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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武装部

人民武装部(简称人武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县、乡两级行政区以及其他大型组织如企业学校中设立的军事部门,现在负责征兵和当地中国民兵的领导,还管理各地轻武器仓库。边境县份的人民武装部还可能会领导边防营、边防连等现役解放军分队。具有浓厚的后备战时动员性质,战时分布在各地、各组织、各机构中的人武部会就地成为战争动员的联系和指挥点。县级人民武装部亦是地方行政的六大班子之一[1]

目录

概况

人民武装部可分为军队现役与地方“专武”两种。1954年曾改称兵役局,1958年后改回称人民武装部。 其中县、区、县级市或副地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的人民武装部由解放军现役干部、战士编成的正团级单位,履行县级人民武装部的职权。一般下辖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均为营级。设人武部部长、政委等职,军政主官中在职早的一人入地方同级党委为常委。乡、镇、街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场、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包括公司、厂矿、学校、机关、农场等等,设立的人民武装部由专职“武装干事”组成,为非现役、地方人员编制。

各级人民武装部接受地方党委(或企事业单位党委)与上级军事机构(军分区、卫戍区、警备区、上级人武部等)的双重领导。根据“党管武装”原则,人武部是同级地方党委(或企事业单位党委)的军事机关。

目前,县区人武部管辖下的民兵武器仓库,不由现役士兵看守,而由雇佣的合同制职工专人看守,民兵武器集中、统一存放于县区人武部的民兵武器仓库中。

街道人民武装部主要任务

一、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二、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三、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四、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五、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动员准备工作。

七、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九、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十、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2]

视频

人民武装部 相关视频

常村镇人民武装部宣传片,高大上
高平市人民武装部2019新兵入伍仪式

参考文献

  1. 基层人民武装部“四个基本”建设实施细则 ,豆丁网,2016-02-13
  2. 人 民 武 装 部 职 责 ,郑州大学人民武装部,2017-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