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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廷昌

任廷昌烈士(1928-1952)一等功臣、二级爱民模范,四川秀山县膏田乡廷昌村人(1954年为纪念任廷昌烈士县人民政府把高东村命名为廷昌村),1928年11月21日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是苗族的优秀儿子。

基本内容

中文名:任廷昌

民 族:苗族

籍 贯:四川秀山县

出生年月:1928年11月21日

个人经历

建国前,任廷昌全家9口人,生活极其贫困,除了9挑薄土耕种收入外,还靠父亲任明道做点零油、零盐生意,大哥任廷扬、二哥任廷锡挑脚,母亲梅佐英纺花的微薄收入添补度日。终年辛勤劳动,仍不得温饱。

任廷昌8岁开始读书,15岁迫于生活辍学在家,从事农业生产,20岁(1949年1月)被国民党拉兵,送到重庆集训。1949年12月在重庆解放,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随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在中国人民志愿12军34师100团2营6连当战士、副班长、班长。先后6次立功。

由于从小受父母和师长的熏陶,任廷昌生平疾恶如仇,爱憎分明。他对人民群众有着浓厚的阶级感情,而对那些奸淫掳掠,飞扬跋扈,鱼肉乡民的土匪、恶霸、保长则恨之入骨。当他才17岁时,就曾几次准备抗击本保无恶不作的保长候万中和到处抢劫民财的土匪中队长任发生,终因年幼未能如愿而耿耿于怀。对贫苦农民的困难,他总是千方百计帮助解决,邻居赵云成,家无劳动力,田犁不出来,秧栽不下去,任廷昌同志连续两年帮助他家犁田栽秧;赵大娘无儿无女,他断断续续帮助挑水送柴搞了3年;给附近的贫困户送油盐更是常事。群众称赞他是助人为乐的好青年。

获得功绩

1949年12月在重庆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后,经过党的教育和培养,思想觉悟又有了很大提高,更加严格要求自已,处处事事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为准绳。他作战勇敢,对工作极端热忱。1950年随军开赴秀山、凉山、大竹剿匪,由于成绩显著,事迹突出,曾荣立三等功3次。

1950年10月,任廷昌响应党中央“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开赴朝鲜前线。入朝后仍然是一贯严守纪律,尊重和爱护朝鲜人民,从不损害朝鲜人民的利益。在第五次战役最困难的时候,运输受阻,供给不能按时送达部队,常常饿着肚子行军作战。有一次部队行军两天,滴水未进,有的饿昏倒了。任廷昌同志除照顾好这些同志外,还鼓励大家勒紧裤带继续前进。有的提出:“我们拿钱买点粮食。”他耐心地对大家说:“朝鲜人民的庄稼被敌人炮火毁坏了,本来粮食就很少,如果我们再去买他们的粮,他们就更要挨饿,决不能这样做。再坚持一下,部队就会送来的。”他就是这样严格地按照“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来要求全班同志。全班同志在他的带领下,也从来没有违犯过群众纪律,没有丝毫损害朝鲜人民的利益。

1952年在保卫金城的战斗中,任廷昌同志所在连队奉命在距离前沿阵地30余里的白易山担负构筑工事任务,当时正值春耕大忙,当地朝鲜人民劳力缺乏,不少土地荒芜。6连党支部遵照毛泽东主席“军队必须和民众打成一片”的教导,组织突击队,帮助朝鲜人民突击春耕。任廷昌同志主动向连队党支部提出申请,要求参加突击队。连队批准了他的请求,并决定由他担任突击队队长,他带领突击队冒着敌人远程炮火袭击的危险,在古直里帮助金老大娘家抢种。5月1日中午,当任廷昌等3名志愿军正挖地种玉米时,敌人的一排炮弹呼啸而来。他不顾个人生命安危,急忙为同志们找地方隐蔽。当他刚把战友们安排好,弹片夹着泥沙,飞溅在他的背部和腰部,顿时鲜血涌出,染红了身边的土地。他从昏迷中苏醒过,看到身边的同志安然无恙,脸上露出了微笑,断断续续地对大家说:“我不能和你们一起再帮助朝鲜人民了。我牺牲是光荣的,是为朝鲜人民而死的,你们要继续为革命,为朝鲜人民努力奋斗!”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为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为保卫祖国的安全,为保护战友的生命,壮烈地牺牲了。

1953年3月1日,中国人志愿军第3兵团批准,为任廷昌烈士追记一等功,[1]授予“二级爱民模范”光荣称号。朝鲜古直里人民为纪念任廷昌烈士,在古直里竖立了任廷昌烈士纪念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