍未有正式交通方式直接往來,當時台灣旅客需先飛往英屬香港,然後再以其他交通方式或轉機前往中國大陸。
1990年代,中國大陸發生多起劫機案件,有部分客機更被迫降落於台灣機場。後來兩岸就劫機問題達成人機分離處理並視同犯罪案件處理的共識,這些案件才逐漸減少。
三通歷史
航空
- 2008年7月4日,在馬英九總統任期內,兩岸實現周末包機,飛機需要繞經香港飛航情報區,但實質上僅為象徵性經過(即觸及香港飛航情報區邊界後即轉向),而無需完全飛入,更無需停靠香港。
- 2008年12月15日,兩岸實現直接通航和常態包機。例如上海至台北航班最快只要82分鐘就可完成整個飛行。中國大陸最大城市上海的空管中心和台灣的台北空管中心在北方航路上名為SULEM的航管交接點進行交接,飛機不用再飛經香港飛航情報區,但由於南線航路仍然沒有開放,廣州、深圳等地至台灣南部的航班仍以經過香港飛航情報區的較短航路飛行。
- 2009年7月29日,海峽兩岸空中直航再增加一條北航線,並開通第一條南航線。第二條北航線是北京飛往台北桃園,南航線是廣州飛往台北。
海運
- 2008年12月15日,兩岸實現海上貨運直航,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控制的上海到中華民國政府控制的基隆為例,航程可以節省超過8個小時。
郵路
- 兩岸互不通郵(1949-1979)
- 大陸向台灣單向通郵(1979-1988)
- 雙向非正式通郵(1988-1989)
- 雙向正式間接通郵(1989-2008)
- 直接通郵(2008-今)
2008年12月15日,在馬英九總統任期內,兩岸實現直接通郵,各封包局可直接交換郵件,而無需經過第三地;中華郵政董事長吳民佑寄出第一封快捷郵件給中國郵政總經理劉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