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中央警察大學」修訂間的差異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added Category:733 臺灣 using HotCat
(removed Category:公立一般大學 using HotCat
行 17: 行 17:
 
1995年12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並於12月20日由時任[[中華民國總統|總統]][[李登輝]]明令公佈,學校正式更名為'''中央警察大學'''。
 
1995年12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並於12月20日由時任[[中華民國總統|總統]][[李登輝]]明令公佈,學校正式更名為'''中央警察大學'''。
 
[[category:大專院校]]
 
[[category:大專院校]]
[[Category:公立一般大學]]
 
 
[[Category:733 臺灣]]
 
[[Category:733 臺灣]]

於 2020年5月5日 (二) 22:16 的修訂

中央警察大學(英語譯名:Central Police University),簡稱警察大學、警大、CPU。前身為中央警官學校,1936年成立於南京市。1954年在臺復校。1995年改制為中央警察大學,是中華民國政府培養警察幹部、消防人員幹部的最高學府。

歷史沿革

中國的警政教育,追溯其源,始於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創立之京師警務學堂,歷經政權變換與時間遞嬗,先後改制為高等巡警學堂內務部警察學校警察傳習所內政部警官高等學校

1936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為統一全國警官教育,合併內政部警官高等學校及浙江省警官學校,於同年9月1日成立中央警官學校。校址設於南京市馬群鎮五棵松,辦理二年制及三年制正科教育。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校本部隨中央政府西遷重慶,校址設於重慶南岸之彈子石。除正科教育外,增設特種警察訓練班及特科警官訓練班。

為培養各省獨當一面之高級警政幹部,復於1944年1月成立警政高等研究班;為儲備收復臺灣後之警察幹部人才,又於同年9月舉辦臺灣警察幹部講習班;並先後甄選品學兼優之各期畢業生赴美國留學深造。

1945年抗日戰爭結束,校本部遷回南京,校址設於南京光華門外海福巷。為配因應建警需要,擴大辦理軍官轉警訓練與各種專業訓練。除南京外,並在重慶、西安北平廣州瀋陽迪化等地設立六個分校,及上海、臺灣兩個警官班。包括南京校本部、各分校、各警官班在內,在校學員生達一萬二千餘人。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第二次國共內戰中失利,學校先遷廣州,再遷重慶,輾轉來臺。原設於臺北之臺灣警官訓練班予以歸併接訓。因中央政府機構一再緊縮,1950年1月奉令停辦,但仍保留臺灣警官訓練班,繼續調訓現職警官。

1954年5月奉准在臺復校,繼續辦理正科教育。1957年經內政部、教育部核准,正科教育增設四年制大學部,初設行政警察、刑事警察兩學系,嗣陸續增設公共安全、犯罪防治、戶政、消防、交通警察、外事警察、役政、行政管理、資訊管理、國境警察、水上警察、鑑識科學、法律等學系。

1970年創辦警政研究所設碩士班。1974年起招收女生。除辦理研究所及正科教育外,並舉辦在職警察人員升職與專業講習班。為促進國際友誼與合作,除接受外籍學生來校留學,並與外國大學合作,交換師資與學生,舉辦學術研討會。

1995年12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並於12月20日由時任總統李登輝明令公佈,學校正式更名為中央警察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