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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醫學證明》是由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1]

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醫學證明》必須由批准開展助產技術服務並依法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的醫療保健機構簽發。

2014年1月7日,昆明已經發出雲南首份新版出生證。中國新版出生證明與舊版相比增加了6項防偽標識,在陽光下可以看到若干處隱形的防偽標識。

2018年6月5日,中國第一張全省通用的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在廣州市發出。自2019年1月1日起,啟用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2]

目錄

歷史沿革

1996年1月1日,中國開始使用《出生醫學證明》;

2005年7月1日,正式在全國範圍內啟用新版;

2014年1月1日起,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要,中國啟用第五版《出生醫學證明》。舊版出生證簽發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舊版證件由各級衛生部門負責回收處理。[3]

2014年1月7日,昆明已經發出雲南首份新版出生證。中國新版出生證明與舊版相比增加了6項防偽標識,在陽光下可以看到若干處隱形的防偽標識。

2018年6月5日,中國第一張全省通用的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在廣東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發出。

自2019年1月1日起,啟用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第五版)簽發日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 [2]

填寫內容

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況下醫院多填寫某某之子,之女字樣)。出生3個月內,到生產的醫院換取正式出生證明,正式的出生證明需要明確孩子的正式名字,並且一經打印就很難更改了。

注意事項

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所在醫院出具,有部分內容是醫生填好的,個人填寫部分(填錯可以劃掉重寫),填寫完畢後,可以去換正式出生證明。

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發。《出生證》全部機打,並且內容「原則上不能更改」(這句話是自填單里的原話,好像聽起來還是有可以修改的餘地,但是還是不建議冒險)。

《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為了保證出生醫學證明有效性,保存時候應該待印章晾乾後妥善保存,不可摺疊,撕開,或過塑。

防偽手段

新版《出生醫學證明》採用了黑白水印、光學水印、光變油墨、全息洗鋁定位燙印、微縮文字、彩虹印刷6項防偽技術;採用A4大小的紙張,方便機打;新證不再提供硬殼封皮,方便攜帶。

規範管理

從2014年1月1日起,中國啟用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第五版)。2014年1月9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聯合發出通知,規範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管理。

通知要求,對持有《出生醫學證明》的新生兒,戶口登記機關審驗《出生醫學證明》等材料後為其辦理出生登記。無法核定新生兒母親信息的新生兒,不能獲得《出生醫學證明》。對不符合簽發條件,未獲得《出生醫學證明》的新生兒,戶口登記機關經調查核實後,依照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出生登記。[4]

新版出生證已實現全國聯網。

新舊版區別

新舊版《出生醫學證明》版式有所不同。舊版《出生醫學證明》為特殊的狹長版面,帶有綠色證件外殼,新版則為A4紙大小,內容分為三部分,除了新生兒家屬自行保留的出生醫學證明,還包括出生醫學證明的副頁和存根,分別交由公安機關和產科醫院保存。新版的出生證明還增加了新生兒父母雙方的詳細信息登記,不僅要求填寫父母雙方的身份證號碼,還要求登記父母雙方的住址。[5]

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由正頁、副頁和存根三部分組成,增加了6項防偽標識,在陽光下可以看到若干處隱形的防偽標識。

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新版出生證的主要變舊在於監製的落款字樣。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將出生醫學證明(第五版)封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監製"字樣隨之更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監製"。[6]

斬斷讓「出生證明」無中生有的黑手 記者揭露出生醫學證明「製造」過程

參考文獻