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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她,摇滚乐史上最伟大乐队之一“音速青年”主唱

这不仅是一部“后朋克女神”的成长传记,更是一份过去五十年另类文化的独特记录。

诚实得让你无法拒绝,关于女孩、女人、母亲以及摇滚乐的真实故事。

★《乐队女孩》不仅是一部摇滚传记,也是一份关于过去五十年另类文化 的独特记录。——《NME》

★金·戈登用口语写作的方式再现了美国1980—1990年代的独立音乐场景,并且诚实得让人无法拒绝。——杨海崧(P.K.14乐队主唱)

★本书是在读完帕蒂·史密斯的《只是孩子》之后,继续认识摇滚乐中的女性主义的最佳选择。——张有待(独立电台节目主持人)

成长于哥哥精神问题的阴影之下,来到物欲纵横的纽约,用一把贝斯在充满性别定见的音乐圈子里辟出一片天空。

她是史上最伟大乐队之一“音速青年”的创始人、流行文化的符号、欧美几代新女性的集体偶像,也是这部深情而坦率的回忆录作者——金·戈登:

亲笔追溯与“音速青年”共同成长的三十余年,与瑟斯顿·摩尔的分手缘由,与柯特·科本等人的友谊。

讲述一个女人如何在舞台上下找到和迷失自己,当世上没有模式可寻时,如何构造出一个复杂而充满创造力的人生。

出现于后朋克时期纽约的“音速青年”,是美国音乐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乐队之一,同样著名的,还有女主唱金·戈登与同为乐队主创的瑟斯顿·摩尔的婚姻,他们首次缔造了男女双方在乐队中的平等创作关系,成为诸多乐迷的理想。

2011年,两人在二十七年的婚姻之后分手,并由此导致了“音速青年”的解散,公众对此震惊异常。戈登写下这本回忆录,检视自己之前所走过的路途。

戈登追溯了自己在垮掉派氛围的加州所度过的童年。也记述了二十世纪末的纽约景象。那座曾属于安迪·沃霍尔、帕蒂史密斯和卢·里德的城市已经消亡,金钱大量涌入艺术领域,为“音速青年”传奇的登台埋下伏笔。未来,这支乐队又会成为“涅槃”等乐队爆炸性成功的先声。

最后,戈登更以专辑为线索,逐一向启发过她的作家、音乐家和艺术家致敬,为乐迷们提供了无价的细节。

全书充满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所特有的声光颗粒,记录下一个“乐队女孩”如何在男性乐手的“能量顶点”之下成长为一个女人的过程,以及当世上并无前路可寻时,如何构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充满创造力的人生。

名人推荐

金·戈登在舞台上那么酷,但她的文字是那么坦诚和感人。在这本自传里,你看到的不只是一个乐手的经历,你看到的还是关于选择的故事,在她作为女孩、女人,以及母亲的人生阶段。

——阿富汗奸细(自媒体人)

如果“音速青年”解散的并发症,是催生了《乐队女孩》这本赤裸裸的告解之书,那么,“音速青年”不复存在的事实,也许稍微不那么残忍了。

——陈德政(台湾音乐文化作家)

在《乐队女孩》中,金·戈登对音乐的执着和艺术的虔诚,笃定的信任,与在生活中的无奈,妥协,隐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本书是从酷女孩到成熟女人的成长记录,客观如实地展示了成长道路上的痛苦与放弃。也在一定意义上给了我们这些“摇滚女孩”以启示和安慰:成长本就不易,但坚守住了自己心中的理想热爱,生命中还有什么是不能失去(超越)的?

——郭小寒(乐评人、独立音乐推手)

“音速青年”这个名字就在那里,习惯成自然。当它着实地成为过去式,而不再代表那个四人组,金·戈登的讲述却把那段与我们的生命同时期的、发生在另一个空间的音乐生活带到我们面前。不同于其他传说般的历史,这一次我们可以去回忆。

——李青(Carsick Cars、Snapline乐队成员)

1980年代早期,“音速青年”是我在纽约东村的音乐俱乐部里最重要的乐队之一,当时他们刚开始做那些令他们日后声名远扬的音乐,我也在那段时间里跟瑟斯顿·摩尔和李·拉纳尔多成了朋友,经常在傍晚俱乐部开门前见上一面,一起吃饭或者看个电影。

但我很少跟金·戈登说话。她虽然在台上充满能量,但在台下却十分安静神秘,几乎不跟任何人说话。现在有了这本书,我们终于可以知道她在想什么了,也终于可以知道,她是如何参与塑造了这支改变了纽约之音的乐队,并且如何在数十年的时间里,将地下摇滚、先锋古典和实验音乐联结起来。

——迈克尔·佩蒂斯(Michael Pettis,兵马司唱片公司创始人)

我一直都钦佩金·戈登,她很酷,而且聪明又高贵,《乐队女孩》是一本迷人而诚实的回忆录,充满了坦诚的情感与洞见。

——索菲亚·科波拉(Sofia Coppola)

金·戈登用口语写作的方式再现了美国1980—1990年代的独立音乐场景,并且诚实得让人无法拒绝。

——杨海崧(P.K.14乐队主唱)

如果没有金·戈登,可能全世界的独立摇滚乐队会少一半的女贝斯手。她一直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诠释着女权主义,而《乐队女孩》更是以女性视角记录了“音速青年”噪音迷墙里面的故事。

——张守望(Carsick Cars、White+ 乐队成员)

我一直对有女贝斯手的乐队有着特殊的好感。“传声头”的蒂娜·威茅斯,“小妖精”的金·迪尔和“音速青年”的金·戈登……她们给充满雄性荷尔蒙的另类独立摇滚带来母性的包容和性感。在这本自传里,金·戈登为读者生动展现了1980年代纽约地下音乐文化的图景,也写到了她在1960年代的青春经历,以及一个热爱艺术的女孩是如何寻找到自己的位置,并成为世界上最酷的摇滚乐队的贝斯手的。而书中所提及的她的爱情与婚姻,家庭与事业之间的紧密关系,更是无数乐迷所最想了解的故事。

《乐队女孩》不仅可以让我们认识“音速青年”这支具有承上启下意义的乐队,同时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他们会成为“涅槃”的偶像,以及诱发了1990年代垃圾摇滚浪潮的先锋。本书是在读完帕蒂·史密斯的《只是孩子》之后,继续认识摇滚乐中的女性主义的最佳选择。

——张有待(独立电台节目主持人)


作者简介

作者:金·戈登,生于1953年,美国实验后朋克乐队“音速青年”创始成员兼主唱和贝斯手,被视作女权主义力量的灯塔,有“后朋克女神”之称。

出现于纽约的“音速青年”,是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乐队之一,他们的传奇持续影响着独立摇滚和美国流行文化。戈登多年来在舞台上以神秘而疏离的气质著称,毫无女孩气,也不倒向男人气,与这支男性主导的纽约噪音乐队共同奋斗三十余年,更将自己的活动扩展至时尚、表演和艺术等领域,成为女性力量存在的鲜活证明。

2011年“音速青年”解散后,戈登组建了乐队“身体/头脑”(Body/Head)。2014年,出版艺术评论文集《这是我的身体吗?》(Is It My Body?),并在洛杉矶高古轩画廊(Gagosian Gallery)、纽约白色廊柱画廊(White Columns)、纽约303画廊(303 Gallery)举行个人艺术展。

戈登目前生活在马萨诸塞州北安普顿、纽约和洛杉矶。

译者:董楠,自由译者,翻译了诸多摇滚乐书籍和传记,包括:《此地无人生还》(No One Here Gets Out Alive,杰里·霍普金斯[Jerry Hopkins]、丹尼·萨格曼[Danny Sugerman]著),《滚吧,生活》(Life,基思•理查兹[Keith Richards]、詹姆斯•福克斯[James Fox]),《老美国志异》,(The Old, Weird America,格雷尔·马库斯[Greil Marcus]著),《披头士》(The Beatles,鲍勃·施皮茨[Bob Spitz]著),《穿越火焰》(Pass Thru Fire,卢•里德[Lou Reed]著),《聆听大门》(The Doors: A Lifetime of Listening to Five Mean Years,格雷尔·马库斯著),《大卫·鲍伊》(David Bowie: A Life in Pictures,克里斯·韦尔奇[Chris Welch]著)等。

原文摘录

我过去是,现在也仍然是那个把一切都放在心底,在音乐里释放全部的女孩。要不是这样,我可能会成为一个反社会的人。 我转得那么快,眼前的一切都模糊起来。这时你会忘记自己的身体,觉得自己完全被音乐攫住,就是这样的时刻,让巡演中所有的苦干、疲劳和厌烦都成为值得的。

书评

她前半生的故事——准确地说,并不是她一个人的故事——是歌迷们所熟悉的,不妨这样来讲述:

从1981年创立伊始,“音速青年”(Sonic Youth)的经历看上去并不像一个典型的摇滚乐的故事。

没有你在每一本摇滚乐传记中都会看到的戏剧性情节、激烈的人格冲突、酒精、毒品与直逼灵魂深处的幽暗;

没有令人骇惧的时代风浪与内心魔鬼的斗争;

没有堪称“决定性瞬间”的传奇故事,没有疯狂混乱的失控大场面;

没有八卦、骨肉皮圈子、复杂的情史和令人感慨“贵圈真乱”的多角恋爱;

甚至连令人津津乐道的段子也少得可怜。无论是置身世界的喧哗与骚动,抑或面对命运的弓弩与矢石,他们仿佛永远超然物外。

在他们身上似乎也没有那种摇滚明星身上通常会笼罩的光环,一呼百应的英雄气质,那种令米克·贾格尔成为米克·贾格尔,令鲍勃·迪伦成为鲍勃·迪伦,令柯特·科本成为柯特·科本的气场。

看过他们的故事,你会明白这段三十多年的旅程并不是行驶在白日梦的王国抑或钻石闪耀的海洋,那个美妙神奇的王国只存在于他们用噪音与旋律营造出来的现场与专辑之中。

不,他们置身的是我们身边的平凡世界,面临与你我无异的平凡挣扎;这个故事如此漫长,然而又是如此平淡。

这真的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

1980年,充满奇思异想的艺术学院学生金·戈登(Kim Gordon)与大学辍学生,迷恋吉他、朋克与噪音艺术的瑟斯顿·摩尔(Thurston Moore)在纽约相遇,两人恋爱并组成了这支乐队,后来又因为与纽约先锋音乐家格伦·布兰卡(Glenn Branca)合作的关系,结识了志同道合的吉他手李·拉纳尔多(Lee Ranaldo)。乐队的名字来自MC5乐队的吉他手弗雷德·“索尼克”·史密斯(Fred “Sonic” Smith)和牙买加雷鬼乐DJ ,Big Youth。


被时间证明的黄金组合

自七十年代末,风云一时的纽约朋克场景的光辉开始暗淡,帕蒂·史密斯、理查德·希尔、约翰尼·桑德斯……这些曾在切尔西旅馆或CBGB俱乐部熠熠生辉的名字渐渐从人们视野中淡出。

此时一小群先锋艺术家开始聚集起来,形成新的音乐场景,并将自己命名为“无浪潮”。他们憎恨主流摇滚乐,渴望用自己手中的乐器发出极端的声音。

这些音乐充满实验色彩,但也难免混乱不堪,“音速青年”的登场就是在这样一个一切都有可能发生的时候。

瑟斯顿·摩尔和李·拉纳尔多有着无穷无尽的关于吉他的前卫点子。他们只能买得起最便宜的吉他,就在这些吉他上进行各种诡异的调弦实验(普通吉他的六根弦定调是EBGDAE,他们却往往将之调成奇怪的样子,比如最典型的F# F# GGAA),制造出没有人曾经听过的声音,后来更是常常把十几把吉他按照不同的方式调弦,在一首歌之中进行更换。

至于使用螺丝起子和鼓棒弹琴的伎俩更是不在话下。瑟斯顿·摩尔是纽约朋克圣地CBGB俱乐部永不缺席的好学生,为乐队的实验噪音中注入了摇滚乐的活力,而出身艺术学院的金·戈登“极简主义”的贝斯与独具个性的歌词和演唱为乐队增添了艺术朋克的棱角。

两人对流行文化敏锐犀利的视角更是在未来展现出了“音速青年”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堪称一个被时间证明的黄金组合。

后来摩尔和戈登结婚了,生了一个女儿,除此之外我们并不知道多少关于他们私生活的内容(就算知道了,似乎也不会是多么刺激的故事)。


女儿“Coco”,来自书中插图 一个个如雷贯耳的名字进入他们的世界,莉迪亚·兰奇、“天鹅”、尼尔·杨、 “黑旗”、“比基尼杀戮”、“泥蜜浆”、“小恐龙”、“小妖精”、当然也少不了柯特·科本与柯妮·拉芙……

这些无浪潮、硬核、垃圾摇滚浪潮中曾闪烁暗色光辉的名字,如同星辰的轨迹,与他们偶尔交汇,撞击出鲜活明亮的火花,而后又难免最终的别离,有时连再见都来不及讲。

最早同行的朋友有人已经放弃了音乐,年龄的增长令许多曾经年轻的乐手失去了创造力与活力,有些人无声无息地消失,柯特·科本的自杀身亡更是给了垃圾摇滚乃至整个地下音乐世界沉重的一击……这幅图景上,人们可以看到一颗又一颗星辰的陨落或黯淡,但三十年来,“音速青年”始终都在这里。

如果故事能在这里结束

1990年,与大唱片公司格芬(Geffen)签约似乎是“音速青年”事业生涯中最大的转折,在这个过程中难免要与一些旧日的合作伙伴分道扬镳,面对陌生的观众、大公司的官僚体制、全新涌来的名利,难免要遇到许多质疑、压力和诱惑。

事实上,在摇滚乐的历史上,“与大公司签约”几乎可以成为任何乐队的分水岭,很多乐队倒在了这样的关隘;很多乐队受到金钱与名利的扭曲,变得不再是本来的样子,乐队成员由于利益和日益膨胀的自我而分道扬镳,乐队终告解散或貌合神离;很多乐队在众目睽睽之下迷失自我,失去创造力,只能凭着旧日的存货苟延残喘,抑或再也回不到地下时期锋锐的自己。

众所周知,“涅槃”乐队柯特·科本的悲剧亦与签约大公司,从地下到地上,一举走红后环境与心态发生的种种变化不无相关。


金·戈登献唱纪念柯特·科本 但在“音速青年”身上,你仿佛根本看不到名利和金钱对他们的影响和扭曲。虽然演出上观众可能更多,专辑销量有可能更好,有了更多媒体报道,但他们的生活与言辞仍然保持着一贯的低调。

在这样的合作过程中,他们代表未来方向的高品质音乐令大厂牌看到商机;而独立高傲、毫不妥协的态度又对八九十年代诸多地下乐队起到了示范作用。在这样一个关键的节点,没有“音速青年”同格芬的签约,或许就没有九十年代中期以“涅槃”为首的另类摇滚大爆发。

他们的音乐与突破性的技法极大地丰富了摇滚乐的语汇,为后来的噪音乐队和另类乐队奠定了基础,他们将前卫的声音探索与优美旋律的结合成为各种门类之中无数雄心勃勃的乐队效仿的榜样,而他们独立、DIY与lo-fi的态度更是激励了无数地下与独立音乐人。

无论逆境与顺境,无论外界如何变化,他们仿佛始终能够认定自己的抉择,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在时代疯狂的喧嚣与变迁之中坚持理性与自我,保持特立独行,保持灵魂的独立与内心的自由。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音速青年”在摇滚史上开创性的影响力或许并不亚于“滚石”、“地下丝绒”、乃至“齐柏林飞艇”、“涅槃”等闪亮的名字。

——如果时间停留在21世纪初,你看到的便会是这样一个故事。

——如果故事能在这里结束,那当然是最完美的。

——但是世事往往不遂人愿,哪怕你的前半生已成为举世皆知的楷模和典范,你仍然不会知道明天有什么在等待着你。


怎么能离婚呢?

不仅在乐队中是密切合作的黄金搭档,乐队之外,瑟斯顿·摩尔与金·戈登也是令人羡慕的模范夫妻。

三十年来,他们既有共同的事业,又有各自独立的项目,支持对方,为对方带来灵感,好像永远都是那么完美。更不用说他们还养育了一个女儿。在这个充满毒品、性与丑闻的疯狂摇滚世界,他们却始终低调而又坚决地站在一起,并肩作战、共同成长,也给了年轻音乐家们坚持下去的希望。

正因如此,“音速青年”的歌迷或许都不会忘记2011年10月14日,听到乐队解散,两人分手消息时的错愕心情。

于1984年结婚的音乐家金·戈登与瑟斯顿·摩尔宣布分手。两人参与的乐队“音速青年”将完成11月的南美巡演。巡演之后的计划尚不明确。两人要求尊重他们的隐私,不愿发表更多评论。

2011年11月,来到巴西圣保罗SWU音乐节上的观众目睹了“音速青年”的最后一场演出。这本《乐队女孩》也是以对这场演出的描写作为开头,这当然是可以理解的—对于戈登来说,这是不折不扣的双重终结,70分钟的演出结束后,她的前半生最重要的两段关系—她的乐队与她的婚姻—都将走到尽头。

瑟斯顿·摩尔穿着白色衬衫,依然像个潇洒的大男孩,招牌的蘑菇头垂下来挡住眼睛,没有人看得清他的表情。

金·戈登站在乐队正中,穿着正红色的、长度在膝盖之上的连衣裙,胸部曲线若隐若现。依然是那头留到锁骨、带点凌乱的金发,不时来回甩动;依然是歌迷熟悉的,两腿微微分开的站立姿势;依然是向前跨步,或是不时用右膝顶一下贝斯的习惯动作。

只有当特写镜头对准她的面孔时,我们或许才会震撼地看到她下垂发黑的眼袋,脸颊上的松弛和法令纹……我们或许才会突然想到,“音速青年”走过了三十个年头,青年已经不再年轻,金·戈登也已经……58岁了!


我们曾经把他们的创作活力,他们每隔几年就推出的充满锐气的新专辑视为理所当然,我们甚至从没想过他们也已经老了。

最后一首歌是《白日梦王国》中的名曲,《青少年暴动》(Teen Age Riot)。到歌曲的末尾,每一个人都在用千奇百怪的姿势把乐器贴近音箱或拖在地上,制造奇异、漫长、自暴自弃的回授和噪音,就连鼓手谢利也把一个个金属片摔在通鼓上,发出奇怪的声音。

之后戈登第一个头也不回地走下台去,我们只看到红色的裙子在镜头前一闪而过。没有谢幕,没有返场,其他人也离开舞台,一切都结束了。

不愿有一分钟生活在谎言之中

“音速青年”的解散与二人的分手在全世界摇滚圈中引发了种种猜测、惋惜和哀叹,有人甚至撰文,以《金·戈登和瑟斯顿·摩尔怎么能离婚呢?》为题:

他们相爱、结婚、搞艺术。他们那么酷,那么硬核,以一种深刻的严肃态度去对待艺术,而且从来没有出卖过自己,从来没有软弱过。

在这样一个反讽的时代,我总是假装冷漠,用嘲讽来掩饰内心的不安,但他们还是那么酷,对这些根本就不屑一顾……他们一起组乐队三十年,结婚二十七年,孩子也17岁了,就是这么一对夫妻,现在他们决定,一切都结束了,还有什么比这更可怕的?……他们怎么就不能和我们其他人不一样呢?

对此戈登坦诚地说:“真是好问题,我们不能,就连发生的一切也无非是一个最最庸俗不堪的故事—不过又是个中年危机导致婚姻破裂的俗套故事—男人的中年危机、另一个女人、双重生活。”

一切说开后,原来事情就是这样简单、狗血到令人有些错愕—步入中年的瑟斯顿·摩尔有了婚外情,事发后双方虽然尽力挽救,但终究还是无能为力。

戈登不愿继续被欺骗,亦不愿勉力维持一切正常的假象,断然结束了乐队与婚姻。她把这一切的始末,包括对摩尔和第三者,“那个女人”的怨恨,原原本本、毫不掩饰地写在了这本书中。

或许有人觉得,一个多年来因理性低调而受到尊敬,被视为榜样和偶像的女人本应更加隐忍高贵,面对伤害亦不出恶声。

然而宁愿打破几十年的神话,宁愿丧失巨大的经济利益,也不愿有一分钟生活在谎言之中;诚实坦率地承认和面对自己的悲伤、愤怒与憎恨,不肯丝毫假装成自己所不是的样子。

—如果如很多摇滚音乐人所标榜的,真诚是摇滚乐最大的美德之一,我想不出比这更摇滚的事情了。

Girl in A Band


金·戈登与她后期的创作 在摇滚乐中,女性是不折不扣的“第二性”。

在六十年代的经典摇滚乐歌词中充满了对女性的歧视(甚至是敌意),乃至洋洋自得的大男子主义,“披头士”、“滚石”、鲍勃·迪伦、吉米·亨德里克斯、“大门”、“齐柏林飞艇”、卢·里德……细究起来,我们爱过的那些六七十年代的英雄与偶像很少有人能够幸免。

摇滚乐队中必不可少的电吉他,被不止一个音乐或文化领域研究者视为男性性器官的某种延伸。而摇滚乐中浸透了性与毒品的“巡演文化”,以及充满对女性贬低和剥削色彩的“骨肉皮文化”就更是臭名昭著。

如果说在流行乐中,女歌手更像是芭比娃娃和公主,或是充满诱惑的性对象;而在摇滚乐中(少有的)女人则要令人生畏得多,正如戈登指出的:

“从文化上而言,我们不允许女人那么随心所欲、自由自在,因为那样很可怕。对于这样的女人,我们不是回避她们,就是把她们视为疯子。用力过猛、过于强硬的女歌手往往难以持久。她们是昙花一现,是天边划过的闪电或流星—就像詹尼斯·乔普林,就像比莉·荷勒黛。”

詹尼斯·乔普林、妮可、帕蒂·史密斯、黛比·哈里……这些摇滚史上著名的亦是罕见的女主唱被男性乐手如众星捧月般簇拥,她们在舞台上疯狂、失控。她们是奇妙、陌生、异己的能量。人们爱她们,人们崇拜她们,人们花钱去看她们在舞台上疯狂、失控,人们渴望她们奇妙的能量。


Sonic Youth现场的金·戈登 但是摇滚乐中是否有可能存在这样一种女性,她不是天使、不是魔鬼,也不是巫婆、荡妇、疯女人或者母狗。

她只是乐队中的一个成员,可以是主唱,也可以是任何一种乐器的乐手;她不是乐队中的“第二性”,而是男人平等的伙伴,以专业技能和人格魅力平等地为乐队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低调或高调,性感或中性化,疯狂或克制,这些只和她个人的性格与审美有关,而不是一种必需。

你或许会说,这没有什么,这样的女乐手早就有了,就连在中国也可以找到很多。但是不可否认,这种趋势始于八十年代的无浪潮与硬核、暴女运动。

在这些勇敢的“乐队女孩”中,金·戈登无疑是最耀眼的,她的言行与创作发挥了极大的示范作用,正如她所说:

“我喜欢置身一个软弱的位置,然后让它强大起来。”

这个过程中的种种经历与艰辛,对自我的反复质问与探寻;包括原生家庭,以及她患有精神病的哥哥对她性格气质形成产生的作用,我们都可以在阅读本书时与她一起追溯。

就像所有在事业和家庭中寻找平衡的女人一样

除了“乐队女孩”,戈登的另一个身份是妻子和母亲。

她说(你几乎可以看到她脸上的苦笑):“做采访的时候,记者们总是问:‘当摇滚酷妈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就像过去几十年里,他们总是问我‘做乐队里的女孩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回答的时候,我总是不忘加上这么一句‘就像所有在事业和家庭中寻找平衡的女人一样……’ ”

对于这个身份,戈登在书中展现了难以置信的坦诚,这也是令本书区别于诸多摇滚乐传记的特质之一。

要知道,从表面看来,“摇滚乐手”(就算不是明星)毕竟是一个光鲜亮丽、在舞台上为世人创造幻觉的职业。他/她总会和你刻意保持着距离,宁愿给你看到生命中的阴暗和卑劣,也不可能给你看到生活中的平凡琐碎。然而戈登写道:

和大多数新妈妈一样,我也发现,不管你希望养育孩子的体验有多么公平,多么应当共享,也不管男人觉得父母应该多么平等,一切确实是不平等的。根本就做不到。


金·戈登与“Coco”在日本,来自书中插图 大多数养育孩子的职责都要落到母亲肩头。有些事情,比如洗衣服,自己去做要比一点点教别人容易多了。还有些事情是生理上的。可可婴儿期的时候,她一哭我马上就能感觉到,这是身体的本能,因为这时我也开始涨奶了。

瑟斯顿就不会有同样迫切的感觉,当然所有男人都是一样。你想让哭声停止,不仅仅是为了安抚婴儿,也是为了让自己的身体好受。这并不妨碍男人成为好爸爸,但的确会让女人觉得孤独。

这固然不是女权主义者心目中标准的“Lean In”宣言,更和一般人心目中“朋克女王”、“噪音女王”的形象相去甚远。

你不可能指望基思·理查兹的自传中出现“有些事情,比如洗衣服,自己去做要比一点点教别人容易多了”这类句子,你甚至无法想象他洗衣服的样子;甚至帕蒂·史密斯或琼·杰特的自传中也不会有。

然而在我心目中,这段文字和基思·理查兹自传或卢·里德传记中任何关于吸毒、酗酒与纵欲的描写同样真实有力甚至是残忍;和帕蒂·史密斯为即将关闭的咖啡馆、失落的信函与旧照片写下的哀歌一样打动心灵。

甚至在金·戈登决定写一本自传的消息刚刚传来的时候,就有人开始把这本书同帕蒂·史密斯获奖无数的自传《只是孩子》相提并论。

但是戈登矢口否认。“不,”她在采访中说,“这本书不会是浪漫的。”


离开Sonic Youth的金·戈登,组建了实验乐队Body/Head,这是他们2015年的一次演出 一个“真”字

戈登的文笔并不是乍看之下便十分出彩的类型,然而她平淡率直的口吻,充满思辨色彩和散文化的写作,会令我想起另一位著名纽约作家琼·狄迪恩。

我和瑟斯顿最后离开洛克菲勒中心的录音室时,已经是凌晨四点。暴风雪降临了这座城市,人行道和街头堆满积雪。这是纽约最宁静、最美丽的时刻。

我们提着巨大的音箱,但是打不到车……我们最后好不容易打到一辆,把我们的那堆lo-fi家当塞进行李箱和后座,最后才把自己也挤进去。

这就是我们,两个住在下城的异乡人,行走在灯光尚未亮起的摩天大楼之间,鹅毛大雪在身周纷扬飘洒……后来出租车在大雪中艰难地开到了埃尔德里奇路,我们到家了。 我想,只因为那段经历是真实的,只因为那情感是真诚的,只因为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这本书,那就是一个“真”字。

最后,因为和戈登有些类似的经历,在翻译过程中,我体验到了深刻强烈的共情。

有意思的是,翻译这本书的同时我还在做一个采访的项目,对象就是身边一些做乐队的朋友们。我想这些摇滚乐手的说话风格,所有这些自然、坦诚、朋克,一定也渗透到了我的译笔中去。

带着对戈登的敬仰和喜爱,我把过去的经历化为力量,放进这本书里;我把朋友们的帮助化为力量,放进这本书里。

现在,它就在这儿了。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